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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表面的高登记率、投票率与选民实际的低参与度形成鲜明的对比。与此同时,所谓“独立候选人”现象的出现也值得醒和深思。选举目标不明确、公平性缺失、选举方式不便和当选代表履职效果不佳内构成了选民参与度低的内在动因。人口流动、公民利益表达方式多元化和舆论影响力下降等外在冲击,也影响着选民参与选举的热情。立足于中国实际,在坚持现有制度的大框架下,对选举制度进行完善,明确人大的政治地位,改进选举制度,拓宽代表候选人的选拔基础,似乎是解决选民参选意愿偏低的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