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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属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8月17日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文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相关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