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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中,行政权与行政疆域的扩张使传统“全能政府”对行政任务的承载能力不断受到质疑。相应地,传统行政法理论关于行政权的权力来源、权力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的单一论断也逐渐被打破。人们开始认同社会多元化、行政权力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的现象在这一发展趋势下不断推进的行政体制改革中产生。可以说,企业这类被授权组织的出现,一方面是日趋多样、复杂的公共事务对政府承受力和应对力冲击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对公共行政参与的日趋活跃与强劲,企业行政在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显现。但与此同时,人们对于企业成为被授权组织的疑虑、授权企业行政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一定负面影响也反复拷问着对企业授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此,有必要对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这一现象进行研究,从而促使授权企业行政健康发展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效。本文试图以行政法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与逻辑分析等方法,对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这一现象进行了研究。研究从授权企业行政的动因切入,以上海机场集团公司为个案分析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所面临的障碍,并初步构建对企业授权、企业行权以及监督企业行权的相关制度。除导言外,正文共分三大部分,结构如下:第一章首先明确了全文将要探讨的问题的理论基础,界定了授权与被授权组织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和内涵,随后从学术界对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这一现象的理论争论的梳理和分析、授权企业行政的理论动因和现实动因的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授权企业行政的实例的梳理和分析,以及国外(或地区)关于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借鉴等角度,揭示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这一现象出现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第二章描述了《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对上海机场集团公司授权的实例。运用上海机场集团公司及现实中存在的其他实例,对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所面临的障碍作了梳理和解读,探寻反对企业成为被授权组织的根源及可克服的路径。第三章在结合前文的描述和分析的基础上,沿寻“授权——行权——监督”的脉络,对企业成为被授权组织的条件、对企业授权的规则、企业行使所获授权的规则以及对企业行权进行监督的规则作了详细论述,旨在提示如何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克服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所面临或可能面临的种种问题,从而实现授权本身的价值和目标。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这一现象所包含的制度和规则广泛而复杂,对企业作为被授权组织的态度、对授权、行权与监督过程的规制需要综合权衡各种因素,系统考量相关制度的设计与衔接。惟有不断深入的研究,我们才不致将企业盲目地排除在行政任务的承担者之外,而会从企业的特性与行政任务的契合度之中发现企业在行政任务的履行中所能发挥的优势,并善加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