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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健全完善了“抓系统、系统抓”机关党建工作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规范组织设置,设立系统机关党委
自2000年起,济宁市在市直9个具有综合协调职能的部门(党群、综合、宣传、政法、发改、经信、建设、科技、农业)设立系统机关党委。系统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市直系统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系统机关党委书记由系统牵头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书记兼任,同时配备一名副县级的专职副书记。市直系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系统机关党委设置办事机构,配备1—2名专职党务干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系统机关党委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系统牵头工作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系统机关党委发挥着牵头抓总的作用,已成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抓手。系统内机关党组织建设、系统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市直机关部署的许多重要工作,都是通过系统机关党委安排完成的。
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为健全完善“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体系,市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0〕8号、鲁发〔201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专门到机关工委调研,帮助研究解决系统机关党委存在的问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思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系统机关党委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了“抓系统、系统抓”的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市直系统机关党委例会制度。系统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系统内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要听取机关党组织和系统机关党委的意见。
二是建立机关工委与系统机关党委双向联系制度。市直机关工委与系统机关党委、系统机关党委与本系统各部门单位不断加强联系与协调,解决机关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机关党委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意见》的情况、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
三是完善系统机关党委向机关工委述职评议制度。系统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接受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系统机关党委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对开展党建工作较好的系统机关党委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市直和驻济单位,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的专项述职并作点评,将述职评议结果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
通过健全完善“抓系统、系统抓”
规范组织设置,设立系统机关党委
自2000年起,济宁市在市直9个具有综合协调职能的部门(党群、综合、宣传、政法、发改、经信、建设、科技、农业)设立系统机关党委。系统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市直系统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系统机关党委书记由系统牵头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书记兼任,同时配备一名副县级的专职副书记。市直系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系统机关党委设置办事机构,配备1—2名专职党务干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系统机关党委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系统牵头工作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系统机关党委发挥着牵头抓总的作用,已成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抓手。系统内机关党组织建设、系统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市直机关部署的许多重要工作,都是通过系统机关党委安排完成的。
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为健全完善“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体系,市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0〕8号、鲁发〔201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专门到机关工委调研,帮助研究解决系统机关党委存在的问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思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系统机关党委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了“抓系统、系统抓”的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市直系统机关党委例会制度。系统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系统内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要听取机关党组织和系统机关党委的意见。
二是建立机关工委与系统机关党委双向联系制度。市直机关工委与系统机关党委、系统机关党委与本系统各部门单位不断加强联系与协调,解决机关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机关党委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意见》的情况、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
三是完善系统机关党委向机关工委述职评议制度。系统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接受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系统机关党委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对开展党建工作较好的系统机关党委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市直和驻济单位,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的专项述职并作点评,将述职评议结果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
通过健全完善“抓系统、系统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