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治理角度的行政听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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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对行政听证的思想来源及其表现形式进行了梳理分析,明确指出其价值取向,以及多年来我国围绕其展开的立法与实践活动,从而找出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分析了进行完善的方向与方法,对我国相关部门制定行政程序法提出适当建议。总结出行政听证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行政程序中的核心和灵魂,这一重大行政制度是我国行政机关学习借鉴西方行政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保证人民群众的言论权,制约权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行这一重大制度,有利于提高行政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加有利与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行政机关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同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公共治理;行政听证;建议和对策
  一、引言
  现代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是行政听证制度,它是指在制定行政行为准则、制度的时候,听取行政相对人(即利害关系人)意见的过程。其主要作用是防止权力的滥用、监督政府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彻底落实好这一制度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从而树立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度。近几年来,我国已将行政听证制度引入行政处罚、政府定价、立法等多个领域,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反映民声、协调各方利益等多方面考虑行政听证制度已经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行政听证制度的引用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行政法治建设。
  扩张了各级政府的治理范围。但是由于听证制度建立时间比较短,不够完善,缺乏实践,理论基础薄弱,导致落实的不到位,不能充分的发挥其功能,使得不能深入民心,不能真正的做到公平公正的法制要求,后期阶段我国还要不断的落实和研讨。二、行政听证的思想渊源
  行政听证制度起源,发展,完善于西方,我国学习和采用行政听证制度的时间稍短没有足够的经验。听证制度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产生和发展的最终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调整使其具备更深厚的法理基础,它适应了社会需求保障了公民的权力得到公民的拥护才正式编制并纳入国家重要的程序法律制度。关于行政听证的思想最初起源,我们就要了解“自然正义”(Nature Justice)的原则,它起源于英国,经过不断发展成了现在的行政听证制度,当今许多国家制定依法行政理论的法理依据也是学习参考于行政听证制度。
  “自然正义”是英国普通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发展演变过程以自然法为根基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行政听证制度的所有权限来源于普通法的传统中对自然正义认识,它是法制中的“最低限度的公正”的一项原则。要求只在按照司法要求肩负义务的前提下才可以适用。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政府确立了行政行使的正当程序,为的是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权益,因此需要掌握更大的行使权力,政府机关要遵守公平听证规则,即公平听证规则,被要求在行使行政权利的时候要保持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要公正的听取任何人的辩护,这种原则被叫做公平听证规则,即公平听证规则,定义为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有自我辩护和防卫的权利,但也有听取另一方意见的义务。公民拥有公平听证的权利,在行使听证权的时候没有强行约束言论的法令,自我辩护相对自由。
  相对于美国而言,英国的普通法原则以及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作为美国“正当法律程序”制定的依据和参考,并且对美国有着重大的意义。美国将听证程序正式作为公正行使权力,其基本内容继承了英国普通法的传统;听证作为正当程序已被宪法修正案收入其中。1791年,美国在宪法修正案的第5条中规定:“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可以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财产及自由权利。”1868年,美国又在宪法修正案的第14条中做出规定:“任何州在未经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财产及自由权利。”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指出,正当法律程序既适用于司法程序也对行政程序适用。通过美国法院对修正案的解释,我们了解到正当法律程序作为程序法的一条规则,有很强的程序性。当案件涉及到的公民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人生自由的时候,必须要依法听取当事人自己的意见,当事人有权要求进行听证、作自我辩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对美国而言,德国的依法治国理论是更加完善。德国最初的法治国理论侧重于行政权接受司法监督,而法律严惩方面却显得不够完善合理,也就是说行使行政权仅仅保证了表面上的合法,只要没有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即使跟法律背道而驰,也会得到法院的补助,因此当时也被称为形式上的法治国理论。当行政权力成为私人利益的庇护伞时,一味强调行政自律是不现实的,法院的司法也无法进行有力的监控,因此,找到新的出口势在必行。行政程序控制思想的产生是在公民的权益维护意识增强,行政自律和法院司法监控不能更恰当的处理纷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应运而生:要求公民在行政机关做出决定前享有申请听证的程序权利,其发表的意见主张作为案情的参考具备法律说服力。早在1955年,德国联邦行政法院就已多次在判决中宣示:在法治国家中,人民享有行政听证权,这是国家的一般法律原则。而197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又对公民行政听证权进行了规定,法律文件中指出,在对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干涉之前,应给予当事人一些对此发表意见的机会。随着法国法律的完善和健全法国成为法系国家典型代表,法国在20世纪70年代结合本国国情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反复的实践,经过苛刻严谨的法律程序最终确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与英美听证制度相类似的听证制度,其主要内容有:告知程序的存在、所有指控的内容、给予充分的时间准备防御、行政机关应确实斟酌当事人表达之意见等。这项制度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相对行政人的发言,申辩的权力做到更加的公平公正,自此宣告着行政听证制度迈入一个新的阶梯。三、行政听证不同类别(一)实质听证和形式听证
  根据运行方式可分为以上两大类。第一种方式公众能够参与口头表达意见,影响行政程序,这种方法往往以言语审理的形式展开,行政机关根据听证记录做出最终决定,我们称其为实质听证。还有一种方式,当事人的意见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行政机关最终所做出的决定未必会以听证记录为依据,我们称其为形式听证。(二)书面程序与口头程序   行政相对人在听证程序中向行政机关表达意见的方式分为言语即口头方式和书面的方式。这种分类在我国澳门地区尤为明显。(三)事前、事后听证与完全听证
  听证程序介入的时间不同,会导致听证在行政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尽相同,我们将其分为三大类。事前听证,是指在听证程序发生在行政机关做决定以前,事后听证则是指听证程序发生在行政机关做决定以后,完全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中,听证笔录有着十分重要地位,实质听证与形式听证运用顺序有所不同,当此二者结合使用的时后,可能会发生冲突,因此,当一种程序不能被认可时候可以选用另外的一种听证程序,这两者的结合形成了新的听证方式,它可以保障行政相对人获得的最大权益。简而言之,在行政听证程序公民权利和行政主体权利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实现对行政权力的有效治理,就必须做到行政听证的民主、公正、透明,保证民意言论的开放性和回应性。
  1.在现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法中,往往会实施广泛的行政引导,从而保证行政过程顺利有效地进行。事实就是,行政程序在当代西方各国得到了普遍的发展而且成为一种浪潮势不可挡。在当代社会,行政的实践方式表现为情况复杂、情境依赖性以及不确定性,以至于我们几乎没办法事先充分认识,而事后更无法在规范进行最后确定。我们说现代国家、社会出现了一种“危机”。对于如何解决这种“危机”?哈贝马斯站在“程序主义法律观”的角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他认为,“有必要借助程序法,建立一个合理的、合法的制度来规范始终以效率视觉行政为导向的行政过程。这将意味着对行政行为进行一场空前的改革,使其更加民主化,它对议会甚至法院的行政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当然这其中包括了公民参与、法院程序,以及听证等一系列法定行政程序民主化。为了保证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质量”,一定要促使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从而督促自己权力的使用,监督和制约行政权行使的同时,防止权力被滥用;另外,行政机关如果可以有效行使权力,有助于提高它们的行政执法的能力,从“量”的方面促进法治的实现。
  2.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决定以前只有很好的结合、听取第三方的意见,才能更好地提高行政的正确率,从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实现价值行政的前提条件。但是,行政具有特殊性,因此听取意见时一定要非常慎重、要考虑清楚行政决定将对当事人的影响等许多因素。一般是在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不会产生较大利益影响的时候,相对的,可以采取较轻微的行政行为的方式,同时还要给予相对行政人为自己权益申辩、维护的机会。就像阿伦说的:“公平听证的目的,不仅仅是确保官方标准能够准确适用,还要在一些合适的案件里,进一步质疑这些标准的正当性。”
  3.行政听证程序不同于仪式或者司法审,它会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权利与机会。因此,在进行行政听证程序的时候,应当规范行政权,不可忽略与之相关的权利义务。作为行政机关,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刑侦听证会上,要认真听取行为人的意见与申辩,做出准确记录。同时要根据听证记录的内容进行行政行为,这能够很保证行政朝合理的、科学的方向发展,并得出正义的结果。美国法学家郎·富勒对此做出了社科阐述,他说,重要的不是法律怎么规定的,比如谁应该享有权利,谁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等,而是“发现法律的过程”是公开而又明确、审慎的,同时用符合法治政策的方式来实施法律。通过让行政相对人充分参与行政过程,规范行政权的行使方式,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治的所有要求。四、关于对我国行政听证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一)鼓励公民参与,扩大听证范围
  目前,行政听证制度的实施落实还存在漏洞和不足,例如,行政听证范围还远远不够大,无法与公民的权利过程中的保护要求相适应,我国应当大力扩大听证的范围、增加公民参与的机会,进而使行政听证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责令停业、吊销执照或者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行者相对人可以要求进行行政听证。(二)听证主持人要具有独立性
  在听证的过程中,听证主持人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听证主持人客观的独立性。为此,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要求听证主持人增强自身的独立性,听证主持人的选择也较为严格,要求他们必须是各级政府中涉及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或者律师等有相关经验的人。并且对他们采取了职权分离的管理形式,增强了他们在行政听证活动中的独立性。(三)要保证听证笔录的真实性
  行政听证笔录要具有“案卷排他性”,这一特征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知情权、防卫权。这就要求主持人、记录人在内的所有笔录记录人员必须认真听取听证会的全过程,做出客观准确的记录。听证笔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能够成为行政决策的依据。五、结语
  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社会只有做到民主和法治才称得上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关键是公民的权力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被侵犯。行政机关要合理的运用其权力为百姓谋福利,不能滥用职权导致相关程序运行不当,甚至于行政运转迟缓瘫痪,导致社会动荡不安。因此,健全法制制度对创建和谐社会有着难以取代的作用。自我国实施行政听证制度的这十余年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制度尚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鉴于这些不利因素,为了促进我国的公共治理转型与和谐社会建设发展,我国要结合自身的国情不断完善行政听证制度,健全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张康之.公共行政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翁岳生.行政法(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3]陈宁.行政听证制度构想[J].法学,2008(7).
  [4]王斌.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5]蔡玉洁.浅析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J].科学之友,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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