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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一种反腐手段,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正在向纵深发展,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关键和重要保证。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反腐手段,财产申报制度是中国反腐败制度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制定与财产申报制度相类似的收入申报制度,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曾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收入及重大事项情况。然而这项收入申报制度因为缺乏有效的实施机制和群众的监督,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再加上财产申报制度立法迟迟没有进入实质的立法程序,中国的财产申报制度陷入了发展和实施的困境。随着中国政治民主力量的发展,官员的腐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要求政府对于财产申报制度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2009年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财产申报制度进行了自发的试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对中国现有的收入申报制度的现状进行研究,应用制度变迁的理论进行分析,试图找到影响财产申报制度供给的阻力因素,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发展和实施困难的原因做出分析和解释,并就如何消除这些阻碍因素提出了对策性思考。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从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入手,阐述了财产申报制度发展的有关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主要是公职人员隐私权有限性、制度变迁相关理论以及财产申报制度的起源、构成要素和功能;第二部分对中国收入申报制度的实施现状作了阐述,并介绍了一些地方政府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创新实践情况。第三部分分析了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应用制度变迁的“需求-供给”分析框架,将制度困境的影响因素分解为政府因素、社会文化影响、配套制度环境三个方面,从这三点出发分析制度困境的成因;第四部分对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进行研究,从中得出对中国构建财产申报制度的启示;最后部分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发展和有效实施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