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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执行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启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最新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配套补充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既得利益。再加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的推广实施,使原来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及账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