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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劳动教育在我国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在不断下降的同时,其相应要培养的学生素质要求却在不断地提高,我国劳动教育逐步由“体力教育”向“能力教育”发展。每一时期的劳动教育政策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教育目的保持一致。
公劳动教育政策;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
陈静,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硕士研究生;黄忠敬,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指出,“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始终重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主张以劳动托起中国梦。为此,我们很有必要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的发展,为今天的教育改革提供历史资源与实践智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获得了较大的进步与发展。劳动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到1976年,劳动生产教育期,这一阶段的劳动教育关注学生尤其是各学段毕业生的体力劳动;第二阶段1981年到1998年,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并举期,此阶段劳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和掌握基本的劳动技术;第三阶段为1999年至今,社会实践教育期,要求学生获得良好技术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实现每个阶段的劳动教育目的,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要求实施不同的课程。而不同时期的劳动教育的目的和课程的设置又决定了这一时期劳动教育的地位。所以,每个阶段的劳动教育政策的分析都是从劳动教育的目的、课程设置和地位三个方面展开的。本文期望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的分析,明晰我国劳动教育的演进和变化。
一、体力劳动:劳动生产教育期(1949~1976)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大批学生入学接受一定的知识文化教育后,想要继续升学而不愿意毕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劳动教育应运而生。所以,建国初期,我国的劳动教育主要目的在于纠正社会上存在的轻视体力劳动的思想,进而组织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当然,这一时期,我国也开设了农业基础知识课和农业常识课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主要是指体力劳动教育,也即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入生产劳动。
(一)教育目的:组织毕业生参加体力劳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全国小学生和初中毕业生的数目逐年增加,1954年暑期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共计460万左右,然而只有小部分毕业生可以继续升学;又因为当时社会各界普遍存在轻视体力劳动的现象。所以,1954年青年团中央出台了建国后第一个关于劳动教育的政策——《关于组织不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或准备参加劳动生产的指示》,鼓励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由此也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劳动教育政策为就业参加劳动生产服务的基调。此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以实现就业的政策,主要有《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1954)、《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1954)、《关于有计划地组织未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业生产的通知》(1954)、《关于组织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农业劳动和进行自学的报告》(1955)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毕业生劳动生产教育的通知》(1957)等。总体而言,此阶段的劳动教育最为现实和直接的原因是解决初小、高小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是国家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劳动的需要。[1]换句话说,建国初期的劳动教育是受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问题的困扰而诞生的。
(二)课程设置:开设农业常识课和农业基础知识课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就业问题的处理经验,使得中共中央和教育部开始提前关注整个高小和初中学段学生今后面临的毕业和就业问题。1957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通知》,告知“各厅、局根据学校所在地区与学生的来源以及其他必要的条件加以考虑后,认为有必要与可能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时,在取得当地人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可增设”。[2]此外,195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毕业生劳动生产教育的通知》,正式提出对学生的宣传,应着重经常的通过课堂教学和各种活动进行劳动教育。同年6月,教育部先后颁布《关于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在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和农业常识教学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初中和高中三年级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在农村小学增设农业常识课。将劳动教育正式纳入我国课程体系之中,以课程知识指导和帮助学生毕业后的农业生产劳动。
(三)劳动教育地位:全民劳动教育
除了在小学和中学分别设置农业基础知识课和农业常识课,对中小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外,1958年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学生中提倡勤工俭学的决定》认为勤工俭学是具体实现知识分子和工农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开始组织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学生开展农业生产劳动、农村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劳动等形式的劳动教育。1963年6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坚持不懈地好好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提出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要通过参加生产劳动,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并在1965年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生产劳动锻炼问题的函》,组织高等学校教师参加劳动。而这一将阶级斗争和劳动教育相结合的思想也即为“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劳动教育思想。1966年8月以后,实行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目的的全民劳动教育。
二、手脑并用: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并举期(1977~1998)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进入了劳动教育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78年教育部《
公劳动教育政策;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
陈静,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硕士研究生;黄忠敬,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指出,“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始终重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主张以劳动托起中国梦。为此,我们很有必要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的发展,为今天的教育改革提供历史资源与实践智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获得了较大的进步与发展。劳动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到1976年,劳动生产教育期,这一阶段的劳动教育关注学生尤其是各学段毕业生的体力劳动;第二阶段1981年到1998年,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并举期,此阶段劳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和掌握基本的劳动技术;第三阶段为1999年至今,社会实践教育期,要求学生获得良好技术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实现每个阶段的劳动教育目的,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要求实施不同的课程。而不同时期的劳动教育的目的和课程的设置又决定了这一时期劳动教育的地位。所以,每个阶段的劳动教育政策的分析都是从劳动教育的目的、课程设置和地位三个方面展开的。本文期望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的分析,明晰我国劳动教育的演进和变化。
一、体力劳动:劳动生产教育期(1949~1976)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大批学生入学接受一定的知识文化教育后,想要继续升学而不愿意毕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劳动教育应运而生。所以,建国初期,我国的劳动教育主要目的在于纠正社会上存在的轻视体力劳动的思想,进而组织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当然,这一时期,我国也开设了农业基础知识课和农业常识课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主要是指体力劳动教育,也即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入生产劳动。
(一)教育目的:组织毕业生参加体力劳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全国小学生和初中毕业生的数目逐年增加,1954年暑期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共计460万左右,然而只有小部分毕业生可以继续升学;又因为当时社会各界普遍存在轻视体力劳动的现象。所以,1954年青年团中央出台了建国后第一个关于劳动教育的政策——《关于组织不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或准备参加劳动生产的指示》,鼓励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由此也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劳动教育政策为就业参加劳动生产服务的基调。此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以实现就业的政策,主要有《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1954)、《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1954)、《关于有计划地组织未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业生产的通知》(1954)、《关于组织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农业劳动和进行自学的报告》(1955)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毕业生劳动生产教育的通知》(1957)等。总体而言,此阶段的劳动教育最为现实和直接的原因是解决初小、高小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是国家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劳动的需要。[1]换句话说,建国初期的劳动教育是受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问题的困扰而诞生的。
(二)课程设置:开设农业常识课和农业基础知识课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就业问题的处理经验,使得中共中央和教育部开始提前关注整个高小和初中学段学生今后面临的毕业和就业问题。1957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通知》,告知“各厅、局根据学校所在地区与学生的来源以及其他必要的条件加以考虑后,认为有必要与可能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时,在取得当地人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可增设”。[2]此外,195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毕业生劳动生产教育的通知》,正式提出对学生的宣传,应着重经常的通过课堂教学和各种活动进行劳动教育。同年6月,教育部先后颁布《关于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在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和农业常识教学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初中和高中三年级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在农村小学增设农业常识课。将劳动教育正式纳入我国课程体系之中,以课程知识指导和帮助学生毕业后的农业生产劳动。
(三)劳动教育地位:全民劳动教育
除了在小学和中学分别设置农业基础知识课和农业常识课,对中小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外,1958年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学生中提倡勤工俭学的决定》认为勤工俭学是具体实现知识分子和工农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开始组织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学生开展农业生产劳动、农村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劳动等形式的劳动教育。1963年6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坚持不懈地好好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提出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要通过参加生产劳动,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并在1965年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生产劳动锻炼问题的函》,组织高等学校教师参加劳动。而这一将阶级斗争和劳动教育相结合的思想也即为“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劳动教育思想。1966年8月以后,实行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目的的全民劳动教育。
二、手脑并用: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并举期(1977~1998)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进入了劳动教育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78年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