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自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之后,在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由上海市于1991年率先推出,然后逐步推广至全国。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我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取得迅猛发展势头,归集额和缴存额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购建住房保障能力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发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公积金的性质、缴纳比例、管理机构、使用主体、使用范围、存贷利率等,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深化了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了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了职工的居住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住房公积金事业虽然取得了迅速发展,但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住房公积金应进一步规范管理,朝着制度化、法制化、大众化方向发展。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粗放型的管理格局导致实际管理中的诸多盲点越来越突出,管理的风险和难度越来越大,面临严峻挑战。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既要管得住又要管得好,切实履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成为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探讨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上级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决策提供有益参考。本文依据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相关理论和基本知识来开展相关研究。运用实证调研、定性定量相结合以及理论分析的方法,通过对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完善加强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对策,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除绪论外,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历史与现状。通过对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历史沿革、机构变更及取得的成绩等方面的详细分析,结合近年来公积金管理发展的大量数据,系统剖析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现状。第二部分,探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性质定位不明确;二是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主体地位尚待落实,资金管理风险防范亟需加强;三是住房公积金执法手段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够;四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存在缴存盲区。并结合相关理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探讨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制度设计有缺陷;二是《条例》并未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检查权作出相关规定,无法可依;三是淄博市民营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步履艰难;四是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区域性管理差异。第三部分,提出了完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对策。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创新公积金运行机制;二是实施制度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三是尽快推进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积金管理现代化;四是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最后是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