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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与深入,新疆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新疆农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新疆属于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区,荒漠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严酷的干旱环境、肆虐的沙尘暴是新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环境阻碍。在此背景下,以环境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保护性耕作受到人们的越来越多的关注,以保护性耕作为基础的新型农业——保护性农业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而我国农业发展的经验已经充分说明,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政策是影响农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过去那种植根于传统耕作方式下的农业发展观念和政策,需要有相应的调整,保护性农业的发展更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本文以新疆洛浦县为例,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新疆洛浦县保护性耕作的现状及新疆保护性农业的政策需求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保证新疆保护性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保护性农业政策,使保护性农业发展有法可依,将保护性农业纳入法制轨道;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制定总体的保护性耕作规划;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和信贷保险相结合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制度,对由传统农业转向为保护性农业的农户要适当给予政策支持,直至扶助他们渡过转型初期的经济困难;建立保护性农业综合管理体制,完善保护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发展农村新能源,调整相应产业结构。要紧紧围绕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难题进行攻关,有重点的调整和更新现有农业政策,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态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加快科技的转化与推广,使其尽快形成生产力。同时,通过农业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科技的转化与推广提供前提条件,做到在保护期过后,农村的廉价劳动力优势转化为农民自身素质优势和农业科技优势,引导新疆保护性农业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