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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在“国家再分配”的税收理论指导下,往往过分强调对纳税人的监督,总是怀疑纳税人不能合法地纳税。这种“监督打击”型的税收管理激励方式,不仅引起纳税人的反感,同时也造成政府忽视对纳税人进行监管的监督成本,使政府税收管理成本过高,管理效益低下。 本文尝试从交易的角度重新审视税收活动,把税收看作是政府和纳税人交换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一种交易方式,从而提出政府该如何激励纳税人履行交易义务。文章首先从分析税收交易过程入手,提出并着重分析税收过程中的行为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两个主要特点。然后在分析这两个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及存在的代理问题,主要是纳税人的“道德风险”问题。最后,运用委托—代理基本分析框架构建税收交易激励模型分析政府应该如何对纳税人进行激励。 通过对税收交易激励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从交易的视角看待税收管理过程中的激励问题。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由于获取纳税人真实的纳税信息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所以政府不能期望能够监督每一个纳税人合法地纳税,他必须得承认纳税人可以利用信息优势谋取“信息租金”。政府需要做的是,设计一个能揭示纳税人真实信息的、双方共同分担风险的、低成本的激励契约。在这种交易理论支配下的税收管理理念,才是与税收服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型”激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