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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是一种风险很大的行业。为保障航海业的发展,各国及国际组织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来调整这个行业的特殊社会关系。船员是航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航运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有关各国也制定了大量法规来调整与船员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来管理船员,并对船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我国是航运大国,航运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调整船员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大都散见于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制定专门的《船员法》来保护这一特殊主体的利益,使得现有关于船员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为了提高船员的素质,履行国际公约,保障航运事业健康发展,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船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船员法》很有必要。本文将从船员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对我国船员立法的几点拙见:第一章:介绍了《船员法》的性质,船员劳动的特点,及国际船员立法状况和趋势表明了我国迫切需要制定我们自己的船员法,通过保护海上劳动者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促进航运业的发展。第二章:由于船员劳务合同的订立对船员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本章论述了劳务合同的特殊性,并且对《船员法》中船员劳务合同的内容、形式等做出了立法建议。使船员劳务合同的订立有法可依,船员劳务市场走上正轨。第三章:船员应通过培训来满足航运业的不断发展,本章主要论述了船员培训的必要性,分析了其他国家的培训特点,提出了我国船员培训立法的建议。第四章:针对我国船员的特点提出不同种类船员的社保问题,由于我国缺乏船员社保方面的规定,本章分析了国际船员的社保立法,建议通过借鉴国际立法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来完善我国的船员法。第五章:通过前面几章的总结对我国,从船员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船长的职责权限、船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未来《船员法》的立法框架做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