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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不论是人、物、事都或多或少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录在网络虚拟空间之中。重大公共的卫生事件面前,公安机关作为实际掌握这些公民个人数据的重要主体,为了维护特殊背景下的社会秩序、回应民众的需求、维护自身公信力,就需要公开所掌握的数据。为了实现当事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并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所在,就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安数据公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