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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探讨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并从我国现状这个角度分析了我国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最后提出了我国构建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内部控制;企业现状;改进方法
引 言
近十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重大财务舞弊案件,如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爆出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2009年中信泰富惊爆总额高达159亿港元的巨额外汇损失以及2010年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等。这些案件表面上看是财务问题,实质上却与企业内部控制关系重大,内部控制的失效使企业一些显而易见的高风险行为被忽略。那么对于国企来说,要减少、规避风险,笔者认为必须要在评价企业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基础上,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构架风险管理组织,分析与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1、企业建立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必要性分析
企业如果仅有内部控制机制,而无风险管理的意识,则内控管理就是空架子,缺乏灵魂。有风险管理意识,而无内部控制框架,则风险管理就失去了科学的管理手段,也易形成风险管理目标的缺失。如近阶段,温州频繁曝出“老板跑路”的消息,其中包括年销售额达5亿元、员工超过5000人的温州眼镜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信泰集团公司。据报道,信泰集团近年来高度依赖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来支撑其快速扩张,真实欠款高达20亿元,民间借贷达12亿元,其月利息就高达2000多万元;银行贷款达8亿元,其月利息为500多万元。信泰集团的这种非主业的过度投资引发的过度负债,以及投资项目收益低、负债高的情况,说明集团战略决策的失误。由此可见,企业在迅速扩张时期,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加,如果内控制度不健全,极易出现管理漏洞。信泰集团如果有完善的内部机制约束及全面风险管理意识,也许还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可惜的是,信泰集团的治理层是属于强势个体领导,重大决定特别容易受到领导个人权威的影响,使个人决策代替或凌驾于集体决策,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的后果。
1.2可行性分析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来看,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发展,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融合的趋势已经初露端倪。
早在2001年,财政部就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证监会在2005年颁布了《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并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之后,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及保监会于2010年4月26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它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进一步细化,该指引的制定发布,标志着“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方法科学、体系完备”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目标的基本建成。笔者认为,该规范体系是现阶段我国国情与国际先进经验的有机结合,是我国企业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的指导框架。它固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规范,但是基本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关法律的完善程度以及公司治理传统等,为中国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一个标准的框架,在理念、实施和制度层面为企业提供了基础。
2、我国企业构建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的现状
2.1产权制度的不健全
我国市场化程度低,市场经济不发达,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仍左右着国企内控制度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国企产权制度的不健全,无论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都不是很清晰,认为内控就是简单的内部管理,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因此内控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都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造成内部控制的薄弱。
以ZH集团为例;从产权结构来看,国有企业普遍有其“产权模糊”“产权残缺”的特征。这种特征造成了国企只能以控股公司的身份对下属公司形成资产管理关系,只能发挥国企的行政职能,而没有发挥资产运职能,却还承担着下属企业的债务负担。
其次,国企有着资本来源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国企的双重角色性。对于ZH总公司和外部投資者而言,国企是资本运营者,对于下属公司而言,国企是资本的投资者。双重身份增加了国企对下属公司的管理难度,下属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混合体,存在着多层次的决策体系。造成集团决策层各管一方,下属企业自成体系的局面。
2.2 内控制度在执行中受到人为的限制
国企由于产权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在执行中经常受到人为的限制。或者是委托方和代理方相关的执行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或者是相关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内外串通、合伙舞弊;或者是因管理当局权力越位、执行人员滥用职权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内控制度的失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陈久霖能够将越权投机进行到底,除了他编造虚假信息隐瞒真相之外,集团公司的失察、失控也难辞其咎。
首先,国企的下属公司,本身具有一定的股份制性质,那么为了追求自身企业的发展,必然具有利益最大化的特性,总是希望将利润留在企业内部,扩大生产。而国企在财务内控制度的不完善就为下属企业谋求利益开了“方便大门”。另外,下属公司经营需要的贷款也需要国企提供,加重了国企的现金压力。
其次,下属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管理结构也存在问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必须是法人代表,出了事应由法人代表负责,但国企的董事长并没有独立的、专属的决策权利,而是作为董事会的一名成员,享有相应的决定或否决的决策投票权,他没法负这个责任。这说明控股公司做不到”权责利’‘的统一,承担风险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不能索取经营利润。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下属公司手中,国企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2.3 内部控制监督乏力
一是相关人员素质低,许多人不懂得内控制度为何物,或者不重视、曲解甚至有意避开、破坏内部控制,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会计造假、财务报告失真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党组织缺乏责任意识,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或敷衍了事。二是职务分工不清,一人多职、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名不符实等现象严重,实践证明,违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往往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得不偿失。
3、国企内控制度的改进策略
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持续监督从而避免由于个人行为导致的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是国企直面的重要问题。
3.1 继续推进产权改革
继续推进产权改革,明确责任,实现出资人层层到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政府层面实现出资人到位;另一方面,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制,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母子公司体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国企应该发挥行政职能,明确各级管理层的权力和义务,加强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如M集团,在这方面采用了“下管一级”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分工,形成目标成本纵向控制关系,以内部经济责任合同的形式,在上下级之间形成约束关系,各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目标成本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目标成本在横向职能部门之间分解,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目标成本第一责任人,形成目标成本横向控制体系。这样不仅加强了国企对下属企业的控制,也能在发生问题的时候,找到相应的责任部门,更好的解决问题。
3.2 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实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制度有了,但是没有被执行,这在国企是普遍现象。制订了那么多制度,大家都当成摆设。在某种意义上讲,制度的落实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因为没有被落实的制度是形同虚设的。
3.3 强化内部、外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
天津市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四位一体”的组织架构,由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和监事会主席,统一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普遍开展了效能监察、双巡视督查、经济责任审计和厂务公开等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提升科技防腐能力,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谨性。该市指导企业探索建立“制度+人控+机控”的内控机制,组织大型企业研制开发了 ERP 监控系统,将企业业务流程、审批程序、监控管理与信息网络融合,构筑科技监控防线。一方面,利用 ERP 信息資源共享的优势,在审批核准环节实现“四网一通”,即制度机制“网上固化”、工作程序“网上规范”、经营管理“网上监控”、权力运行“网上制约”;另一方面,将监控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固化在 ERP 程序之中,一旦出现违反制度要求和工作规程的行为,系统会自动拒绝其向下一个环节运行。这些措施都有效的监控了资金的流向,保证了国企的总体利益。
3.4 改革国企用人机制
目前国企突显的严峻事实在于国企在选人和用人机制上的巨大漏洞。诸如职业经理人的观念,其产生与生存的环境,思维与模式等等,既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也鲜见大刀阔斧的尝试,往往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国有资产或明或暗地白白流失而无所适从。无疑,这是国企管理机构面临的最大问题和困惑。应该根据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对风险的态度,制定合适的约束及激励机制。合理的绩效评估与机制适当的激励手段是推动企业改革和改变员工行为的最有效措施。
4、结论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现阶段,中国的国有企业应该建立一种风险管理作为基本指针的内部控制机制。这种想法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运营是十分必要而且是势在必行的。国有企业必须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的研究,突破传统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我们应该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为契机,从企业的全面管理风险的角度出发,建立一种科学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蒿春桦.浅析国企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及对策[J].中国经贸,2010,(12)
[2] 陈倩.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对策[J].商业经济,2011,(1)
[3] 程晓远.对大型国企建立和执行内控制度的几点建议[J].财经界,2011,(4)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风险管理服务组,《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中信出版社,2009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6]杨学华,文小亮,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5
[7]王晓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探讨,企业导报,2011.10
[85]高存忠,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业审计和会计,2011.3
[9]林萍,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现代商业,2010.32
关键词:内部控制;企业现状;改进方法
引 言
近十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重大财务舞弊案件,如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爆出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2009年中信泰富惊爆总额高达159亿港元的巨额外汇损失以及2010年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等。这些案件表面上看是财务问题,实质上却与企业内部控制关系重大,内部控制的失效使企业一些显而易见的高风险行为被忽略。那么对于国企来说,要减少、规避风险,笔者认为必须要在评价企业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基础上,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构架风险管理组织,分析与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1、企业建立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必要性分析
企业如果仅有内部控制机制,而无风险管理的意识,则内控管理就是空架子,缺乏灵魂。有风险管理意识,而无内部控制框架,则风险管理就失去了科学的管理手段,也易形成风险管理目标的缺失。如近阶段,温州频繁曝出“老板跑路”的消息,其中包括年销售额达5亿元、员工超过5000人的温州眼镜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信泰集团公司。据报道,信泰集团近年来高度依赖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来支撑其快速扩张,真实欠款高达20亿元,民间借贷达12亿元,其月利息就高达2000多万元;银行贷款达8亿元,其月利息为500多万元。信泰集团的这种非主业的过度投资引发的过度负债,以及投资项目收益低、负债高的情况,说明集团战略决策的失误。由此可见,企业在迅速扩张时期,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加,如果内控制度不健全,极易出现管理漏洞。信泰集团如果有完善的内部机制约束及全面风险管理意识,也许还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可惜的是,信泰集团的治理层是属于强势个体领导,重大决定特别容易受到领导个人权威的影响,使个人决策代替或凌驾于集体决策,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的后果。
1.2可行性分析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来看,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发展,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融合的趋势已经初露端倪。
早在2001年,财政部就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证监会在2005年颁布了《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并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之后,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及保监会于2010年4月26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它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进一步细化,该指引的制定发布,标志着“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方法科学、体系完备”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目标的基本建成。笔者认为,该规范体系是现阶段我国国情与国际先进经验的有机结合,是我国企业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的指导框架。它固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规范,但是基本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关法律的完善程度以及公司治理传统等,为中国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一个标准的框架,在理念、实施和制度层面为企业提供了基础。
2、我国企业构建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的现状
2.1产权制度的不健全
我国市场化程度低,市场经济不发达,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仍左右着国企内控制度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国企产权制度的不健全,无论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都不是很清晰,认为内控就是简单的内部管理,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因此内控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都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造成内部控制的薄弱。
以ZH集团为例;从产权结构来看,国有企业普遍有其“产权模糊”“产权残缺”的特征。这种特征造成了国企只能以控股公司的身份对下属公司形成资产管理关系,只能发挥国企的行政职能,而没有发挥资产运职能,却还承担着下属企业的债务负担。
其次,国企有着资本来源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国企的双重角色性。对于ZH总公司和外部投資者而言,国企是资本运营者,对于下属公司而言,国企是资本的投资者。双重身份增加了国企对下属公司的管理难度,下属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混合体,存在着多层次的决策体系。造成集团决策层各管一方,下属企业自成体系的局面。
2.2 内控制度在执行中受到人为的限制
国企由于产权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在执行中经常受到人为的限制。或者是委托方和代理方相关的执行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或者是相关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内外串通、合伙舞弊;或者是因管理当局权力越位、执行人员滥用职权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内控制度的失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陈久霖能够将越权投机进行到底,除了他编造虚假信息隐瞒真相之外,集团公司的失察、失控也难辞其咎。
首先,国企的下属公司,本身具有一定的股份制性质,那么为了追求自身企业的发展,必然具有利益最大化的特性,总是希望将利润留在企业内部,扩大生产。而国企在财务内控制度的不完善就为下属企业谋求利益开了“方便大门”。另外,下属公司经营需要的贷款也需要国企提供,加重了国企的现金压力。
其次,下属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管理结构也存在问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必须是法人代表,出了事应由法人代表负责,但国企的董事长并没有独立的、专属的决策权利,而是作为董事会的一名成员,享有相应的决定或否决的决策投票权,他没法负这个责任。这说明控股公司做不到”权责利’‘的统一,承担风险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不能索取经营利润。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下属公司手中,国企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2.3 内部控制监督乏力
一是相关人员素质低,许多人不懂得内控制度为何物,或者不重视、曲解甚至有意避开、破坏内部控制,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会计造假、财务报告失真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党组织缺乏责任意识,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或敷衍了事。二是职务分工不清,一人多职、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名不符实等现象严重,实践证明,违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往往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得不偿失。
3、国企内控制度的改进策略
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持续监督从而避免由于个人行为导致的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是国企直面的重要问题。
3.1 继续推进产权改革
继续推进产权改革,明确责任,实现出资人层层到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政府层面实现出资人到位;另一方面,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制,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母子公司体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国企应该发挥行政职能,明确各级管理层的权力和义务,加强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如M集团,在这方面采用了“下管一级”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分工,形成目标成本纵向控制关系,以内部经济责任合同的形式,在上下级之间形成约束关系,各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目标成本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目标成本在横向职能部门之间分解,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目标成本第一责任人,形成目标成本横向控制体系。这样不仅加强了国企对下属企业的控制,也能在发生问题的时候,找到相应的责任部门,更好的解决问题。
3.2 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实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制度有了,但是没有被执行,这在国企是普遍现象。制订了那么多制度,大家都当成摆设。在某种意义上讲,制度的落实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因为没有被落实的制度是形同虚设的。
3.3 强化内部、外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
天津市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四位一体”的组织架构,由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和监事会主席,统一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普遍开展了效能监察、双巡视督查、经济责任审计和厂务公开等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提升科技防腐能力,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谨性。该市指导企业探索建立“制度+人控+机控”的内控机制,组织大型企业研制开发了 ERP 监控系统,将企业业务流程、审批程序、监控管理与信息网络融合,构筑科技监控防线。一方面,利用 ERP 信息資源共享的优势,在审批核准环节实现“四网一通”,即制度机制“网上固化”、工作程序“网上规范”、经营管理“网上监控”、权力运行“网上制约”;另一方面,将监控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固化在 ERP 程序之中,一旦出现违反制度要求和工作规程的行为,系统会自动拒绝其向下一个环节运行。这些措施都有效的监控了资金的流向,保证了国企的总体利益。
3.4 改革国企用人机制
目前国企突显的严峻事实在于国企在选人和用人机制上的巨大漏洞。诸如职业经理人的观念,其产生与生存的环境,思维与模式等等,既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也鲜见大刀阔斧的尝试,往往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国有资产或明或暗地白白流失而无所适从。无疑,这是国企管理机构面临的最大问题和困惑。应该根据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对风险的态度,制定合适的约束及激励机制。合理的绩效评估与机制适当的激励手段是推动企业改革和改变员工行为的最有效措施。
4、结论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现阶段,中国的国有企业应该建立一种风险管理作为基本指针的内部控制机制。这种想法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运营是十分必要而且是势在必行的。国有企业必须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的研究,突破传统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我们应该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为契机,从企业的全面管理风险的角度出发,建立一种科学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蒿春桦.浅析国企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及对策[J].中国经贸,2010,(12)
[2] 陈倩.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对策[J].商业经济,2011,(1)
[3] 程晓远.对大型国企建立和执行内控制度的几点建议[J].财经界,2011,(4)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风险管理服务组,《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中信出版社,2009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6]杨学华,文小亮,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机制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5
[7]王晓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探讨,企业导报,2011.10
[85]高存忠,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业审计和会计,2011.3
[9]林萍,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现代商业,20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