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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自1970年就跨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助力经济的发展,知识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就经济意义而言,知识就是力量。就法律意义而言,知识会创造财富,有财富必有产权。现实告诉我们,有权利必有侵权,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日渐增多,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日渐增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日渐增多。
有侵权必有救济,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以承担民事责任为主,民事责任以侵权损害赔偿为主。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受到侵权行为侵害时,需要被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受到侵权行为侵害时,需要确定知识产权人的实际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损失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首先需要明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法律理论。根据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构成要件齐全知识产权侵权成立。在知识产权侵权成立的情况下,根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和范围,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过程中,实际损失举证和查明困难,实际损失具体数额难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范围小,法定赔偿制数额低。这些问题一直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难点问题。本论文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理论、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探索如何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论文分6章。第1章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的背景和意义、内容和方法。第2章内容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法律理论,包括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我国知识产权侵权主要适用的归责原则,以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第3章内容是五个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我国法律确定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范围,并探讨了隐形损失和关联损失,应该把其加入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范围。第4章内容是我国、美国、德国、日本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方法,并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第5章内容是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并完善法定赔偿制度,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度确定问题。第6章结论。
有侵权必有救济,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以承担民事责任为主,民事责任以侵权损害赔偿为主。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受到侵权行为侵害时,需要被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受到侵权行为侵害时,需要确定知识产权人的实际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损失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首先需要明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法律理论。根据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构成要件齐全知识产权侵权成立。在知识产权侵权成立的情况下,根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和范围,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过程中,实际损失举证和查明困难,实际损失具体数额难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范围小,法定赔偿制数额低。这些问题一直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难点问题。本论文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理论、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探索如何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论文分6章。第1章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的背景和意义、内容和方法。第2章内容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法律理论,包括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我国知识产权侵权主要适用的归责原则,以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第3章内容是五个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我国法律确定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范围,并探讨了隐形损失和关联损失,应该把其加入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范围。第4章内容是我国、美国、德国、日本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方法,并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第5章内容是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并完善法定赔偿制度,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度确定问题。第6章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