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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认为“正义是一个社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社会正义,即社会的基本结构问题,也是社会制度包括政治体制,主要经济和社会制度,用什么方式分配基本权利义务等”1。从理论研究的现实性角度来说,社会分层是人类结构的基本特征,它作为人类天然性的结构冲突之一,其基本价值是社会公平正义。当下,多元社会阶层已构成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形态,社会分层加剧了利益分化,利益多元、价值取向多元、社会利益冲突频繁已成为社会现实,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形成了双重效应,它既是一种内驱力也是一种严峻挑战。在社会分层背景下构建宪政秩序,应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制度正义为根本向度,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利益表达机制,提高国家社会整合能力,在价值纬度方面关注社会群体的阶层认同意识加强与公平正义观的重构,同时重视政党意识形态整合功能的发挥与提高。事实上,宪政秩序建构与实现,是与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有机互动而形成的庞大体系。它决定了宪政秩序的建构与发展,绝不可能是自我封闭的,尤其自近代以来,全球化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与互动,导致了“利益分化与多元共生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2这种利益多元化的自由竞争产生了“最有生机、最少浪费,又最具组织性的社会秩序”3,它呈现为一种与社会结构各个方面紧密相连的复杂体系,进而要求全方位地从社会各个角度对宪政秩序进行考察。这需要我们对宪政秩序的研究,必须立足于社会学的视野,在宪政秩序与社会结构之间进行相关性研究,使现代宪政秩序建构与实现更贴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生长。而“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蕴含着特有的社会结构,它决定了社会主体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阶层地位,也就是说,社会分层可以说是社会结构研究的核心领域”。4笔者选取社会分层这一特定的研究视角,将社会分层这一社会现象纳入宪法学的研究范畴,主要运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对社会分层与宪政秩序之间的内在机制及互动机理等问题进行直接、系统梳理和研究,并在借鉴己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在社会分层背景下中国宪政秩序的建构路径进行探讨,启发人们认清社会分层新形势下我国宪政秩序建构的积极意义,以求对型构我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和谐与稳定,对进一步推动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有所裨益。由此可见,加强社会分层与宪政秩序建构的互动研究,其现实意义将是很大的。文章分为八个部分。在导论部分首先从“公平正义”理论谈起,分析了社会分层背景下宪政秩序研究的新思路及理论价值,并说明了文章所运用的研究范式;第一章主要通过文献综述的方式对宪政秩序的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分析了宪政秩序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第二章对社会分层研究的理论范式及应用进行阐述,揭示社会分层的科学定义与内涵,并分析社会分层的内在机理;第三章重点对社会分层与宪政秩序的逻辑关联研究,提出社会分层是推动中国宪政秩序生长的内驱力,着重论述了社会分层背景下中国宪政秩序建构的紧迫性,以及宪政秩序对社会分层的特殊价值回应;第四章论述了社会分层背景下中国宪政秩序的建构的根本向度即公平正义,阐述公平正义及其价值地位,提出制度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分析了宪政秩序建构的制度之维;第五章论述了社会分层背景下中国宪政秩序的建构的制度纬度,即是在社会利益群体层面不断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在国家层面重构社会整合机制;第六章论述了社会分层背景下中国宪政秩序的建构的价值维度,即提出宪政秩序的构建必须关注公平正义价值观的重构与加强社会群体的阶层认同意识,同时重视政党意识形态引领功能的发挥与提高;余论部分主要提出了文章的结论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社会分层角度研究宪政秩序,在国内学界尚少,应该说这是一个挑战性较强的题目,具有典型的学科交叉性,涉及了社会学与宪法学两大领域的问题,只有将两个领域的知识融会贯通,才能写好这个题目。虽然笔者对社会分层与宪政秩序建构的紧密关系深信不疑,但在目前学界缺乏深厚理论支撑前提下,将二者的关系描绘出一个清晰的图景,直观、形象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绝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