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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我国相关制度的要求,也是企业防范风险、提高经营的内在需求。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建立和运行、维护、评价过程中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政府方面的干预和影响。基于上述现状,考虑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本文从政府干预及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入手,梳理了政府干预的内容以及动机,并使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直接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度量,旨在探究出政府干预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实质影响。进一步的,通过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分类,按照实质控制人类型、公司所在地省份、公司所处行业类型三个方面对比分析,考察各个类别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受政府干预的实质影响。 本文首先回顾了之前国内外学者在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有效性、政府干预以及政府干预对与内部控制的影响方面作用的文献,借鉴学者们在该领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随后本文梳理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与政府干预理论,界定了内部控制有效性和政府干预的内涵,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理论方面分析我国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进行外部干预的动机及必要性,为下文研究打下理论基础。基于文献研究和理论基础的介绍,本文分析了研究主体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内部控制现状,并从两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干预对内部控制影响的机理,提出了政府干预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的假设。 本文选取了2009-2015年七年内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从CSMAR数据库和企业财务报告中获得相关数据,使用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度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并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樊纲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度量政府干预程度,并作为解释变量,以企业规模、财务杠杆、公司成长性、公司盈利水平、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类型作为控制变量,并按照实质控制人类型、公司所在地省份、公司所处行业类型三个方面分组进行回归分析,对政府干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开展了实证研究。 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干预会削弱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2)对于我国地方国有上市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有效性会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且二者呈负相关的关系;(3)处于一般竞争型行业的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受政府干预的削减程度低于其他类型行业,公共保障型行业的政府干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较强;(4)地处我国东部省份的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受政府干预削弱的程度较低,而地处西部地区的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较多的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