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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内容。中央在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时明确要求,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这是党中央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定位、新举措,也为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指明了方向。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支部组织设置,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首先要保证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合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支部委员会成员应选优配强,分工明确,并及时进行换届补选,以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性和支部工作的连续性。
(二)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夯实从严治党基础。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需要每个党员严格遵守执行。要严肃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断规范组织生活,切实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三要”:要教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贯彻落实,促进党建业务紧密融合;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党员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
(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打造一流党建铁军。建立健全党务干部培养机制,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等途径,系统性开展教育培养,打造高素质党建人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切实发展好党员、教育好党员、管理好党员,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
(五)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支部工作开展。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支部工作的规范性。认真落实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基层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总结优秀的支部工作法并积极推广运用。
现阶段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组织设置不规范。有些机关党支部组织设置、支委配备和换届补选不规范。比如有的超过3名党员却没有成立党支部,影响党员正常的组织生活;有的随意成立联合党支部,导致党员分散,影响组织的凝聚力。支委会建设方面,有的支部党员超过7名却只配备书记,没有成立支委;有的支委会换届补选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部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生活不严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有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达不到基本频次要求;有的支部把“三会一课”与业务研讨会不加区分,导致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多为自我批评,少有相互批评,或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存在党员评议标准不科学,征求意见不充分,以业务工作表现作为评价党员唯一标准等问题。
(三)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有的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导致有些党员身份意识淡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的机关单位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不到位,一些支部书记没有厘清党建和业务之间的关系,没有正确认识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区别。部分支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彻底,导致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倾听基层意见较少,关心群众利益不够。
(四)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有些机关单位对党务干部的培养锻炼针对性不强、系统性不够,对新任支部书记、委员缺乏及时的培训,导致有些新任支部书记、委员对相应党建工作责任、任务不清晰。有些支部发展党员时,存在发展流程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等问题,对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考察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时,学习形式缺乏创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有些支部对党员关心不够,为党员尤其是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不足,影响了党员归属感和支部凝聚力。
(五)制度机制不完善。个别支部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有的即使有制度,也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有的支部在制度执行时原则性不强,没有不折不扣抓落实,常因人而异采取不同标准。同时,对党建制度宣传和监督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制度执行效果打折扣。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一)组织设置标准化。
1.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一方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党员人数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在处室,做到应建尽建,不断完善组织体系,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应成立党小组,使支部的党建干部队伍力量得到增强,促进党员在支部的学习和工作中充分交流。
2.及时规范开展换届补选。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的任期规定,严格遵循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建立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必要时编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书,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规范指导。
3.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委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党组织书记应由是党员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委员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明确工作分工。
(二)组织生活规范化。
1.明确组织生活基本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另一方面,结合單位实际情况对党内组织生活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汇总,从时间、内容、组织、程序、要求、督导、考核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将复杂、抽象的政策、规定或要求具体化、流程化、可视化,明确基本要求,划清工作底线。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一方面,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另一方面,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对基层党支部进行督导,看组织生活制度是否完善、组织生活开展是否经常、组织生活记录是否齐备、组织生活效果是否真实,及时指出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中的问题与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奖先的重要依据。
3.创新组织生活开展方式。积极开展自主式、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鼓励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主题设计、内容设计;不断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渠道,探索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党支部、微信群等方式,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组织功能显著化。
1.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一方面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身份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宣传工作的鼓舞作用。充分利用好各类平台,通过专题网页、党刊、党建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党建工作宣传;树立正面典型,通过党员风采录等方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2.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一是支部书记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找准自身责任定位,多利用谈心谈話等方式,关注党员群众的思想状态,做好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精进业务的主观能动性。二是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围绕主责主业,主动思考,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作用的发挥。三是做好支部工作法的提炼、交流、推广和运用工作,搭建基层支部交流平台,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和党建经验做法的总结分享,积极推广优秀支部工作法。
3.切实走好群众路线。一是落实党委委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将党委委员赴基层调研指导、倾听意见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二是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应及时关注并研究解决,同时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做好整改落实的宣传工作,形成良性互动。三是定期开展政策宣讲,通过专题解读、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帮助群众深入了解政策要求。
(四)队伍建设科学化。
1.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明确党务干部的职责定位,充分阐明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党建工作作为锻炼能力的平台。二是明确党务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标准和要求,每年针对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中培训,加大对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2.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定期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发展工作是否按程序进行,培养考察、集中培训等环节是否落实到位,严格党员条件。同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建立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的常态机制。
3.丰富党员学习形式。一是引进高水平专家,对重要文件、讲话精神和时政热点进行专业解读,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二是找准支部学习和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提升普通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从“要我讲”变成“我要讲”。日常学习过程中,可视情况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创新学习形式,可由书记或主题发言人对学习文件进行深度解读,结合生活、工作实例对党员进行精讲,抓住党员的兴趣点,激发党员共鸣。
(五)基本制度科学化。
1.构建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机关单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任务分工,配套实施组织生活、党费管理、创先争优等重要制度,形成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强化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形成可量化、可考核且流程简化、操作性强的党建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考核更加科学,“指挥棒”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机关单位每年至少应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点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和检查考核。
3.抓好考核结果的落实运用。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和结果运用是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机关党委应梳理汇总典型经验、查摆突出问题,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相关支部,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考评指标,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给予相应问责。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支部组织设置,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首先要保证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合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支部委员会成员应选优配强,分工明确,并及时进行换届补选,以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性和支部工作的连续性。
(二)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夯实从严治党基础。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需要每个党员严格遵守执行。要严肃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断规范组织生活,切实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三要”:要教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贯彻落实,促进党建业务紧密融合;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党员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
(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打造一流党建铁军。建立健全党务干部培养机制,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等途径,系统性开展教育培养,打造高素质党建人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切实发展好党员、教育好党员、管理好党员,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
(五)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支部工作开展。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支部工作的规范性。认真落实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基层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总结优秀的支部工作法并积极推广运用。
现阶段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组织设置不规范。有些机关党支部组织设置、支委配备和换届补选不规范。比如有的超过3名党员却没有成立党支部,影响党员正常的组织生活;有的随意成立联合党支部,导致党员分散,影响组织的凝聚力。支委会建设方面,有的支部党员超过7名却只配备书记,没有成立支委;有的支委会换届补选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部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生活不严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有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达不到基本频次要求;有的支部把“三会一课”与业务研讨会不加区分,导致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多为自我批评,少有相互批评,或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存在党员评议标准不科学,征求意见不充分,以业务工作表现作为评价党员唯一标准等问题。
(三)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有的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导致有些党员身份意识淡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的机关单位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不到位,一些支部书记没有厘清党建和业务之间的关系,没有正确认识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区别。部分支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彻底,导致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倾听基层意见较少,关心群众利益不够。
(四)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有些机关单位对党务干部的培养锻炼针对性不强、系统性不够,对新任支部书记、委员缺乏及时的培训,导致有些新任支部书记、委员对相应党建工作责任、任务不清晰。有些支部发展党员时,存在发展流程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等问题,对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考察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时,学习形式缺乏创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有些支部对党员关心不够,为党员尤其是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不足,影响了党员归属感和支部凝聚力。
(五)制度机制不完善。个别支部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有的即使有制度,也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有的支部在制度执行时原则性不强,没有不折不扣抓落实,常因人而异采取不同标准。同时,对党建制度宣传和监督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制度执行效果打折扣。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一)组织设置标准化。
1.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一方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党员人数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在处室,做到应建尽建,不断完善组织体系,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应成立党小组,使支部的党建干部队伍力量得到增强,促进党员在支部的学习和工作中充分交流。
2.及时规范开展换届补选。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的任期规定,严格遵循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建立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必要时编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书,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规范指导。
3.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委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党组织书记应由是党员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委员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明确工作分工。
(二)组织生活规范化。
1.明确组织生活基本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另一方面,结合單位实际情况对党内组织生活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汇总,从时间、内容、组织、程序、要求、督导、考核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将复杂、抽象的政策、规定或要求具体化、流程化、可视化,明确基本要求,划清工作底线。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一方面,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另一方面,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对基层党支部进行督导,看组织生活制度是否完善、组织生活开展是否经常、组织生活记录是否齐备、组织生活效果是否真实,及时指出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中的问题与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奖先的重要依据。
3.创新组织生活开展方式。积极开展自主式、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鼓励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主题设计、内容设计;不断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渠道,探索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党支部、微信群等方式,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组织功能显著化。
1.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一方面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身份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宣传工作的鼓舞作用。充分利用好各类平台,通过专题网页、党刊、党建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党建工作宣传;树立正面典型,通过党员风采录等方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2.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一是支部书记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找准自身责任定位,多利用谈心谈話等方式,关注党员群众的思想状态,做好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精进业务的主观能动性。二是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围绕主责主业,主动思考,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作用的发挥。三是做好支部工作法的提炼、交流、推广和运用工作,搭建基层支部交流平台,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和党建经验做法的总结分享,积极推广优秀支部工作法。
3.切实走好群众路线。一是落实党委委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将党委委员赴基层调研指导、倾听意见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二是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应及时关注并研究解决,同时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做好整改落实的宣传工作,形成良性互动。三是定期开展政策宣讲,通过专题解读、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帮助群众深入了解政策要求。
(四)队伍建设科学化。
1.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明确党务干部的职责定位,充分阐明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党建工作作为锻炼能力的平台。二是明确党务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标准和要求,每年针对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中培训,加大对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2.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定期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发展工作是否按程序进行,培养考察、集中培训等环节是否落实到位,严格党员条件。同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建立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的常态机制。
3.丰富党员学习形式。一是引进高水平专家,对重要文件、讲话精神和时政热点进行专业解读,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二是找准支部学习和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提升普通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从“要我讲”变成“我要讲”。日常学习过程中,可视情况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创新学习形式,可由书记或主题发言人对学习文件进行深度解读,结合生活、工作实例对党员进行精讲,抓住党员的兴趣点,激发党员共鸣。
(五)基本制度科学化。
1.构建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机关单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任务分工,配套实施组织生活、党费管理、创先争优等重要制度,形成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强化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形成可量化、可考核且流程简化、操作性强的党建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考核更加科学,“指挥棒”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机关单位每年至少应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点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和检查考核。
3.抓好考核结果的落实运用。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和结果运用是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机关党委应梳理汇总典型经验、查摆突出问题,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相关支部,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考评指标,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给予相应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