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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组织犯罪,在国际上也称之为有组织犯罪,是当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最高形态的犯罪形式,是当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犯罪问题。其犯罪程度的严重化,不但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直接威胁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课题,本文拟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特点等有关理论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其成因及发展规律等问题,探求其立法、司法及社会综合防治对策。本文首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有关理论出发,对其相关概念、特征进行了阐述,并分析其特点及发展趋势。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因的复杂性,本文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不同视角对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进行综合分析,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其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心理等多层面原因。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对其进行“标本兼治”。通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进行综合分析,探求其防治对策,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笔者认为,在宏观方面,应通过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结构、减少社会矛盾、遏制腐败现象,祛除滋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种种消极因素,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产生和发展。司法防控方面,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配合,建立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提高办案水平,加强情报信息和基础工作,与严打走私、贩毒、洗钱等犯罪相结合,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国目前“反黑”立法的缺陷和滞后现象,本文认为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继续完善我国的“反黑”法律体系,以快速、高效的惩治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适应当前斗争形势的需要,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