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方政府竞争是指一个国家内部不同行政区域的地方政府,为提供公共物品、吸引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而在投资环境、法律制度、政府效率等方面开展的跨区域竞争。按照我国的单一制国家政府结构设置,本文所称的地方政府竞争特指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省、市(县)政府之间进行的横向竞争,即:不包括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纵向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因为其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而扭曲,不具有公平性、规范博弈性等公平竞争的特征;同时,由于基层乡镇政府在权能和职责方面的有限性,本文亦不考虑乡镇政府参与竞争的可能。有关地方政府竞争的论述,最早可追溯至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中从资本要素是流动的角度提醒政府,不能对资本者课以重税,为地方政府竞争理论奠定了逻辑起点。亚当·斯密之后,多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论及了地方政府竞争,直至美国经济学家查尔斯·蒂博特,方才开始了对地方政府竞争的专门研究。他在《一个关于地方支出的纯理论》(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一文中,建立的地方公共产供给模型和“以足投票”理论,成为之后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研究的支点。而到德国学者阿尔波特,地方政府竞争的概念才被正式提出。关于地方政府竞争的原因,一般认为,只要存在财政分权的国家,就会存在地方政府竞争。同时,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官员政治晋升博弈等,也是导致地方政府竞争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30年,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举世瞩目,被誉为“中国奇迹”。在分析“中国奇迹”产生的原因时,不管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大都将之归为我国地方政府间异常激烈的竞争。尤其是国外学者,他们认为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可以像中国这般激烈。1982年以来,我国开始逐步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由经济体制改革带动政治体制改革,中央政府将部分权力逐渐下移至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竞争初见端倪。彼时的地方政府竞争,由于地方政府没有规划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力,只仅仅局限于向中央政府申请财政、物资等生产要素方面的竞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方政府竞争。1990年,樊纲、张曙光首次从制度竞争的视角分析了地方政府在投资和货币发行领域的竞争,用“兄弟竞争”指代当时的地方政府竞争,自此,地方政府竞争概念开始引起国人关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获得一定的财政权力,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地方政府竞争正式开始。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渐趋明朗化,到近年来,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并逐渐因超出合理化界限而在整体上呈现出无序状态,地方政府竞争开始失效。地方政府竞争失效的主要表现是,重复性建设、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恶性竞争。导致地方政府竞争失效的原因包括制度性和非制度性两种因素。制度性因素主要有:制度变迁的负效应、现行激励制度的缺陷、约束竞争制度的缺失;非制度性因素主要有:政府行政决策失误、政治晋升上的博弈、市民社会发育不充分。研究地方政府竞争失效规避问题,一方面,消解政府间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不良态势;另一方面,促进政府间横向合作的积极开展,最终达到良性有序竞争与积极有效合作并存的理想局面。本问题的研究,大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一是可以更好地建立有效运转的竞争机制,使地方政府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推动本辖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二是有利于提高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提升辖区居民的福利水平;三是有利于地方政府间通过良性竞争与合作互动实现各方共赢,通过相互学习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提高整体竞争力。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以下措施理论层面的可行性论述,探索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失效规避的出路。首先,从政府内部进行管制:加强行政决策建设、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变现有干部选拔制度;其次,从政府外部进行约束:建立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健全约束竞争机制、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研究公民、社会参与决策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