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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最早实行盐铁专营制度的古代中国,还是最早产生近代特许制度的英国,特许制度诞生之初的动因都在于维护作为统治者的封建王室的经济与政治利益。在特许经营的发展历程中,行政特许仅仅是特许经营发展的一种形态,在当今世界商业特许大行其道,在全世界都可以看到成功范例。特许经营权作为特许经营事业的核心,具有非绝对排他性、权利内容的开放性、权利行使的依赖性以及权利转让的非自由性等特征,这使得受许人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得一个成功的品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并在短时间内获得良好的商业回报。同时,权利人也可以扩展商业范围,增加品牌价值和市场份额,是一个双赢机制。 特许经营在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取得的成就使其成为立法关注与保护的重点之一。从国外来看,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单独的特许经营法令,对特许经营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规制。即使在有着判例传统的普通法国家,在规范特许经营活动方面也有着完备的成文立法。对于一个在国外被实践证明有效的经营方式,我们不能为引进而引进,而应该将其放在法律系统的框架内进行考察与保障,使其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体系化服务。当前,我国的特许经营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亟需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加以解决。 本文分三章对“特许经营权及其法律保障”进行了论述。第一章“特许经营权概述”,主要论述了特许经营的历史沿革,特许经营和特许经营权的概念、特征、特许经营权的性质和内容。第二章“我国特许经营法律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论述了我国特许经营以及特许经营权法律保障制度的现状,并对我国特许经营法律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完善我国特许经营权法律保障制度是解决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第三章“完善我国特许经营权法律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主要论述了完善立法的途径:完善特许经营权法律体系;完善合同法律制度;完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竞争法律制度;完善侵权行为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