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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鸣凤是巴金小说《家》中的一个婢女形象。本文从封建等级、门第观念和鸣凤在男权中心观下形成的奴性人格,对其悲剧命运进行阐释。封建等级、门第观念是造成其悲剧的外部原因,而男权中心观下形成的奴性人格则是其悲剧的内在原因。
关键词: 巴金小说《家》 鸣凤 悲剧命运 等级门第观念 奴性人格
冰心在论述悲剧时曾说:“悲剧必是描写心灵的冲突,必有悲剧的发动力,是悲剧主人翁心理冲突的一种力量。”因此,挖掘悲剧成因,无疑是评价悲剧人物的一种有效途径。本文试图从封建文化的等级、门第观念和男权中心观下形成的奴性人格对巴金《家》中的婢女鸣凤的悲剧命运进行阐释,以期方家斧正。
一
封建社会等级、门第观念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有着顽固的作用。地位悬殊、身份贵贱永远是难以跨越的鸿沟。“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对封建社会的男女老少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借新的婚姻来扩大自己的势力的机会,起作用的是家族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意愿。由于门第、等级观念而造成的婚姻悲剧在中国历史上可说是不胜枚举。即便是历史的年轮转到了“五四”这个思想、文化相对自由、开放的年代,这种观念仍然有形或无形地控制着人们的思想,从而酿成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悲剧。
鸣凤是高家的一个普通丫鬟。她美丽善良,也有着一切少女怀春的情怀。她深爱着高家的三少爷觉慧,可又深知这只是镜花水月的幻想。她明白在他们之间横亘着门第、等级这座永远也无法跨越的大山;她懂得这种美好的梦想永远没有实现的一天;她更知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只叹自己没生在有钱人家,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等级观念造成的后果。家庭的出身、背景有时候就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而且成为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即使觉慧在梅园向她大胆示爱,并表示要迎娶她做三太太时,她非但没有欣喜,反而更加惶恐:“不,不,你不要去说……我没有那样的命。”“你不晓得我多尊敬你……有时候你真象天上的月亮……我晓得我的手是摸不到的。”“我一辈子只做你的丫头,不是更好吗?这样太太也不会生气,你也不会得罪人,我只要一生一世都呆在你身边就好了。”这是多么卑微的请求,这是一个下跪者崇拜地仰视着自己的偶像而发出的哀求。即使是知道觉慧对自己也情有独钟,这堵门第高墙却依然坚固地阻挡着她的心,这种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使这对小爱人伸手可及却又咫尺千里,两情殷殷却又难成连理。
按理说,觉慧应该是高家最具叛逆性格的一个人。然而,他那潜意识里的等级贵贱思想仍然在文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在他的心目中,曾不只一次地出现过两张脸的比较:一张是顺受的、毫不抱怨的、毫不诉苦的;一张是反抗的、热烈的而且是刚毅的,对一切都不能忍受的。很明显,这两张脸便是下层婢女鸣凤和上层小姐琴的脸。这两张脸的比较尽管他更倾向前者,可是在他的意识深处,更希望这是两者的融合。在梅园互诉衷情时,觉慧就说:“鸣凤,真苦了你了,在你这样的年纪应该进学堂读书,象你这样聪明,一定比琴小姐读得好……要是你生在有钱人家,或者就处在琴小姐的地位,该多好!”在这充满遗憾的话语中觉慧意识深处的门第观念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流露了出来。他不只一次地想安慰鸣凤,给她一点东西,可是又想不出有什么可以给她……”“他想反抗它,改变它,可是也知道这样的事做不到。”他也不得不承认“真是梦想!真是梦想!”“假使她处在琴表姐那样的环境呢?”“那当然不成问题的。于是他和她之间的一切都成了很自然,很合理的了。”“他觉得他同她本来可以接近,可是不幸在他们中间立了一道无形的高墙,就是这个绅士家庭。它使他不能够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恨它。”觉慧的这些思想和语言其实是很符合他的身份和地位的。他有着鱼和熊掌都想兼得的心理。既想要鸣凤的美丽、纯朴、善良,又想要琴表姐门当户对的家庭背景、高人一等的小姐身份。而当这两者不可兼得时,他当然表现得痛苦、矛盾甚至绝望。一个如此深爱鸣凤的人,尚且如此顾忌门第身份的区别,更何况其他人呢?鸣凤在这样一股强大的势力面前怎么会不过早地香消玉殒呢?
二
鸣凤的悲剧除了由封建等级、门第制度这只魔爪紧紧扼住她的咽喉外,还有另一只魔爪——两千多年的封建奴化教育,也早已培训中国女性(包括鸣凤),让她们形成了温柔驯服、多愁善感、安于卑贱的性格。
中国封建传统文化自古就有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一系列的教条严重束缚女性的身心。“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从来就没有为自己活过,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深植人心。在高家,鸣凤首先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地位卑贱的婢女,等级制度和男权文化这两座大山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在高家,她除了伺候人,偶尔被当做礼品送给达贵以供其泄欲外,再无其他任何意义。尽管最后鸣凤选择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具有一定反抗精神的道路,然而,这仍然是烈女思想的使然。在她短暂的生命里,占据她思想的最主要成分依然是那根深蒂固的男性中心意识下形成的奴性心理——把自己的命运、自己的爱、自己的生命交付给一个高高在上,自己无法把握的男性,这不能不说也是她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鸣凤的心中,她永远都是跪在地下的奴仆。而觉慧永远都像是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这种仰视的姿态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生些微改变。她永远是一副顺受的、毫不诉苦的,毫不抱怨的面孔。当觉慧说她讲话就像小鸟唱歌一样时,她心甘情愿地表示愿意夜夜歌唱,唱得血都呕出来了还是要唱给他听;即使面临死亡的时刻,也生怕打扰了觉慧,不敢向他求救哭诉,而是觉得“应该放弃他。他的存在比她的存在更重要,她不能让他牺牲他的一切来救她。她应该去了,在他的生活里她应该永久地去了”。至死她非但不怨恨觉慧,反而更爱他。从这种不平等人格上滋生的不平等的爱是多么伟大却又多么卑微啊。
鸣凤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有个体存在价值的人,一心想着觉慧这个“大救星”,殊不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自己救自己。她的生命完全依附于一个男人,甚至为他生,为他死,“舍身爱人”固然感人,可是一个没有独立完整人格,没有尊严的乞求者的爱注定是无法长存的。这种自甘为奴,并死心塌地地为主人服务,供主人差遣的忠奴形象,虽然引不起任何恶感,却也只能让人“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三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十六岁的花季少女鸣凤无疑就是被毁灭的美好的生命。她美丽;“脑后垂着一根发辫,一件蓝布棉袄裹着她的苗条的身子。瓜子形的脸庞也还丰润。在她带笑说话的时候,脸颊上呈现两个酒窝,她闪动着两只明亮的眼睛,天真地看他们。”她纯洁:为了坚守对觉慧的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善良,为了成全心爱的人,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纯洁、善良的姑娘却不断被践踏、被戕害,在青春妙龄时节里香消玉殒,零落成泥碾作尘。是谁将她的地位要求化为泡影?是谁扼杀了这年轻美好的生命?正是那朱门与竹门永远无法跨越却又深入人心的等级制度,正是那男权中心社会造就的奴性人格。
鸣凤是《家》中一个十分感人的形象。就连国外评论家也认为:“鸣凤的文雅使人感伤的形象是小说中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它的爱与死的故事也是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情节。”可见,这个人物的确得到了人们广泛的共鸣。而造成鸣凤悲剧的原因就更加启人深思,发人深省。
参考文献:
[1]巴金,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2]冰心.中西戏剧之比较,晨报副刊,1923年4月11日-14日.
[3]张慧珠.巴金创作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
[4]汪应果,巴金论,转引第158.
关键词: 巴金小说《家》 鸣凤 悲剧命运 等级门第观念 奴性人格
冰心在论述悲剧时曾说:“悲剧必是描写心灵的冲突,必有悲剧的发动力,是悲剧主人翁心理冲突的一种力量。”因此,挖掘悲剧成因,无疑是评价悲剧人物的一种有效途径。本文试图从封建文化的等级、门第观念和男权中心观下形成的奴性人格对巴金《家》中的婢女鸣凤的悲剧命运进行阐释,以期方家斧正。
一
封建社会等级、门第观念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有着顽固的作用。地位悬殊、身份贵贱永远是难以跨越的鸿沟。“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对封建社会的男女老少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借新的婚姻来扩大自己的势力的机会,起作用的是家族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意愿。由于门第、等级观念而造成的婚姻悲剧在中国历史上可说是不胜枚举。即便是历史的年轮转到了“五四”这个思想、文化相对自由、开放的年代,这种观念仍然有形或无形地控制着人们的思想,从而酿成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悲剧。
鸣凤是高家的一个普通丫鬟。她美丽善良,也有着一切少女怀春的情怀。她深爱着高家的三少爷觉慧,可又深知这只是镜花水月的幻想。她明白在他们之间横亘着门第、等级这座永远也无法跨越的大山;她懂得这种美好的梦想永远没有实现的一天;她更知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只叹自己没生在有钱人家,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等级观念造成的后果。家庭的出身、背景有时候就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而且成为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即使觉慧在梅园向她大胆示爱,并表示要迎娶她做三太太时,她非但没有欣喜,反而更加惶恐:“不,不,你不要去说……我没有那样的命。”“你不晓得我多尊敬你……有时候你真象天上的月亮……我晓得我的手是摸不到的。”“我一辈子只做你的丫头,不是更好吗?这样太太也不会生气,你也不会得罪人,我只要一生一世都呆在你身边就好了。”这是多么卑微的请求,这是一个下跪者崇拜地仰视着自己的偶像而发出的哀求。即使是知道觉慧对自己也情有独钟,这堵门第高墙却依然坚固地阻挡着她的心,这种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使这对小爱人伸手可及却又咫尺千里,两情殷殷却又难成连理。
按理说,觉慧应该是高家最具叛逆性格的一个人。然而,他那潜意识里的等级贵贱思想仍然在文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在他的心目中,曾不只一次地出现过两张脸的比较:一张是顺受的、毫不抱怨的、毫不诉苦的;一张是反抗的、热烈的而且是刚毅的,对一切都不能忍受的。很明显,这两张脸便是下层婢女鸣凤和上层小姐琴的脸。这两张脸的比较尽管他更倾向前者,可是在他的意识深处,更希望这是两者的融合。在梅园互诉衷情时,觉慧就说:“鸣凤,真苦了你了,在你这样的年纪应该进学堂读书,象你这样聪明,一定比琴小姐读得好……要是你生在有钱人家,或者就处在琴小姐的地位,该多好!”在这充满遗憾的话语中觉慧意识深处的门第观念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流露了出来。他不只一次地想安慰鸣凤,给她一点东西,可是又想不出有什么可以给她……”“他想反抗它,改变它,可是也知道这样的事做不到。”他也不得不承认“真是梦想!真是梦想!”“假使她处在琴表姐那样的环境呢?”“那当然不成问题的。于是他和她之间的一切都成了很自然,很合理的了。”“他觉得他同她本来可以接近,可是不幸在他们中间立了一道无形的高墙,就是这个绅士家庭。它使他不能够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恨它。”觉慧的这些思想和语言其实是很符合他的身份和地位的。他有着鱼和熊掌都想兼得的心理。既想要鸣凤的美丽、纯朴、善良,又想要琴表姐门当户对的家庭背景、高人一等的小姐身份。而当这两者不可兼得时,他当然表现得痛苦、矛盾甚至绝望。一个如此深爱鸣凤的人,尚且如此顾忌门第身份的区别,更何况其他人呢?鸣凤在这样一股强大的势力面前怎么会不过早地香消玉殒呢?
二
鸣凤的悲剧除了由封建等级、门第制度这只魔爪紧紧扼住她的咽喉外,还有另一只魔爪——两千多年的封建奴化教育,也早已培训中国女性(包括鸣凤),让她们形成了温柔驯服、多愁善感、安于卑贱的性格。
中国封建传统文化自古就有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一系列的教条严重束缚女性的身心。“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从来就没有为自己活过,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深植人心。在高家,鸣凤首先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地位卑贱的婢女,等级制度和男权文化这两座大山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在高家,她除了伺候人,偶尔被当做礼品送给达贵以供其泄欲外,再无其他任何意义。尽管最后鸣凤选择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具有一定反抗精神的道路,然而,这仍然是烈女思想的使然。在她短暂的生命里,占据她思想的最主要成分依然是那根深蒂固的男性中心意识下形成的奴性心理——把自己的命运、自己的爱、自己的生命交付给一个高高在上,自己无法把握的男性,这不能不说也是她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鸣凤的心中,她永远都是跪在地下的奴仆。而觉慧永远都像是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这种仰视的姿态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生些微改变。她永远是一副顺受的、毫不诉苦的,毫不抱怨的面孔。当觉慧说她讲话就像小鸟唱歌一样时,她心甘情愿地表示愿意夜夜歌唱,唱得血都呕出来了还是要唱给他听;即使面临死亡的时刻,也生怕打扰了觉慧,不敢向他求救哭诉,而是觉得“应该放弃他。他的存在比她的存在更重要,她不能让他牺牲他的一切来救她。她应该去了,在他的生活里她应该永久地去了”。至死她非但不怨恨觉慧,反而更爱他。从这种不平等人格上滋生的不平等的爱是多么伟大却又多么卑微啊。
鸣凤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有个体存在价值的人,一心想着觉慧这个“大救星”,殊不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自己救自己。她的生命完全依附于一个男人,甚至为他生,为他死,“舍身爱人”固然感人,可是一个没有独立完整人格,没有尊严的乞求者的爱注定是无法长存的。这种自甘为奴,并死心塌地地为主人服务,供主人差遣的忠奴形象,虽然引不起任何恶感,却也只能让人“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三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十六岁的花季少女鸣凤无疑就是被毁灭的美好的生命。她美丽;“脑后垂着一根发辫,一件蓝布棉袄裹着她的苗条的身子。瓜子形的脸庞也还丰润。在她带笑说话的时候,脸颊上呈现两个酒窝,她闪动着两只明亮的眼睛,天真地看他们。”她纯洁:为了坚守对觉慧的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善良,为了成全心爱的人,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纯洁、善良的姑娘却不断被践踏、被戕害,在青春妙龄时节里香消玉殒,零落成泥碾作尘。是谁将她的地位要求化为泡影?是谁扼杀了这年轻美好的生命?正是那朱门与竹门永远无法跨越却又深入人心的等级制度,正是那男权中心社会造就的奴性人格。
鸣凤是《家》中一个十分感人的形象。就连国外评论家也认为:“鸣凤的文雅使人感伤的形象是小说中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它的爱与死的故事也是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情节。”可见,这个人物的确得到了人们广泛的共鸣。而造成鸣凤悲剧的原因就更加启人深思,发人深省。
参考文献:
[1]巴金,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2]冰心.中西戏剧之比较,晨报副刊,1923年4月11日-14日.
[3]张慧珠.巴金创作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
[4]汪应果,巴金论,转引第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