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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个核心问题。而课程目标是课程实施的“魂”,是一切课程实施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课程目标的确立,又是课程改革的“魂中之灵”。本文试图运用理论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教育科学的一些基本研究方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新《音乐课程标准》的总目标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研究,以期对新《音乐课程标准》的整体实施起到一点作用。第一部分:绪论本章主要阐述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以及课程目标改革的一些基本情况。首先,从“21世纪面临的知识经济挑战、我国现行基础教育的弊端、国际教育改革的发展形势”等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后,对课程改革中的课程目标改革问题进行了阐述,重点分析了课程目标改革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国课程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音乐课程目标改革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本论本章主要通过理论研究、历史沿革以及中外音乐教育课程标准的比较等三个方面,对我国新《音乐课程标准》的总目标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在理论研究上,首先是论述了课程目标的内涵和外延。接着阐述了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制定课程目标应遵循的五个原则,即科学性原则、基础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现实性原则、针对性原则。最后从理论上,对新《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研究,概括出了其三个基本特点,即充分体现了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突出强调了学生在音乐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在历史研究上,主要回顾了从清末民初到改革开放以后四个历史时期,我国音乐教育课程目标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在同国外的比较研究方面,重点是以日本和美国两个发达国家为例,同我国新《音乐课程标准》的总目标进行了比较,分析了其中的共同点与存在的差异。 第三部分:结论 本章主要是对新《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的研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重点阐述了新音乐课程目标将给我国音乐教育带来的五个方面的变化,在具体落实新音乐课程目标中需要注意解决的两个方面问题。最后,对未来音乐课程目标的进一步改革进行了展望,提出了应该重视的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