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实证研究 ——以X市C县法院“三三制”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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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此外,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对利益追求的多元化等因素,原有的社会发展模式和秩序被逐一打破。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其他方式很难有效实现其目的的情况下,最终往往选择用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但如此一来势必造成法院收案数量激增,随之而来的是法官办案压力加大、司法资源紧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护等一系列问题。诉前调解作为一项新兴的解纷机制,在理论上还很不成熟;在程序适用上也仍然处在探索阶段。作为一名法官助理,笔者试图通过探索诉前调解的运行模式来打破法院所面临的困境,使诉前调解制度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能真正在司法实务中发挥功效,进而为法院“减负”,也为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提供更多选择渠道。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从诉前调解的基本理论入手,以X市C县法院“三三制”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为例,通过“三三制”运行前后法院诉前调解情况的对比,凸显出“三三制”的优势,在此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总结了我国诉前调解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而对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终在借鉴“三三制”运行模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究出诉前调解法治化运行的几点措施。“三三制”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是对诉前调解的一次有效尝试,本文通过借鉴此种运行机制,探索出了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的诉前调解法治化运行的几点措施,具体有:确立诉前调解的运行原则、明确诉前调解的适用范围、提高调解人员的待遇及增加经费投入、完善调解人员的选任机制、防范虚假调解、完善立案程序等。相信通过这些措施,诉前调解能更有效的适用,从而实现节约司法成本、缓解司法资源危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愿景,最终达到“诉源治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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