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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事诉讼所特有的部分,船舶碰撞诉讼程序中的证据问题涉及到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以及海事诉讼案件对证据运用的诸多内容,具有非常典型的研究价值。文本旨在通过对船舶碰撞案件这一特例证据问题的研究,更好地理解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热点,为今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深入研究作好准备。 本文以海事诉讼中独有的船舶碰撞案件为切入点,比较分析《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相关规定,结合新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重点探讨了该类案件中特殊的证据问题。对于船舶碰撞案件中的证据资格问题,调查取证问题,证据在诉讼中的使用以及证据规则的完善进行了分析,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讨论改进的方法,并提出了立法建议。建议从法律上明确海事事故调查表在船舶碰撞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并从法律程序的完善上保障其作用的发挥;正确认识行政机关对船舶碰撞案件调查取证所制作证据材料的证据效力,设立判定规则;在船舶碰撞诉讼程序中引入专家证据,强化证人出庭作证,并从制度上加以固定和完善。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基础上,尊重船舶碰撞案件自身特点和规律,构建证据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