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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字致使句作为汉语中一种特殊的句子类型,受到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对“得”字致使句的研究,不仅能丰富“得”字致使句的本体研究,同时对对外汉语教学和外国留学生习得“得”字致使句具有实际意义。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国内许多学者就开始对“得”字致使句的句法、语义进行深入研究。然而,以往“得”字致使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从传统语法理论的角度对其句法结构、句中动词的语义指向或补语的语义指向进行研究,例如:过去许多学者从句法结构上将“这个南瓜吃得我上吐下泻”这类句子称为倒置“得”字致使句,从动词的语义指向上将它称为后指“得”字致使句,但很少有学者从认知的角度对这类“得”字致使句的形成动因进行解释。 针对这一问题,本论文在认知语言学的框架下,以认知构式语法为视角,重新分析“得”字致使句的句法语义特点,同时根据其论元结构、句法语义特点对“得”字致使句进行重新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详细探讨“得”字致使句中动词与构式的互动,以便更好地解释“得”字致使句的形成动因。 通过对“得”字致使句的分析,本研究有以下发现: (1)“得”字致使句是一个具有独立意义(构式义)一致使义的构式,其构式义具有多义性,是多个相互紧密相连意义的集合体。 (2)根据“得”字致使构式的论元结构、句法语义特点,“得”字致使构式可主要分为四类:①典型“得”字致使构式——表达一种直接的、消极的他致使义;②非典型“得”字间接致使构式——表达一种间接的、消极的他致使义;③非典型“得”字外在致使构式——表达一种外在的、不可预期的、消极的反身致使义;④非典型“得”字积极致使构式——表达一种积极的致使义等。 (3)典型“得”字致使构式与部分非典型“得”字致使构式的形成体现了动词与构式之间的不同互动。一是论元角色与参与者角色一一对应融合形成了典型“得”字致使构式。二是构式对动词的压制—构式压制,主要通过构式增容和提升论元地位形成了部分非典型“得”字致使构式。而且在非典型“得”字致使构式背后,有两个认知因素推动构式压制。一是主观性与主观化,包括说话者的视角、情感和认识。二是转喻,主要通过受事、地点等其他论元角色转喻成使因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