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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人口转型的背景下,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模式演变,加之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等,家庭这一基本单元受到冲击,城市家庭“空巢化”现象日益严峻,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空巢家庭具有自身的养老特征,所以根据其特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养老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借鉴“空巢家庭”相关定义的基础上,把未生育子女和子女死亡家庭纳入空巢家庭之列,同时也把新近出现的、以年轻化为主要特征的“新空巢家庭”纳入研究视野,最终将城市空巢家庭定义为由中老年夫妇或个人所组成的城市家庭。城市空巢家庭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养老也具有特殊性,较之于非空巢家庭和农村空巢家庭,城市空巢家庭经济支持来源主要是退休金,具有独立的家庭收支结构和较高的经济自主权;生活照料需求量大、需求迫切,与之相对应的是生活照料资料严重匮乏,在来源渠道上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精神慰藉方面不容乐观,一是情感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二是由于社会参与度低,参与方式单一,发展需求存有缺损。本文依据城市空巢家庭的养老特征,同时借鉴比我国更早遭遇老龄化、空巢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发展轨迹及处理养老问题的经验,提出了构建多元化居家养老体系,力求激活、调动空巢老人自身、家庭、社区和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力量,为城市空巢老人提供一个立体化的,涵盖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养老支持力。多元化居家养老体系从形式上仍保持着传统家庭的养老格局,但在内涵上却实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从单一养老方式向立体化养老体系的转变,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不仅表现在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适应空巢老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更表现在该体系着眼于激活一切可能的力量优化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资源配置,从而实现不同养老方式之间的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为空巢老人提供一个立体化的养老体系。构建多元化居家养老体系,一方面,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倡导由单一责任主体向多元化责任主体转变,建立多元福利提供者的结构等观点为其提供了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又可植根于现有的相关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实践基础之上。具体到构建上,就是在强调空巢老人自身、家庭、社会、政府四大责任主体之间相互连接、相互支持的前提下,基于扬长避短、激活养老体系最大能量的原则,各自打造好自我支持系统、家庭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政府支持系统。这些子系统共同构成了多元化居家养老体系总系统,为空巢老人撑起一片蔚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