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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现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转变”,沙坪坝区工商分局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改革求突破,以巩固监管执法主阵地为目的,以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监管为手段,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市场监管巡查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创新推行了“T+2”巡查监管新模式,基层工商监管巡查效能得到了提高。
一、“T+2”市场巡查模式的要件构成
“T+2”市场巡查模式中的“T”表示市场巡查效能化(即时间与效果),“2”代表二元性巡查要素。“T+2”即表示通过落实巡查要件提高巡查效率。
(一)市场巡查效能化的目标。即围绕解决市场巡查对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二)巡查要素二元性涵盖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人员结构二元性。基层工商所根据辖区市场主体分布和工商人员构成情况划分2个以上片区,每个片区设立1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由1名主巡人员和1-2名辅巡人员组成。主巡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辅巡协助主巡完成巡查任务。二是巡查内容二元性。巡查分市场主体登记内容巡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巡查两大类,行业按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一般行业三类展开.使巡查内容的指导性更加明确、功能性更加完整。三是巡查方式二元性。市场巡查坚持服务与规范相统一,发现问题人性告知、和谐提示,要求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法规进行规范,既体现文明监管,又做到监管不缺位。四是巡查责任二元性。分巡查责任和业主责任:巡查责任以签订责任书方式确认,辅巡向主巡、主巡向所长、所长向局长分级签订。业主责任主要是高危行业业主向辖区工商所签订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促使其相关人员的经营业主落实工作要求和完善相关措施。五是巡查要件二元性。一套“市场监管巡查平台”,“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平台”。“市场监管巡查平台”涵盖各个工商所辖区所有的市场主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与全区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运行。
二、“T+2”市场巡查模式的运用
(一)“市场监管巡查平台”的运行。该平台系统包括辖区地理、市场主体分布、巡查情况记录、各行业巡查的内容等,每一个市场主体在平台系统中都有地理定位、基本情况、行业标准和巡查重点。平台包含四大功能:
一是导航功能。导航功能指通过电子地图标明市场主体在辖区的具体位置。在电子巡查图中,用“◆”显示市场主体定位,用列表形式显示企业名称.逐一点击相关提示就可知晓市场主体的辖区地理位置及基本信息。通过此功能,对巡查对象、巡查位置进行定位导向.使主巡和辅巡人员合理安排巡查路线及时间,明确巡查重点,达到了良好的监管效果。
二是巡查功能。指主巡和辅巡人员按照电子地图上注明的主客体巡查内容、巡查情况记载、巡查人员责任等情况,对市场主体按要求进行巡查,同时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建立高危行业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数据库。
三是督查功能。指局领导、所领导、业务科室可通过巡查平台对各工商所的巡查进度和巡查质量进行督查。通过对电子巡查图中巡查情况的查询,可全面掌握市场主体巡查进度,对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进行指导、督办;通过对巡查记录扫描件的查看,可实现对巡查质量的督查,以保证巡查监督到位、责任落實、手段有效。
四是统计功能。指业务科室及工商所可利用平台,查询统计各类监管等级的市场主体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高危行业中九大重点监管行业的分布情况。统计功能为各类专项整治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把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的运用。该平台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与全区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运行。平台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六大功能模块:
一是信息抄告功能。作为平台的核心内容,通过该模块功能实现各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信息的相互抄告分流、信息共享。
二是信息公示功能。为系统的各成员单位提供发布公告、通知的平台。
三是政策法规查询功能。各部门可以查询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方便使用查阅。
四是督查督办功能。帮助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工作人员及时掌控所有抄告信息的办理情况,并通过该模块对逾期15天仍未办理的信息进行督查督办,催办时间为5天,对超过催办时间的信息可通过该模块的文件导出功能打印,报送区分管领导审批,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该信息纳入单位行政效能考核。
五是系统管理功能。实现对所有抄告信息的管理、查询、统计及历史信息的数据备份存档。
六是建立通讯录。方便查阅各成员单位部门操作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联系方式。
三、推行“T+2”市场巡查模式的主要成效
(一)市场巡查更加规范。在推行“T+2”市场监管巡查模式的进程中,我们出台了《巡查人员工作规范》、《工商所“T+2”市场巡查办法》、《分局“T+2”市场巡查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章,使市场巡查人员工作有指向、操作有规范、实施有手段,市场巡查工作进入了规范化轨道。一是规范了巡查内容,把一、二、三类不同市场巡查主体的巡查内容进行了统一,解决了基层人员不知道巡查什么的问题。二是规范了巡查责任,明确了主巡和辅巡,解决了过去市场巡查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和出门逛一逛、回所做假账的问题。三是规范了巡查方式,解决了过去市场巡查要么动辄罚款、要么什么不管、主观随意性大的问题。
(二)市场监管更加效能。“T+2”市场巡查模式通过主巡、辅巡人员二元性结构实现人员合理搭配、知识互补、能力匹配,通过监督责任书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监督到位,通过系列巡查规章制度和巡查平台系统实现制度健全、标准清晰、手段有效,从整体上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并且通过搜集、整理、录入巡查中的许多内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经济监管积累了有效的基础信息。一是分类统计更加效能。通过行业归类和统计自然生成,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结合在一起,将专项整治融于日常监管,解决了基层为搞统计、搞数据疲于奔命的问题。二是上级监督更加效能。业务科室只需从网上便能检查各所已巡查、未巡查数和各类市场主体巡查情况.解决了过去检查只能下所查资料的问题。
(三)监管责任更加明确。通过监管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从局长、所长到主巡、辅巡人员的工作责任,解决了过去只强调责任而不落实责任的问题。通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的运用,进一步明确了区内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解决了部门之间见利益就上、见困难就让、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中的风险。
(四)人员结构更加优化。通过“T+2”市场巡查模式的推行,在全局形成了一支35名主巡、100余名辅巡人员的市场巡查队伍,使基层工商所因“两费”取消闲散的1,3左右的人力充实到巡查岗位上,盘活了现有人才,实行了市场巡查能力的分类培训,使市场巡查人员知识、能力梯次分布,人员队伍知识、能力、结构逐步优化。
一、“T+2”市场巡查模式的要件构成
“T+2”市场巡查模式中的“T”表示市场巡查效能化(即时间与效果),“2”代表二元性巡查要素。“T+2”即表示通过落实巡查要件提高巡查效率。
(一)市场巡查效能化的目标。即围绕解决市场巡查对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二)巡查要素二元性涵盖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人员结构二元性。基层工商所根据辖区市场主体分布和工商人员构成情况划分2个以上片区,每个片区设立1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由1名主巡人员和1-2名辅巡人员组成。主巡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辅巡协助主巡完成巡查任务。二是巡查内容二元性。巡查分市场主体登记内容巡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巡查两大类,行业按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一般行业三类展开.使巡查内容的指导性更加明确、功能性更加完整。三是巡查方式二元性。市场巡查坚持服务与规范相统一,发现问题人性告知、和谐提示,要求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法规进行规范,既体现文明监管,又做到监管不缺位。四是巡查责任二元性。分巡查责任和业主责任:巡查责任以签订责任书方式确认,辅巡向主巡、主巡向所长、所长向局长分级签订。业主责任主要是高危行业业主向辖区工商所签订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促使其相关人员的经营业主落实工作要求和完善相关措施。五是巡查要件二元性。一套“市场监管巡查平台”,“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平台”。“市场监管巡查平台”涵盖各个工商所辖区所有的市场主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与全区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运行。
二、“T+2”市场巡查模式的运用
(一)“市场监管巡查平台”的运行。该平台系统包括辖区地理、市场主体分布、巡查情况记录、各行业巡查的内容等,每一个市场主体在平台系统中都有地理定位、基本情况、行业标准和巡查重点。平台包含四大功能:
一是导航功能。导航功能指通过电子地图标明市场主体在辖区的具体位置。在电子巡查图中,用“◆”显示市场主体定位,用列表形式显示企业名称.逐一点击相关提示就可知晓市场主体的辖区地理位置及基本信息。通过此功能,对巡查对象、巡查位置进行定位导向.使主巡和辅巡人员合理安排巡查路线及时间,明确巡查重点,达到了良好的监管效果。
二是巡查功能。指主巡和辅巡人员按照电子地图上注明的主客体巡查内容、巡查情况记载、巡查人员责任等情况,对市场主体按要求进行巡查,同时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建立高危行业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数据库。
三是督查功能。指局领导、所领导、业务科室可通过巡查平台对各工商所的巡查进度和巡查质量进行督查。通过对电子巡查图中巡查情况的查询,可全面掌握市场主体巡查进度,对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进行指导、督办;通过对巡查记录扫描件的查看,可实现对巡查质量的督查,以保证巡查监督到位、责任落實、手段有效。
四是统计功能。指业务科室及工商所可利用平台,查询统计各类监管等级的市场主体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高危行业中九大重点监管行业的分布情况。统计功能为各类专项整治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把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的运用。该平台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与全区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运行。平台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六大功能模块:
一是信息抄告功能。作为平台的核心内容,通过该模块功能实现各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信息的相互抄告分流、信息共享。
二是信息公示功能。为系统的各成员单位提供发布公告、通知的平台。
三是政策法规查询功能。各部门可以查询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方便使用查阅。
四是督查督办功能。帮助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工作人员及时掌控所有抄告信息的办理情况,并通过该模块对逾期15天仍未办理的信息进行督查督办,催办时间为5天,对超过催办时间的信息可通过该模块的文件导出功能打印,报送区分管领导审批,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该信息纳入单位行政效能考核。
五是系统管理功能。实现对所有抄告信息的管理、查询、统计及历史信息的数据备份存档。
六是建立通讯录。方便查阅各成员单位部门操作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联系方式。
三、推行“T+2”市场巡查模式的主要成效
(一)市场巡查更加规范。在推行“T+2”市场监管巡查模式的进程中,我们出台了《巡查人员工作规范》、《工商所“T+2”市场巡查办法》、《分局“T+2”市场巡查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章,使市场巡查人员工作有指向、操作有规范、实施有手段,市场巡查工作进入了规范化轨道。一是规范了巡查内容,把一、二、三类不同市场巡查主体的巡查内容进行了统一,解决了基层人员不知道巡查什么的问题。二是规范了巡查责任,明确了主巡和辅巡,解决了过去市场巡查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和出门逛一逛、回所做假账的问题。三是规范了巡查方式,解决了过去市场巡查要么动辄罚款、要么什么不管、主观随意性大的问题。
(二)市场监管更加效能。“T+2”市场巡查模式通过主巡、辅巡人员二元性结构实现人员合理搭配、知识互补、能力匹配,通过监督责任书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监督到位,通过系列巡查规章制度和巡查平台系统实现制度健全、标准清晰、手段有效,从整体上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并且通过搜集、整理、录入巡查中的许多内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经济监管积累了有效的基础信息。一是分类统计更加效能。通过行业归类和统计自然生成,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结合在一起,将专项整治融于日常监管,解决了基层为搞统计、搞数据疲于奔命的问题。二是上级监督更加效能。业务科室只需从网上便能检查各所已巡查、未巡查数和各类市场主体巡查情况.解决了过去检查只能下所查资料的问题。
(三)监管责任更加明确。通过监管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从局长、所长到主巡、辅巡人员的工作责任,解决了过去只强调责任而不落实责任的问题。通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平台”的运用,进一步明确了区内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解决了部门之间见利益就上、见困难就让、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中的风险。
(四)人员结构更加优化。通过“T+2”市场巡查模式的推行,在全局形成了一支35名主巡、100余名辅巡人员的市场巡查队伍,使基层工商所因“两费”取消闲散的1,3左右的人力充实到巡查岗位上,盘活了现有人才,实行了市场巡查能力的分类培训,使市场巡查人员知识、能力梯次分布,人员队伍知识、能力、结构逐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