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贵阳市观山湖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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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是社会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与市场的第三方主体,承接政府部分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意识的过程。宏观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通过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够弥补政府功能不足,转变政府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自治,加强公民政治参与和推动公民政治认同;微观上,能够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中央明确表示,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以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因此,研究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无论对政府、社会和居民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综合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对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以及社会组织的概念进行了梳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社会治理理论以及善治理论,以贵阳市观山湖区为例,对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有关做法及成效、困境及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贵阳市观山湖区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上已经取得较好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优化配置社区资源、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构建新常态化互助式服务机制、提升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服务数量有所增加、丰富居民生活等方面。但是由于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与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晰、有效参与社区管理能力有限、运行机制不完善、居民思想观念还未完全转变等因素影响,还存在许多参与困境。在政府层面,表现为监管方式带有明显的管控色彩、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监察力度也有欠缺;在社会组织层面,表现为社会组织发展能力不足、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社会组织定位模糊;在社区层面,表现为社区居民参与治理意识不强、社区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等。
  为有效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本文提出:政府层面要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法律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保障、加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政策扶持以及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政府购买机制。社会组织层面要推动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以及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的作用。社区层面要强化社区居民的公众参与精神与志愿服务精神等。希望本研究能够为我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供必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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