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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所著《续通典》与《明史·职官志》等史籍对于明代户部山东清吏司带管全国盐务的起始时间表述模糊,给后人造成了一定的误导,错将整个明代或宣德十年(1435)后作为户部山东清吏司带管全国盐务的时期。将《明神宗实录》与万历初期户部尚书王国光所纂的《万历会计录》等史料对于明代户部十三司的职能变革的记载进行结合,可还原明代户部山东清吏司职能扩充的过程,从而得出明代户部山东清吏司带管全国盐务的起始时间应为万历三年(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