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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研究报告》指出,当年网络文学已经成为最大的IP源头,“凭借庞大的读者量,IP改编的游戏、电影、电视剧以及漫画都有相对不错的表现。”并以《花千骨》在手游和电视剧方面的成功为例,指出“网文读者在多个领域的消费意愿和比例都非常高,这对于网文IP未来价值空间提升有非常大的帮助”。[1]该报告主要以当前大众最为推崇的娱乐休闲方式来说明网络文学IP的价值,毫无疑问,网文的线下图书出版也同样是其IP价值的重要体现。综观整个文学类图书出版情况,其纷纭复杂的现象以及现象背后隐藏的秘密,远非只是从网上走到线下那样简单。
一、从源到流的改变
互联网时代,传统出版业受到数字出版的巨大影响。文学类图书出版作为保存、传播人类智慧和精神发展成果的直接手段,一直是传统出版行业里的“保留节目”。但当网络文学获得重大发展,数字出版形式壮大之后,传统文学类出版发生重大变化:首先从数量上看,数字出版总量较大幅度超越纸媒图书,以长篇小说为例,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5年12月底,在线长篇小说完本数量超过10万部。[2]尽管没有详细的文学类实体出版的数据,我相信这个数字已经足以令出版业乃至长篇小说作家们感到震惊。其次,从单部作品的体量看,绝大部分数字形式的网络小说字数远大于纸媒作品。以纯文学出版为例,2010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张炜的长篇小说《你在高原》以450万字的字数被称作“古今中外小说史上篇幅最长的一部纯文学著作”[3],然而在互联网上,这个字数的网络小说极为常见甚至上千万字的作品也不鲜见。数字出版显然改变了文学出版的格局。
作为网络小说IP价值的重要体现,网络小说线下出版早已成为热潮。对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中国大陆最早的网络文学作品甚至就是以图书的面目出现的,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在网上风行的时候,互联网尚未在中国大陆普及,因此这部网络小说纸质版的绛红色封面被早期的网络小说读者所熟悉;而之后他的《槲寄生》实体书出版的时候还随书赠送一个光盘电子版。可见网络小说线下出版一直是一个传统。随后,大部分在网络上畅销的网络小说都获得线下出版的机会,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唐家三少的玄幻小说《斗罗大陆》在2009年出版实体书。2013年,中国网曾经以《网络红文出版实体书,网络文学纸媒化或成出版趋势》为题关注到这个现象[4],当时IP这个称谓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知。近几年来,网络文学的综合IP价值令其成为线下出版与影视、游戏和动漫改编的源头,出书热持续走高,流潋紫的《甄传》、桐华的《步步惊心》、猫腻的《将夜》、骷髅精灵的《机动风暴》、沧月的“听雪楼”系列、缪娟的《翻译官》等都有实体书出版。
令出版界感到无奈的是,在网络文学“肆虐”之前,文学类图书的身份恰恰与现在的情况相反,那时的文学类图书是最大的IP,几乎是电影、电视剧、连环画(漫画)取材的主要来源,影视、漫画等形式与图书有着明显的“父—子”衍生连带关系。互联网诞生初期,在成熟的原创平台出现之前,将文学出版物电子化也是网络文化的重要形式,但当网络原创平台产生,特别是2003年起点中文网成功推行VIP收费阅读模式之后,网络原创小说得到极大发展,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也为适应网络传播和阅读发生改变,“读者喜欢什么写什么”的原则得以确立,且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不断加长篇幅。此后,随着多媒体特别是网络视频、三维动画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市场机制的成熟,网络小说开始从赚取点击率为主要目标转变为打造综合IP,并成为影视剧和漫画、游戏改编的主要文本供应方。在这一趋势下,图书的IP“大佬”地位被颠覆,从过去的“源”身份下降为与影视、漫画等娱乐形式并列的“流”位置,反而成为网络小说IP的下游衍生物之一。
二、“小说家”与“小说+”
文学类图书从“源”到“流”的身份变化,一方面是出版业对信息时代的自适应,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集中反映了互联网时代文学艺术的发展大势,折射了中国文化在互联网时代的深度变革。
从文学类图书出版方面看,以长篇小说为例,出版业市场化之后,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出版是“出版社+小说家”的模式。出版社对作品的选择取决于该小说的市场前景,这个前景是根据市场调查和研判得来的预估,因此存在不小的风险性。而小说的IP价值只有在图书出版并获得市场收益之后才得以显现,原则上说,一部没有多少读者的小说其IP价值是很低的。从这个角度上讲,传统小说的IP价值显现是滞后于图书出版的。而图书出版会固化小说的文本形式,除非有再版机会,否则无从更改文本,而且这个文本是在“小说家”占主导地位的创作过程中产生的。接下来,作为图书的IP延伸,影视、戏剧或漫画改编均是基于对小说家创作目标、艺术思想的理解,等同于改编者进行“二次创作”,这就导致实现图书的衍生IP价值会有较大的改编成本和商业风险。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网络文学在IP转化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这一优势揭示了促使网络小说成为价值巨大的IP的奥秘。首先,最直接的原因是来自网络小说所经历过的市场化过程,网络小说从上线连载更帖开始,其市场反应在点击率和粉丝订阅数上有直观的体现。也就是说,点击率和粉丝订阅数直接反映了小说的受欢迎程度,这无疑给影视、图书、游戏等的改编者提供了最为明确的“寻宝”指向标,互联网显然起到了代替影视公司、出版公司等进行市场调查甚至提供市场模型的作用。这在传统媒体时代是不可能实现的,可见传统图书在过去作为IP源头只不过是由历史发展阶段决定的,并非来自于出版界的主动行为。其次,网络小说依靠文本所吸引的粉丝,天然成为下游衍生产品的潜在消费者,这在本文开头提到的艾瑞咨询的报告中已经有明确结论。而且在生活中也很常见,喜欢《狮子王》《熊出没》的观众同样会喜欢根据这些动画片的角色形象制作的玩具产品。假如在网上热门的网络小说出版实体书,一部分网络小说的粉丝会同时成为实体书的粉丝,这会极大地降低线下出版的风险,这也是当前网络小说成为重要文学类图书出版选题的最直接原因。 上述网络小说IP转化的优势,是由市场层面的外在原因决定的。但这还不是根本原因,潜藏在表面之下的网络小说的内在特质,或许才是让资本瞄准网络小说的决定性因素。
小说作为一门古老的文体,它本身就是世俗的,评论家谢有顺说:“小说有一个优势,很容易跟读者之间达成和解。”[5]在西方,从神话传奇和史诗开始的小说主要为读者提供故事,读者起着重要作用,小说家主要利用人类的集体经验并围绕读者的阅读接受进行创作。在中国传统文学中,《三言二拍》等世情小说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岳》《说唐》等历史背景小说体现着鲜明的大众特色。但是当精英知识分子加入小说创作队伍之后,在中国主要是从五四以来接受西方文学的影响形成的“新文学”开始,小说变为“小说家”的小说,主要书写小说家个人的经验和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小说家以知识分子的身份进行精英写作,经由“先锋写作”“后现代”写作等的过渡,到今天读者几乎处在一个被忽略的位置上。
网络文学作为网络时代的大众文学,它的出现具有划时代意义,其价值之一就是激活了五四以来长期受到压制的通俗文学创作。虽然网络文学属于大众文学,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大众文学,除了创作发表、传播接受形式、文本长度等的不同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网络文学比传统大众文学更加重视读者的接受,导致小说发生艺术上的变异:一是大量使用生活化的口语叙事,消除大众读者的阅读障碍;二是为了增加点击率并持续吸引粉丝的关注,在持续更帖过程中不断加长小说篇幅;三是通过书写普通人的“白日梦”,强化作品中的欲望叙事成分,增强代入感,提高读者的阅读快感;四是故事的趣味性显著增加。在这些变化中,严肃文学写作中的“小说家”的影子在变淡,读者在小说创作中成为关键要素。由此可见,网络文学是互联网时代传统通俗文学的“小说+”,既是“小说+互联网”,又是“小说家+读者”,更是“文学+市场”。
正因为网络小说中处处贯彻着“读者至上”的策略,才使其成为IP开发的首选资源:无论影视还是游戏,都看中了网络小说的故事内核、情节和角色设定等对读者天然具有的吸引力。
三、IP背后的隐忧
在热门IP开发序列中,图书从“源”退至“流”的位置,标志着以信息科技进步为动力的数字出版已经发展壮大,同时也彰显了资本在“经济帝国主义时代”的无孔不入:知识产权走到哪里,资本就跟踪到哪里。尽管网络IP为出版社寻找优质文学资源提供了方便,对网络文学本身、喜欢网络文学的读者和出版社来说是“三赢”的,但热门IP的图书改编又不单纯是技术和经济现象,背后也存在文化上的隐忧。
一是严重挤压了严肃文学的传播和生存空间。网络文学作为新的文学样态,它的出现直接裂解了传统文坛,评论家白烨曾说:“文坛现在主要呈现出三大板块,这分别是:以文学期刊为阵地的传统文学(严肃文学),以市场运作为手段的大众化文学(通俗文学),以网络科技为平台的新媒体文学(网络文学)”[6],可见网络文学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文坛“三分天下”格局的形成,五四以来形成的传统文学生存空间被挤压,严肃文学的圈子化现象日趋严重。纯文学期刊的发行量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锐减,80年代及之前全社会争读文学期刊的现象不复存在,文学类图书热度也骤减。而网络文学恰恰是在纯文学被“边缘化”的过程中兴起的,这不仅仅是一种巧合,它标志着社会的审美趣味和阅读兴趣的转移。由于受到商业因素的影响,网络文学发展势头迅猛,邵燕君2011年即曾撰文指出:“如照此势头发展下去,十年之后,中国当代文学的主流很可能将是网络文学。”[7]基于上述商业风险性的考虑,出版社大量选取热门网络文学IP线下出版,使网络文学不仅完全占据了线上的区域,也在严肃文学出版市场中占据庞大份额,这让严肃文学的出版传播空间甚至生存空间逐步缩小,进一步加剧了文坛的裂变。
二是网络IP及其线下出版物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世俗化进程。文学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主要艺术表现形式,始终为作者和读者提供着精神家园。但在对人类精神世界的艺术化表现过程中,以现代主义为基础的严肃文学作品不仅比通俗化的类型作品更具有审美性,也更能反映现实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类丰富的内心世界。严肃文学因为大量文学性技法的应用和价值负载,更适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读者,且阅读需要深度思索,因此对严肃文学的阅读更需要相对充裕和安静的时间来进行。但网络小说则不同,它主要面向大众读者提供业余消遣,让读者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之余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方便快捷地享受到轻松的阅读快感。从表现形式上看,由于大众文学表达方式上的直接性、草根性、通俗性,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互动性,电子文本的即时性、动态性等本身所固有的特点,使网络小说具有轻质性的特征;而从内容和主题上看,由于前述艺术特征的存在,网络小说所选择的题材或者直接描写普通人的现实生活,或者反映大众的情感和愿望,或者为大众提供新奇的幻想故事,从根本上对当下社会现实的直接呈现,贴近大众生活,满足大众精神幻想。随着网络小说的线下出版,网络文学所倡导的娱乐性审美方式被印刷书籍固定下来,读者对作为知识和精神载体的“书”的概念发生变化,在部分读者中娱乐性审美取代了过去通过阅读严肃文学作品进行的思想性审美,也为消遣型的“快餐式阅读”推波助澜。在另一个角度上看,由于网络小说追求读者短暂的、现实的感受,图书IP无助于在其中表现深刻和永恒的人类及民族文化传统。因此,网络文学的发展壮大及其线下出版,在某个层面上是社会世俗化的文化表征之一。
三是出版社更多地向网络IP寻求资源,将会导致文学原创力下降。随着网络文学成为最大的IP,目前点击率已经不是网络文学追求的主要目标了。文学网站和作者受到资本的鼓舞,都在瞄准IP做文章,网站的各种推介活动自不必说,网络作家也开始面向IP转变,首先是更加重视故事,故事是IP开发的核心要素,在这一点上,图书与影视、漫画对IP的改编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次,为了增强故事的吸引力,欲望叙事的色彩更加明显。但故事好看显然不是好小说的唯一要件,说到底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与重视故事相反的是,网络作家普遍忽视语言。线上作品一方面由于追求更帖速度,在写作时不讲究语言的精致和精准,因此不仅语言的逻辑性差,同时也存在大量错字错词、病句;另一方面要贴近现实生活,保证阅读的顺畅和快捷,语言的口语化甚至粗鄙化现象非常明显,使得小说叙述缺乏美感。对应到线下图书出版,尽管经过作者和编辑的修改,语言的语法问题解决了,但是很多作品也仍然毫无语言的生机,小说只追求故事和阅读感觉的新奇,降低了作品的文学品质。长此以往,将会拉低大众通俗小说的水准,也将会降低文学原创力。在这个问题上,编剧梁振华在谈到剧本创作时就认为,“有的文学作品具备成为IP的潜质,有的则不具备。影视作品的成败最后系于剧本,而不是蓝本。IP的转化比IP的获取重要得多,这两者的关系如今似乎被倒置了。作为创作者、投资人,不能一味考虑IP,否则会伤到作品本身”。[8]这同样适用于IP的线下出版。 四、积极应对IP市场变化
互联网对文学和出版的影响远未到达尽头,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这种影响还将进一步加深。作为思想内容和载体的结合体,文学类图书的出版在社会生活和整个文化产业中占有重要位置。如何通过将网络IP转化为实体出版物为读者提供优质读物,从而形成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共同繁荣的局面,是业界应该认真思考的方向。网络文学的商业成功似乎极大地肯定了文化的价值,但文学的终极目的不是追求经济效益,而在其中的文化和思想、精神的形象化表达以及对人的影响上,对此我们应当有明确认识。也正因为如此,IP的线下出版并非单纯地从网络中寻找到热IP就尽享其成,还应发挥传统出版产业的优势,主动提高IP的转化效益,以积极应对IP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有可能出现的萎缩困境:一是在IP的选择上要注重内涵,尽管网络文学无可更改它本身的娱乐和消遣属性,但是出版对于IP的选择要尽可能着眼于那些既有大众喜爱的故事情节,又富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并能够传达正能量的作品。如何在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网络小说现场选出适合的IP,是成为考验出版方功力的指标之一。二是面对图书IP本身在大数据时代的地位,要“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培养IP,在网络IP生成过程中,即给予可能的关注和指导,而不是坐等其成为网络红文之后直接拿来。固然由“网红”文转化来的IP可降低出版风险,但是却不容易体现出版者的思想和风格特色,因此既要培养作品,更要培养作者,其实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培养读者。三是大力支持原创图书的IP转化,网络文学的读者之所以众多,分众化的创作和传播方式是重要原因,文学出版也要应时而动,从网络文学的传播中汲取经验。既要通过网络IP的出版赢得大众读者,也要大力开发原创图书IP,特别是要重视严肃文学的图书出版和IP转化,为高水平(精英读者)提供适需产品,同时也为延续人类智慧和优秀文化做贡献。
注释
[1]艾瑞咨询公司:《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研究报告》,http://www.chinaz. com/game/gdata/2015/1230/490534.shtml。
[2]转自白烨主编:《中国文情报告(2015—2016)》,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5月版,第160页。
[3]http://baike.baidu.com/link?url=fJs4oXpbiMMoaEhJZaZe6otqaqPZblBNINIRM RiDEU8RhaDNGOoNsCIJR6oXHpQTb1Grhh nfJPPZzHXV7sOJha.
[4]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13-08/07/c_125128965.htm.
[5]谢有顺:《于坚、谢有顺对话录》,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版,第131页。
[6]白烨:《文学新变与文坛新常态———在山东师范大学的演讲》,收入周志雄主编:《网络文学研究》(第一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12月版,第7页。
[7]邵燕君:《面对网络文学:学院派的态度和方法》,《南方文坛》2011年第6期。
[8]李彦:《出版与影视跨界对话交流探讨图书IP健康发展之路》,《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年8月1日。
一、从源到流的改变
互联网时代,传统出版业受到数字出版的巨大影响。文学类图书出版作为保存、传播人类智慧和精神发展成果的直接手段,一直是传统出版行业里的“保留节目”。但当网络文学获得重大发展,数字出版形式壮大之后,传统文学类出版发生重大变化:首先从数量上看,数字出版总量较大幅度超越纸媒图书,以长篇小说为例,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5年12月底,在线长篇小说完本数量超过10万部。[2]尽管没有详细的文学类实体出版的数据,我相信这个数字已经足以令出版业乃至长篇小说作家们感到震惊。其次,从单部作品的体量看,绝大部分数字形式的网络小说字数远大于纸媒作品。以纯文学出版为例,2010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张炜的长篇小说《你在高原》以450万字的字数被称作“古今中外小说史上篇幅最长的一部纯文学著作”[3],然而在互联网上,这个字数的网络小说极为常见甚至上千万字的作品也不鲜见。数字出版显然改变了文学出版的格局。
作为网络小说IP价值的重要体现,网络小说线下出版早已成为热潮。对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中国大陆最早的网络文学作品甚至就是以图书的面目出现的,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在网上风行的时候,互联网尚未在中国大陆普及,因此这部网络小说纸质版的绛红色封面被早期的网络小说读者所熟悉;而之后他的《槲寄生》实体书出版的时候还随书赠送一个光盘电子版。可见网络小说线下出版一直是一个传统。随后,大部分在网络上畅销的网络小说都获得线下出版的机会,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唐家三少的玄幻小说《斗罗大陆》在2009年出版实体书。2013年,中国网曾经以《网络红文出版实体书,网络文学纸媒化或成出版趋势》为题关注到这个现象[4],当时IP这个称谓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知。近几年来,网络文学的综合IP价值令其成为线下出版与影视、游戏和动漫改编的源头,出书热持续走高,流潋紫的《甄传》、桐华的《步步惊心》、猫腻的《将夜》、骷髅精灵的《机动风暴》、沧月的“听雪楼”系列、缪娟的《翻译官》等都有实体书出版。
令出版界感到无奈的是,在网络文学“肆虐”之前,文学类图书的身份恰恰与现在的情况相反,那时的文学类图书是最大的IP,几乎是电影、电视剧、连环画(漫画)取材的主要来源,影视、漫画等形式与图书有着明显的“父—子”衍生连带关系。互联网诞生初期,在成熟的原创平台出现之前,将文学出版物电子化也是网络文化的重要形式,但当网络原创平台产生,特别是2003年起点中文网成功推行VIP收费阅读模式之后,网络原创小说得到极大发展,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也为适应网络传播和阅读发生改变,“读者喜欢什么写什么”的原则得以确立,且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不断加长篇幅。此后,随着多媒体特别是网络视频、三维动画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市场机制的成熟,网络小说开始从赚取点击率为主要目标转变为打造综合IP,并成为影视剧和漫画、游戏改编的主要文本供应方。在这一趋势下,图书的IP“大佬”地位被颠覆,从过去的“源”身份下降为与影视、漫画等娱乐形式并列的“流”位置,反而成为网络小说IP的下游衍生物之一。
二、“小说家”与“小说+”
文学类图书从“源”到“流”的身份变化,一方面是出版业对信息时代的自适应,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集中反映了互联网时代文学艺术的发展大势,折射了中国文化在互联网时代的深度变革。
从文学类图书出版方面看,以长篇小说为例,出版业市场化之后,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出版是“出版社+小说家”的模式。出版社对作品的选择取决于该小说的市场前景,这个前景是根据市场调查和研判得来的预估,因此存在不小的风险性。而小说的IP价值只有在图书出版并获得市场收益之后才得以显现,原则上说,一部没有多少读者的小说其IP价值是很低的。从这个角度上讲,传统小说的IP价值显现是滞后于图书出版的。而图书出版会固化小说的文本形式,除非有再版机会,否则无从更改文本,而且这个文本是在“小说家”占主导地位的创作过程中产生的。接下来,作为图书的IP延伸,影视、戏剧或漫画改编均是基于对小说家创作目标、艺术思想的理解,等同于改编者进行“二次创作”,这就导致实现图书的衍生IP价值会有较大的改编成本和商业风险。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网络文学在IP转化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这一优势揭示了促使网络小说成为价值巨大的IP的奥秘。首先,最直接的原因是来自网络小说所经历过的市场化过程,网络小说从上线连载更帖开始,其市场反应在点击率和粉丝订阅数上有直观的体现。也就是说,点击率和粉丝订阅数直接反映了小说的受欢迎程度,这无疑给影视、图书、游戏等的改编者提供了最为明确的“寻宝”指向标,互联网显然起到了代替影视公司、出版公司等进行市场调查甚至提供市场模型的作用。这在传统媒体时代是不可能实现的,可见传统图书在过去作为IP源头只不过是由历史发展阶段决定的,并非来自于出版界的主动行为。其次,网络小说依靠文本所吸引的粉丝,天然成为下游衍生产品的潜在消费者,这在本文开头提到的艾瑞咨询的报告中已经有明确结论。而且在生活中也很常见,喜欢《狮子王》《熊出没》的观众同样会喜欢根据这些动画片的角色形象制作的玩具产品。假如在网上热门的网络小说出版实体书,一部分网络小说的粉丝会同时成为实体书的粉丝,这会极大地降低线下出版的风险,这也是当前网络小说成为重要文学类图书出版选题的最直接原因。 上述网络小说IP转化的优势,是由市场层面的外在原因决定的。但这还不是根本原因,潜藏在表面之下的网络小说的内在特质,或许才是让资本瞄准网络小说的决定性因素。
小说作为一门古老的文体,它本身就是世俗的,评论家谢有顺说:“小说有一个优势,很容易跟读者之间达成和解。”[5]在西方,从神话传奇和史诗开始的小说主要为读者提供故事,读者起着重要作用,小说家主要利用人类的集体经验并围绕读者的阅读接受进行创作。在中国传统文学中,《三言二拍》等世情小说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岳》《说唐》等历史背景小说体现着鲜明的大众特色。但是当精英知识分子加入小说创作队伍之后,在中国主要是从五四以来接受西方文学的影响形成的“新文学”开始,小说变为“小说家”的小说,主要书写小说家个人的经验和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小说家以知识分子的身份进行精英写作,经由“先锋写作”“后现代”写作等的过渡,到今天读者几乎处在一个被忽略的位置上。
网络文学作为网络时代的大众文学,它的出现具有划时代意义,其价值之一就是激活了五四以来长期受到压制的通俗文学创作。虽然网络文学属于大众文学,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大众文学,除了创作发表、传播接受形式、文本长度等的不同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网络文学比传统大众文学更加重视读者的接受,导致小说发生艺术上的变异:一是大量使用生活化的口语叙事,消除大众读者的阅读障碍;二是为了增加点击率并持续吸引粉丝的关注,在持续更帖过程中不断加长小说篇幅;三是通过书写普通人的“白日梦”,强化作品中的欲望叙事成分,增强代入感,提高读者的阅读快感;四是故事的趣味性显著增加。在这些变化中,严肃文学写作中的“小说家”的影子在变淡,读者在小说创作中成为关键要素。由此可见,网络文学是互联网时代传统通俗文学的“小说+”,既是“小说+互联网”,又是“小说家+读者”,更是“文学+市场”。
正因为网络小说中处处贯彻着“读者至上”的策略,才使其成为IP开发的首选资源:无论影视还是游戏,都看中了网络小说的故事内核、情节和角色设定等对读者天然具有的吸引力。
三、IP背后的隐忧
在热门IP开发序列中,图书从“源”退至“流”的位置,标志着以信息科技进步为动力的数字出版已经发展壮大,同时也彰显了资本在“经济帝国主义时代”的无孔不入:知识产权走到哪里,资本就跟踪到哪里。尽管网络IP为出版社寻找优质文学资源提供了方便,对网络文学本身、喜欢网络文学的读者和出版社来说是“三赢”的,但热门IP的图书改编又不单纯是技术和经济现象,背后也存在文化上的隐忧。
一是严重挤压了严肃文学的传播和生存空间。网络文学作为新的文学样态,它的出现直接裂解了传统文坛,评论家白烨曾说:“文坛现在主要呈现出三大板块,这分别是:以文学期刊为阵地的传统文学(严肃文学),以市场运作为手段的大众化文学(通俗文学),以网络科技为平台的新媒体文学(网络文学)”[6],可见网络文学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文坛“三分天下”格局的形成,五四以来形成的传统文学生存空间被挤压,严肃文学的圈子化现象日趋严重。纯文学期刊的发行量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锐减,80年代及之前全社会争读文学期刊的现象不复存在,文学类图书热度也骤减。而网络文学恰恰是在纯文学被“边缘化”的过程中兴起的,这不仅仅是一种巧合,它标志着社会的审美趣味和阅读兴趣的转移。由于受到商业因素的影响,网络文学发展势头迅猛,邵燕君2011年即曾撰文指出:“如照此势头发展下去,十年之后,中国当代文学的主流很可能将是网络文学。”[7]基于上述商业风险性的考虑,出版社大量选取热门网络文学IP线下出版,使网络文学不仅完全占据了线上的区域,也在严肃文学出版市场中占据庞大份额,这让严肃文学的出版传播空间甚至生存空间逐步缩小,进一步加剧了文坛的裂变。
二是网络IP及其线下出版物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世俗化进程。文学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主要艺术表现形式,始终为作者和读者提供着精神家园。但在对人类精神世界的艺术化表现过程中,以现代主义为基础的严肃文学作品不仅比通俗化的类型作品更具有审美性,也更能反映现实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类丰富的内心世界。严肃文学因为大量文学性技法的应用和价值负载,更适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读者,且阅读需要深度思索,因此对严肃文学的阅读更需要相对充裕和安静的时间来进行。但网络小说则不同,它主要面向大众读者提供业余消遣,让读者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之余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方便快捷地享受到轻松的阅读快感。从表现形式上看,由于大众文学表达方式上的直接性、草根性、通俗性,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互动性,电子文本的即时性、动态性等本身所固有的特点,使网络小说具有轻质性的特征;而从内容和主题上看,由于前述艺术特征的存在,网络小说所选择的题材或者直接描写普通人的现实生活,或者反映大众的情感和愿望,或者为大众提供新奇的幻想故事,从根本上对当下社会现实的直接呈现,贴近大众生活,满足大众精神幻想。随着网络小说的线下出版,网络文学所倡导的娱乐性审美方式被印刷书籍固定下来,读者对作为知识和精神载体的“书”的概念发生变化,在部分读者中娱乐性审美取代了过去通过阅读严肃文学作品进行的思想性审美,也为消遣型的“快餐式阅读”推波助澜。在另一个角度上看,由于网络小说追求读者短暂的、现实的感受,图书IP无助于在其中表现深刻和永恒的人类及民族文化传统。因此,网络文学的发展壮大及其线下出版,在某个层面上是社会世俗化的文化表征之一。
三是出版社更多地向网络IP寻求资源,将会导致文学原创力下降。随着网络文学成为最大的IP,目前点击率已经不是网络文学追求的主要目标了。文学网站和作者受到资本的鼓舞,都在瞄准IP做文章,网站的各种推介活动自不必说,网络作家也开始面向IP转变,首先是更加重视故事,故事是IP开发的核心要素,在这一点上,图书与影视、漫画对IP的改编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次,为了增强故事的吸引力,欲望叙事的色彩更加明显。但故事好看显然不是好小说的唯一要件,说到底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与重视故事相反的是,网络作家普遍忽视语言。线上作品一方面由于追求更帖速度,在写作时不讲究语言的精致和精准,因此不仅语言的逻辑性差,同时也存在大量错字错词、病句;另一方面要贴近现实生活,保证阅读的顺畅和快捷,语言的口语化甚至粗鄙化现象非常明显,使得小说叙述缺乏美感。对应到线下图书出版,尽管经过作者和编辑的修改,语言的语法问题解决了,但是很多作品也仍然毫无语言的生机,小说只追求故事和阅读感觉的新奇,降低了作品的文学品质。长此以往,将会拉低大众通俗小说的水准,也将会降低文学原创力。在这个问题上,编剧梁振华在谈到剧本创作时就认为,“有的文学作品具备成为IP的潜质,有的则不具备。影视作品的成败最后系于剧本,而不是蓝本。IP的转化比IP的获取重要得多,这两者的关系如今似乎被倒置了。作为创作者、投资人,不能一味考虑IP,否则会伤到作品本身”。[8]这同样适用于IP的线下出版。 四、积极应对IP市场变化
互联网对文学和出版的影响远未到达尽头,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这种影响还将进一步加深。作为思想内容和载体的结合体,文学类图书的出版在社会生活和整个文化产业中占有重要位置。如何通过将网络IP转化为实体出版物为读者提供优质读物,从而形成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共同繁荣的局面,是业界应该认真思考的方向。网络文学的商业成功似乎极大地肯定了文化的价值,但文学的终极目的不是追求经济效益,而在其中的文化和思想、精神的形象化表达以及对人的影响上,对此我们应当有明确认识。也正因为如此,IP的线下出版并非单纯地从网络中寻找到热IP就尽享其成,还应发挥传统出版产业的优势,主动提高IP的转化效益,以积极应对IP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有可能出现的萎缩困境:一是在IP的选择上要注重内涵,尽管网络文学无可更改它本身的娱乐和消遣属性,但是出版对于IP的选择要尽可能着眼于那些既有大众喜爱的故事情节,又富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并能够传达正能量的作品。如何在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网络小说现场选出适合的IP,是成为考验出版方功力的指标之一。二是面对图书IP本身在大数据时代的地位,要“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培养IP,在网络IP生成过程中,即给予可能的关注和指导,而不是坐等其成为网络红文之后直接拿来。固然由“网红”文转化来的IP可降低出版风险,但是却不容易体现出版者的思想和风格特色,因此既要培养作品,更要培养作者,其实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培养读者。三是大力支持原创图书的IP转化,网络文学的读者之所以众多,分众化的创作和传播方式是重要原因,文学出版也要应时而动,从网络文学的传播中汲取经验。既要通过网络IP的出版赢得大众读者,也要大力开发原创图书IP,特别是要重视严肃文学的图书出版和IP转化,为高水平(精英读者)提供适需产品,同时也为延续人类智慧和优秀文化做贡献。
注释
[1]艾瑞咨询公司:《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研究报告》,http://www.chinaz. com/game/gdata/2015/1230/490534.shtml。
[2]转自白烨主编:《中国文情报告(2015—2016)》,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5月版,第160页。
[3]http://baike.baidu.com/link?url=fJs4oXpbiMMoaEhJZaZe6otqaqPZblBNINIRM RiDEU8RhaDNGOoNsCIJR6oXHpQTb1Grhh nfJPPZzHXV7sOJha.
[4]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13-08/07/c_125128965.htm.
[5]谢有顺:《于坚、谢有顺对话录》,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版,第131页。
[6]白烨:《文学新变与文坛新常态———在山东师范大学的演讲》,收入周志雄主编:《网络文学研究》(第一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12月版,第7页。
[7]邵燕君:《面对网络文学:学院派的态度和方法》,《南方文坛》2011年第6期。
[8]李彦:《出版与影视跨界对话交流探讨图书IP健康发展之路》,《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