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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近代政治自格劳修斯、霍布斯、普芬道夫以来所要解决的是自我保存和自然状态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自然状态要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亦即一国之内个人之间的自然状态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自然状态。对此剑桥学派的两员要将塔利(James Tully)和塔克(Richard Tuck)均有论述。这个问题意识在霍布斯的政治设计中表现为,自然状态中毫无限制的自然权利和国家主权者的绝对权力成为鲜明的两极,财产权的中介地位十分薄弱。这也是洛克之前主要的几位政治哲学家(比如格劳修斯和普芬道夫)或多或少共享的一些问题和缺陷。洛克作为这些哲学家的回应者,比较圆满地解决了这些问题,为这个近代的核心问题提供了出色的解答。他是在两组关系的张力中解决这个问题的:传统的自然法和现代的自然权利之间的张力,以及两个层面的自然状态之间的张力。问题的解答最终表现为国家和财产权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个关系是后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前奏,进而延续到黑格尔《法哲学》的结构之中。第一章以霍布斯政治哲学研究为起点,着重讨论霍布斯对上帝、国家和财产权的观点。第二章介绍洛克的上帝观念,将之总结为“造物模型”,正是在该模型之下,洛克深入探讨了理性和欲望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贯彻在政治哲学(主要是《政府论两篇》)之中。第三章疏解《政府论上篇》,吸收了西方学者近来对自然状态学说的研究成果,将《政府论两篇》置入自然状态双层含义的解释框架之中。第四章,在上述视野之下,围绕着财产权理论重点解读《政府论下篇》,首先阐述了以劳动学说为基础的财产权理论怎么辩证地将自然法义务与自然权利、理性与欲望结合在一起,从而证明了人的自然的平等与自由,其次阐述了以劳动为基础的财产权与现代国家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这表现在早期现代西方国家的殖民主义战略和重商主义战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