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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付诸施行。由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刚刚开始,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从层次上来讲,可以分为制度管理、监督管理和操作管理,而本文是按照工伤保险业务的运行环节来论述其管理制度的建设的,即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基金的筹集、基金支付几个方面来展开讨论管理问题的。 全文由引言和四章正文组成。 作为构建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起点,论文第一章归纳和介绍了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引言阐述了选题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的方法和在理论上力图做出的创新之处。包括八个方面: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原则;中央确定基本政策与地方制定具体政策相互衔接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无责任补偿的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新老制度和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四个方面: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与认定工伤的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待遇保障;制度管理、监督管理与操作管理;行政人与行政相对人的责任。 第二章研究了工伤事故的认定与劳动能力的鉴定管理。先有工伤事故然后才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工伤事故而展开的。因此本部分首先鉴定了工伤事故概念、工伤事故的特点和构成要素、工伤事故与伤亡事故比较,而后论述了认定工伤的机关及其程序,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和工伤认定的方法。 对于劳动能力鉴定,在给出了劳动能力鉴定概念后,提出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第三章论述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问题。集中分析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监督检查以及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基金的筹集原则包括:统一征收,分级管理原则;收支平衡,约有储备原则;实行差别费率原则;实行浮动费率原则;要切实考虑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的原则;以企业总工资额作为征收依据的原则;用人单位(雇主)缴费原则。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监督检查主要讨论了征缴管理的内容;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缴费管理中的规制。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世界各国一般作法,二是我国的工伤保险费率制度的具体做法。 第四章讨论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主要分析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含义、项目、水平和支付的条件。并列出了在我国进行工伤保险支付操作时所应遵循的一些指标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