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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和不规范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作为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调节杠杆,房地产税收也是国家借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经济手段。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基本上建立了以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为征税环节的税收体系,在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房地产税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房地产税收体系以及一些主要税种的不足和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借鉴国外房地产业税制的实践经验,提出改革与完善中国房地产业税制的可行性思路或建议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共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以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第一部分,阐述了整个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文献综述。第二部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况。这一部分阐述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革,介绍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点出了文章的背景,为全文打下了伏笔。第三部分,国外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这一部分首先简要介绍了国外及地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及其特征;然后有选择性的考察了美国、英国及日本的房地产税制,其中着重分析了美国运用税收手段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以及英国完善的税收体系构建;最后以此为基础,总结出国外及地区房地产税制建设的基本经验,从而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这一部分考察了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第一,整体上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制存在着诸如税基狭窄、税制设计上存在着“内外两套税制”、税种设置不规范、计税依据不合理、租税费相互错位等问题;第二,我国房地产业税制中部分税种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的设置与目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符;第三,现行房地产业收征管中存在着立法层次偏低、税收法规多变、房地产业税收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第五部分,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不仅对于房地产税收实体法的完善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而且对于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配套制度和配套设施(包括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以及房地产估价制度等相关制度)等房地产税收程序法方面提出了改革的设想,以期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期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第六部分,结论部分。重述了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