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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贮木场及时管理师森工采运企业经济腾飞的重要出路之一,营销宗旨是适销对路、畅销不压、资金回笼快,从而保证贮木场经营稳步发展。
木材一经贮木场验收,即认为缴入国库。为正确掌握在库产品的数量个质量,做到帐货相符,心中有数,使木材按时、按质、按量地进行控销,必须做到“三清,三准”。即木材在质量三做到树种清、材长清、品等清,在数量上实现缴库准、库存准、拨出准,从而达到木材管理商品化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一些经验,具体做法是:
一、以楞为库,按实验收
进场的一切原木在卸车台或楞地内,进行验收缴库,按实验收,逐根查对。做到随到随卸、随即验收,及时地组织贮木场经营活动。
原木清运到贮木场,把木材卸到楞内后,检验人员按实验收,逐根查对树种、材种、材长、径级、等级。如发现原检号印与实际不符时,须予以更正,并将原号注销,重新加盖(描号)正确的号印。如随车到材有运输木材野账,可依据原始野账记载进行复查。如发现描号后的原木与本楞不符的,应及时记入卡片的变更付出栏内,同时在原木断面上标“甩出”字样。当发现从其他楞堆转来已描过号并标有“甩出”字样的原木,应记入卡片中的变更收入栏内,同时注销“甩出”的字样
原条到材、造材后由检验员进行尺寸检量与材质鉴定,加盖号印和记录,选到楞后,由各区(组)的检验员进行描号验收
水运到材,由于经过流送、山场的号印已辨认不清,木材出河后,重新按实检验,记录野账,作为缴库的依据。
二、规划楞地、分区管理
在统一规划楞区、排列都、楞位的基础上,将楞场划分区段进行专责管理。各区段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经济责任制,包干负责本楞区及岗位责任。每个区段配备一定数量的木材检验员,负责该责任区原本产品验收、支拨及质量鉴定工作。同时与工作共同负责本责任区原木选卸、归装等日常工作质量,明确责任,包干到底。
每个楞位须设置楞牌,注明楞号、材种、树种、材长、经济范围、楞位负责人等。
三、建帐立卡,账贷相符
楞地设有楞牌,账货设有拉片。卡片的记载由责任人在缴库验收的同时,填写楞卡台账,做到当日到材当日核算,作为原始凭证。
每个区段的记卡员,负责逐日的记载楞卡账,并及时报给场统计员和场生产调度,作为库存商品材缴库台账。记卡员每月与检验员和场统计员核对数字。如有不符,查清责任,予以更正,场统计员则根据记卡员的报表,逐日登记库存商品材总账。
贮木场每年应彻底进行一次库存材的清点,做到心中有数。如发现账货不符时其盈亏超过2%者必须追查原因和责任,按规定手续报上级处理,不超过误差规定者,由企业年终按损益处理。
四、复查检验,按质销售
认清复查楞内产品,做到一次验收、多遍复查。
拨付木材时,应按先拨陈材、后拨新材的原则办理,以利保管。对场内积压时间较长的滞销材,要及时采取防腐防蛀的措置,以防变质降等,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商品材付出,必须严格执行支拨手续,凡无手续一律不准动用或运出。
检验员接到支拨通知单后,认真复查有关楞位的产品,在原木断面上划清检验标志,逐根记入付出野账,如发现有不符本楞地原木,应标清“甩出”字样。并及时记入卡片变更付出栏内。如果发现有漏缴的原木,要及时标号记卡,然后再做付出,保证按质清装。
装车,放楞时要注意商品标记,如果发现有“甩出”字样的原木,要及时通知检验员进行补检。看车工要认真做好装出原木的排摆、绑捆和加固工作。确保清装安全满载外运。
装完车后,检验员根据野账中的木号和卡片中的木号细致核对,做出原木付出野账,并逐根做好卡片退号工作,然后分别报送场划拨员和区段记卡员,作为商品付出和划款的原始依据。同时将原木发送明细表报送调度,作为收获单位的验货依据。
此外,商品化管理还要建立在为三方面服务(产、供、销)的基础上,从国家利益出发,使三方面密切衔接与结合,积极组织到材,按时编报运输计划和外销安排,加强与运输部门的联系,适时配车,及时装车,才能保证木材贮运企业向前发展。
木材一经贮木场验收,即认为缴入国库。为正确掌握在库产品的数量个质量,做到帐货相符,心中有数,使木材按时、按质、按量地进行控销,必须做到“三清,三准”。即木材在质量三做到树种清、材长清、品等清,在数量上实现缴库准、库存准、拨出准,从而达到木材管理商品化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一些经验,具体做法是:
一、以楞为库,按实验收
进场的一切原木在卸车台或楞地内,进行验收缴库,按实验收,逐根查对。做到随到随卸、随即验收,及时地组织贮木场经营活动。
原木清运到贮木场,把木材卸到楞内后,检验人员按实验收,逐根查对树种、材种、材长、径级、等级。如发现原检号印与实际不符时,须予以更正,并将原号注销,重新加盖(描号)正确的号印。如随车到材有运输木材野账,可依据原始野账记载进行复查。如发现描号后的原木与本楞不符的,应及时记入卡片的变更付出栏内,同时在原木断面上标“甩出”字样。当发现从其他楞堆转来已描过号并标有“甩出”字样的原木,应记入卡片中的变更收入栏内,同时注销“甩出”的字样
原条到材、造材后由检验员进行尺寸检量与材质鉴定,加盖号印和记录,选到楞后,由各区(组)的检验员进行描号验收
水运到材,由于经过流送、山场的号印已辨认不清,木材出河后,重新按实检验,记录野账,作为缴库的依据。
二、规划楞地、分区管理
在统一规划楞区、排列都、楞位的基础上,将楞场划分区段进行专责管理。各区段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经济责任制,包干负责本楞区及岗位责任。每个区段配备一定数量的木材检验员,负责该责任区原本产品验收、支拨及质量鉴定工作。同时与工作共同负责本责任区原木选卸、归装等日常工作质量,明确责任,包干到底。
每个楞位须设置楞牌,注明楞号、材种、树种、材长、经济范围、楞位负责人等。
三、建帐立卡,账贷相符
楞地设有楞牌,账货设有拉片。卡片的记载由责任人在缴库验收的同时,填写楞卡台账,做到当日到材当日核算,作为原始凭证。
每个区段的记卡员,负责逐日的记载楞卡账,并及时报给场统计员和场生产调度,作为库存商品材缴库台账。记卡员每月与检验员和场统计员核对数字。如有不符,查清责任,予以更正,场统计员则根据记卡员的报表,逐日登记库存商品材总账。
贮木场每年应彻底进行一次库存材的清点,做到心中有数。如发现账货不符时其盈亏超过2%者必须追查原因和责任,按规定手续报上级处理,不超过误差规定者,由企业年终按损益处理。
四、复查检验,按质销售
认清复查楞内产品,做到一次验收、多遍复查。
拨付木材时,应按先拨陈材、后拨新材的原则办理,以利保管。对场内积压时间较长的滞销材,要及时采取防腐防蛀的措置,以防变质降等,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商品材付出,必须严格执行支拨手续,凡无手续一律不准动用或运出。
检验员接到支拨通知单后,认真复查有关楞位的产品,在原木断面上划清检验标志,逐根记入付出野账,如发现有不符本楞地原木,应标清“甩出”字样。并及时记入卡片变更付出栏内。如果发现有漏缴的原木,要及时标号记卡,然后再做付出,保证按质清装。
装车,放楞时要注意商品标记,如果发现有“甩出”字样的原木,要及时通知检验员进行补检。看车工要认真做好装出原木的排摆、绑捆和加固工作。确保清装安全满载外运。
装完车后,检验员根据野账中的木号和卡片中的木号细致核对,做出原木付出野账,并逐根做好卡片退号工作,然后分别报送场划拨员和区段记卡员,作为商品付出和划款的原始依据。同时将原木发送明细表报送调度,作为收获单位的验货依据。
此外,商品化管理还要建立在为三方面服务(产、供、销)的基础上,从国家利益出发,使三方面密切衔接与结合,积极组织到材,按时编报运输计划和外销安排,加强与运输部门的联系,适时配车,及时装车,才能保证木材贮运企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