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务员的录用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务员编制范围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时,通过公开进行考试的方法,选拔适合的人才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就我们所知,在当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务员的工作能力、道德品质、心理状态,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各个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是衡量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的程度的标准。就目前我国公务员招录制度来说,公务员考试对政权建设是丰常重要的,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让大量的学生、工人、各界人士可以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所以就目前,公务员考试已经成为继高考之后中国竞争最激烈的考试,而且随着就业人口的日益增加,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将越来越激烈。面对如此庞大的公务员考试大军,在与公务员招录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呢?现实的情况是让人遗憾的,屡屡发生公务员报考被拒的情形,公务员招录的一些条件存在着歧视,主要有户籍歧视、性别歧视、身体条件歧视、学历歧视、工作经历歧视等。除了歧视,管理公务员录用的体制存在问题,考试的内容不合理,缺少对应考人员的心理测试,公务员队伍的新老交替存在问题导致公务员招考的职位越来越少,总之我国公务员招录工作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有问题就必须要解决,这也是本文写作的目的。试图采取一些措施来完善公务员的录取制度。本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有关我国录用公务员的制度中招录机关的法律定性进行概述。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录用公务员制度招录机关在招录过程的六大招录职权进行阐述。第三部分对有关我国录用公务员制度中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法律上的定性进行概述。第四部分是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考生报考资格入手,具体阐述报考者具有的法律理论依据,和报考者相关资格的保护。第五部分是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纷加以阐述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总的说来本文是作者就现在公务员考试热门,由此引发公务员录用纠纷而写。写作时间为2010年。本文就对公务员录用制度中招录机关和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法定职权以及报考者的权利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并以法学的角度对目前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合法性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出加强司法救济保护,要善于利用目前的法律法规解决就业歧视的诉讼问题。并指出,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面对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从立法,完善程序和司法保障层面方面对招录行为进行调整,真正有效保护应试者的合法权利。同时吸收借鉴国外的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建立科学公平的公务员录用机制。最后,本文对公民在公务员录用中的资格权和竞优权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并首次对公务员录用纠纷的处理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