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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做法仅从需方下手,而不从供需双方同时下手,可谓片面。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这标志着中国的禁烟场所将大大扩展一一在以往地方性的控烟条例中,禁烟场所局限于公共场所,对于工作场所鲜有涉及。卫生部官员在5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吸烟有害健康”,对此“禁烟令”的理由无人不认为正当。但同时也不得不说,这一做法有些不切实际,甚至可作大胆预计,如此“禁烟令”很难取得实效。—些网站的网络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
首先,执行成本极高。
中国已有3.5亿烟民,这一庞大人群的日常惯性,很难以一纸行政命令强行禁止。上海于今年3月就开始实施禁烟令,然而,在许多公共场所禁烟令形同虚设,烟民们依旧喷云吐雾。
禁烟令的有效施行有赖于严格执法,这需要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等一系列的支持。此番全国范围的禁烟令若想彻底施行,不难想见,将造就一支与警察同样庞大的控烟执法队伍。而执法经费来自财政,这无疑将再一次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这一做法仅从需方下手,而不从供需双方同时下手,可谓片面。
我国的烟草体制颇为特殊,是一种政企合一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网站首页最上方,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称并排而立,一目了然。
国家烟草专卖局既是控烟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又是企业。既是企业,就要为维护本行业利益鼓与呼,为扩大烟草销售量而奋斗。
中国的香烟消费市场不仅巨大而且畸形,一方面“烟酒不分家’是社会礼俗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香烟”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尤其是在官场和商界,烟的品牌和价位需与级别对等。
因此,只要有烟草供给,消费一定不会缺乏。而政企合一的体制不变,烟草供给便很难降低。正如此前Ⅸ国际先驱导报》报道,美国无烟草青少年运动法律部主任帕翠莎·兰伯特所说:“当中国政府官员在讨论控烟这一公共卫生政策时,烟草公司的代表就坐在旁边。这就好像让狐狸坐在鸡笼里,讨论如何保护小鸡。”
另一个深层背景是,在我国,烟草事实上被视为一些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重要利润来源。今年1月1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张修连就不无自豪地说,2009年全年实现工商税利5131.1亿元,同比增加559.3亿元,增长12.2%;其中实现税费(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63.4亿元,同比增加864.6亿元,增长26.2%,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
香烟虽小,根基很深。烟草财政不改,控烟无望。我国2003年就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印上警示语,宜占据50%以上面积,但不应少于30%,最好有警示图片。
仅这一点要求,至今未见落实,相反我们的烟盒设计越來越精美大气。深具讽刺意味的是,著名的“中华”牌香烟出口到外国的外包装,却迥异于国人习见的红底白字烟盒:正面上方赫然.一张特写图片,展示了吸烟者溃烂的嘴唇和几颗被熏黑的残牙,人们熟悉的“中华”二字则局促地居于下方。
因此,卫生部一纸禁烟令,看似出拳凌厉,实则方向有误。当然,从政策制定者来说,风险似乎不大:作为需方的烟民虽有3.5亿,但不仅在道义上落在下风,而且一盘散沙,难以形成有效反弹;而作为供方的烟草公司却是一个个有组织的集团,实力强劲,背景深厚。
以一刀切的行政手段化解公共矛盾,最近还不止于此。此次地产调控新政,同样被指有此弊病。一系列措施都是旨在压抑需方,这固然打击了一部分炒房者,但也同样抑制了正常的需求,让对刚性需求无可奈何的百姓惶惶不安。至于如何化解土地财政等深刻问题,却未见触及。
公共政策的出台若缺乏博弈,结果往往有利于强势一方,甚至造成强势一方对弱势—方新的剥夺。控烟,初衷虽好,也同样要防止此种可能。
更重要的是,片面而粗糙的行政操作,很可能因缺乏相关法规、执行力的保障而收效甚微,最终损害的,仍然是政府的威信。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这标志着中国的禁烟场所将大大扩展一一在以往地方性的控烟条例中,禁烟场所局限于公共场所,对于工作场所鲜有涉及。卫生部官员在5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吸烟有害健康”,对此“禁烟令”的理由无人不认为正当。但同时也不得不说,这一做法有些不切实际,甚至可作大胆预计,如此“禁烟令”很难取得实效。—些网站的网络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
首先,执行成本极高。
中国已有3.5亿烟民,这一庞大人群的日常惯性,很难以一纸行政命令强行禁止。上海于今年3月就开始实施禁烟令,然而,在许多公共场所禁烟令形同虚设,烟民们依旧喷云吐雾。
禁烟令的有效施行有赖于严格执法,这需要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等一系列的支持。此番全国范围的禁烟令若想彻底施行,不难想见,将造就一支与警察同样庞大的控烟执法队伍。而执法经费来自财政,这无疑将再一次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这一做法仅从需方下手,而不从供需双方同时下手,可谓片面。
我国的烟草体制颇为特殊,是一种政企合一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网站首页最上方,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称并排而立,一目了然。
国家烟草专卖局既是控烟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又是企业。既是企业,就要为维护本行业利益鼓与呼,为扩大烟草销售量而奋斗。
中国的香烟消费市场不仅巨大而且畸形,一方面“烟酒不分家’是社会礼俗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香烟”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尤其是在官场和商界,烟的品牌和价位需与级别对等。
因此,只要有烟草供给,消费一定不会缺乏。而政企合一的体制不变,烟草供给便很难降低。正如此前Ⅸ国际先驱导报》报道,美国无烟草青少年运动法律部主任帕翠莎·兰伯特所说:“当中国政府官员在讨论控烟这一公共卫生政策时,烟草公司的代表就坐在旁边。这就好像让狐狸坐在鸡笼里,讨论如何保护小鸡。”
另一个深层背景是,在我国,烟草事实上被视为一些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重要利润来源。今年1月1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张修连就不无自豪地说,2009年全年实现工商税利5131.1亿元,同比增加559.3亿元,增长12.2%;其中实现税费(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63.4亿元,同比增加864.6亿元,增长26.2%,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
香烟虽小,根基很深。烟草财政不改,控烟无望。我国2003年就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印上警示语,宜占据50%以上面积,但不应少于30%,最好有警示图片。
仅这一点要求,至今未见落实,相反我们的烟盒设计越來越精美大气。深具讽刺意味的是,著名的“中华”牌香烟出口到外国的外包装,却迥异于国人习见的红底白字烟盒:正面上方赫然.一张特写图片,展示了吸烟者溃烂的嘴唇和几颗被熏黑的残牙,人们熟悉的“中华”二字则局促地居于下方。
因此,卫生部一纸禁烟令,看似出拳凌厉,实则方向有误。当然,从政策制定者来说,风险似乎不大:作为需方的烟民虽有3.5亿,但不仅在道义上落在下风,而且一盘散沙,难以形成有效反弹;而作为供方的烟草公司却是一个个有组织的集团,实力强劲,背景深厚。
以一刀切的行政手段化解公共矛盾,最近还不止于此。此次地产调控新政,同样被指有此弊病。一系列措施都是旨在压抑需方,这固然打击了一部分炒房者,但也同样抑制了正常的需求,让对刚性需求无可奈何的百姓惶惶不安。至于如何化解土地财政等深刻问题,却未见触及。
公共政策的出台若缺乏博弈,结果往往有利于强势一方,甚至造成强势一方对弱势—方新的剥夺。控烟,初衷虽好,也同样要防止此种可能。
更重要的是,片面而粗糙的行政操作,很可能因缺乏相关法规、执行力的保障而收效甚微,最终损害的,仍然是政府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