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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顺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市场基本规律而进行的制度创新,是政府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国务院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凡经营性用地必须由政府统一储备、统一规划、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的规定。根据市政府部署,闵行区政府于2003年8月组建了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我市率先建立了以政府调控为主要特色的区级土地储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