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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是历史哲学的核心概念。本文的主要目标在于从胡塞尔对狄尔泰的历史主义批评开始,梳理现象学家对历史问题的考察,揭示历史性的内在发展逻辑。正文分为三个章节,每章的主题分别是“胡塞尔的历史先天”、“海德格尔对历史性的考察”、“伽达默尔诠释学中的历史性”。第一章首先介绍了狄尔泰诠释学中的历史主义观点,并重点阐述胡塞尔如何在批评狄尔泰历史主义的基础上,依据其先验意向性理论,提出了历史先天思想。狄尔泰认为人是历史性的存在,既是历史的研究者又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我们在认识历史时总会受到某种历史视角的限制。历史认识都是相对的,形而上学只是人类创造的幻象。然而狄尔泰为证明精神科学的客观性,却承认历史事实的意义的绝对有效的存在。这与其基本的历史立场相违背。胡塞尔认为狄尔泰的历史主义是悖谬的,因为历史的证据只能得到历史的结论,无法证实或证否观念的存在。在胡塞尔看来,狄尔泰陷入历史主义错误的原因在于将历史事实当成历史的基点,而不去追溯历史事实的源初意义的构造。胡塞尔认为先验自我在纵意向性基础上具有历史的先天,正是这种历史的先天使得意义得以被构造并不断沉淀。历史就是这意义构成与意义沉淀之间的活生生的运动。历史被最终还原到先验自我的意义构造活动中。第二章主要介绍海德格尔对历史性的考察。与胡塞尔将历史先天还原到先验主体性不同,海德格尔从追问存在出发,认为具有存在论意义的此在的时间性决定了此在的历史性以及历史本身。海德格尔之所以以此在而不是以胡塞尔的先验主体性来说明历史,在于他认为胡塞尔的先验主体性并无存在根基,此在是更为基础的存在。作为领会的此在,被抛于世的此在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沉沦的此在之整体,海德格尔称之为操心。而作为此在存在之整体的操心的意义在于时间性。实际上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本身就是时间性,而时间性在活生生的生命经验中就表现为此在的历史性。正是此在的历史性使历史本身得以可能。最后一章主要是呈现伽达默尔如何在诠释学领域内提出自己的历史理解。在接受海德格尔的基本思想即基础存在论的同时,伽达默尔认识到了海德格尔的历史观点中的矛盾,即此在的历史并不是本真的历史。于是伽达默尔在诠释学的领域,以海德格尔的理解的前结构为出发点,强调前见和历史传统的作用,提出“效果历史”的概念。历史既不是先验自我构造出来的,也不是此在的历史,而是理解者与历史传统不断进行视域融合从而形成的效果史。这样的历史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而是包含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理解的真实的“事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