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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的制度创新,它运用规模经济优势,通过对内部资源进行分类、整合、策划和调配,节约了成本,实现了资源利用的优化配置;同时由于这种金融机构制度创新适应了新经济的需要,表现出茁壮的生命力。国际实践证明,金融控股公司这种机构制度安排实现了从低级阶段的全能制银行向高级阶段的业务多元化金融集团的飞跃。在金融业自身发展要求和“入世”的压力下,奉行分业监管的中国金融业不能再回避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单一资本、单一业务模式,许多金融集团、企业集团都在酝酿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我国目前已经有各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客观存在,但是监管相对滞后于金融实践,“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和部门规章也都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必须借鉴国外的经验,抓紧研究适合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本文以实证分析与比较分析为研究手段,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详细论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类型、发展,以及其在发展中的风险和监管漏洞,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为金融控股公司概述,介绍什么是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在全球及中国现在的发展状况,并着重根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以便根据金融控股的风险特征对症下药进行监管;第三部分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介绍了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日本以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现状,通过比较分析取得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监管方面的借鉴和启示;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的建议,主要从两个方面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加强监管:一是加强外部监管体系建设,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明晰监管主体、强化信息共享制度建设、监测关联交易的规模和水平、资本充足率水平等;二是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监管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设立防火墙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