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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目前已被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所普遍确立,并成为现代社会人们区分建筑物所有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构成,其中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同性灵魂,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整个复合性权利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我国至今为止,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并未真正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对其共有权的规制更是十分欠缺。本文试图从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入手,对其共有权的相关问题逐一分析,并就完善和建立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五章。第一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文章分析了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形成和发展,阐述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分类等。第二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概述。主要阐述了区分共有权的概念,性质,法律特征等,以及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作为一种复合性的权利,区别于一般的共有权。第三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的主体和客体。界定共用部分的范围是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主要的内容之一。此章先简要分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然后着重分析了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共用部分的范围,法律地位以及分类。第四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的内容。文章主要阐述了区分所有人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行使共有权的原则和所受限制,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共有权人的法律责任。第五章,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制度的构建。文章分析了我国目前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必要性,立法现状和主要存在的问题,并从共有权的角度阐述了笔者对建立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