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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一个经济、社会、环境等问题的综合体,贫困的存在不仅威胁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衡量贫困程度不能用家庭人口数乘以贫困标准的简单方法计算,因此,全面、准确的反映贫困现状和变化趋势,客观反映致贫的真正原因,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对贫困问题研究的理论成果基础上,对研究的问题进行界定:把维持生存所必须消费的商品和劳务的最低费用作为标准,低于这个标准的对象划分为城市贫困人口。研究范围确定为:常住贵阳并持有贵阳市户籍的,暂时未摆脱贫困的家庭及个人,不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结合贵阳市城市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总结了贵阳市城市贫困人口的特征、主要类型及数量,指出下岗失业人员、因病致贫人员及伤残人员是目前贵阳市城市贫困群体的主要构成部分,并根据调查数据说明贵阳市城市贫困人口规模大,精神贫困与物质贫困并存、存在返贫现象等特征。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对致贫原因进行了分析:就业和分配制度的变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及收入分配不平等等因素是造成贫困的客观原因。对贫困人口思想意识落后、人口素质弱质性等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主观方面原因的分析,有助于帮助贫困居民从内因出发在就业观念的改变、劳动技能的培养等方面认识到走出贫困的途径与方法。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信息的获取角度出发,针对贫困人口利益表达难的问题,提出缓解权力贫困的观点,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一基层力量的做法;尤其对于“低保依赖”现象提出了甄别性发放低保金的政策,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激励贫困人口主动就业。最后着重提出要充分发挥社区及第三部门的积极作用,深化再就业工程。实现城市贫困救助社会化,推行有利于贫困居民的劳动就业政策,从而实现城市反贫困目标,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