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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是一种没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硬法是相对于软法而言的,用来指称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传统意义上的法律。近几年,软法研究日盛,但其研究多集中在公法领域。软法概念尚未引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研究的重视。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采取的硬法规制模式在经济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暴露出种种弊端,将柔性的软法理论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借助其灵活性、开放性、回应性等优势,调整目前硬法规制所不能到达的领域,不仅能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目标的有效实现,也能开辟出软法研究的新领域。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首先对软法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消费者保护软法治理研究的意义进行了概述。而后在第一部分中,对软法和软法治理进行了理论概述,包括软法概念的界定,对软法与硬法的区别、软法的特征、功能的阐述和对软法治理内涵的探讨。接下来文章论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软法治理的必要性,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硬法规制已不能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进而指出软法灵活性、开放性和回应性等特性对于弥补硬法缺陷,降低国家法治成本,克服双重失灵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应重视社会公众的力量,重视软法治理。然后,本文结合日本、欧盟消费者权益保护软法治理的成功经验,提出软法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并对我国相关软法的制定以及实施困境进行讨论,进而提出解决方案。最后,文章在结论部分强调,软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大有作为,并不意味着可以摒弃硬法,完全依靠软法。软法的创制实施必须在宪政精神和法治原则指导下进行。软法与硬法应该相辅相成,互相补充,软法的发展要以硬法为纲,提高自身的正当性,硬法要接受软法的补充,在硬法制定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软法柔性治理的作用。我国应当构建“软硬兼施”的混合法律体系,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目标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