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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完善军交运输法规是部队应急输送的重要保证。本文分析了影响部队应急输送中军交运输法规的几种因素,从机制体制、科技创新、运力动员、交通运输系统自身协调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军交运输法规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军交运输法规;应急输送;对策。
今年以来,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连续发生。面对突发事件,急需向灾区输送大量的救灾物资、装备和人员。因此,提高部队应急输送能力势在必行。探讨新形势下完善军交运输法规,提高军交运输法律法规效力,对于部队应急输送能力的提高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影响部队应急输送军交运输法规效力的因素
1.1机制体制
军事运输是一种公益性的运输,要求高、投入大、运费低、经济效益不明显,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同时,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监控机制不健全,使得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以及运输工具的制造和改装贯彻国防要求难度加大。铁路企业也将出台新的改革举措,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格局,现行的驻铁路沿线军代表机构的隶属关系将发生很大变化,对现行的军事交通运输应急输送能力、组织指挥方式将带来一定的影响。深化改革是制度安排的需要,是规范军队职能的需要,是建立统一运输的需要。
1.2科技创新
由于科研体系、人才以及投入等方面的众多原因,军交运输领域总体科技含量不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与军交运输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军交运输法规与应急输送能力提高不相适应,整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如时速300公里及以上速度的高速动车组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磁悬浮铁路的成套技术还需要消化吸收;内河船舶散、乱、小,尚未实现标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交通运输综合能力的提高和跨越式发展。
1.3运力动员
运力动员是军事斗争军交运输准备中一个最重要、最复杂的问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级交通战备部门努力工作,使战区军交保障动员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但是,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力动员,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富才能强军,但是富国并不等于军强。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使运力动员机制相当薄弱,还存在着关系不顺、任务不清、职责不明、落实不够的现象,"多头"征用、专业分离、用管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
1.4交通运输系统自身不协调
交通体系自身的不协调。目前,交通运输体系自身缺乏协调性,主要体现在单一交通方式网络尚不完善,各种交通网络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交通基础设施与交通运输工具和装备之间的互不协调,交通管理水平与现代交通运输的发展之间的适应性不够,应急输送与军交运输的发展不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与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发展不相适应。
2、完善军交运输法规在部队应急输送中的对策措施
2.1深化体制改革,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
体制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敏感的外部条件,合理的先进的体制将能极大地释放生产力,并促进其快速发展。面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需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应做到:首先,面对一种新的挑战,必须建立一种"以网络为中心"的保障体制。其次,改革运输配送体制,总后勤部军交运输部应成为运输配送过程中的唯一主管。第三,在运输与保障中人的因素依然起着最重要的作用。第四,为应对不断发展的挑战,必须改革运输防护、警戒手段。第五,充分发挥商业伙伴作用,必须做到信息与安全共享。
2.2加强科技理论、法规创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安全、便捷和快速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针对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的技术水平,"十一五"期间,需要加强高技术、新型材料和先进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有所创新,利用高技术、新型材料和先进工艺建设现代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并改造现有设施、装备科技含量高的运输装备、配套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和指挥控制系统。更需要与现有设施、装备科技含量高的运输装备、配套先导化的信息管理和指挥控制系统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调配现有的资源,最大程度的提高面对突发事件应急输送的能力。
2.3完备动员运力立法,完善运力动员法规,规范动员秩序
要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动员机构和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落实人员编制,强化政府在交通运输动员中的职能,将交通运输动员由部门行为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为,确保动员体制的有效运转。建立规范的民用运力资源的统计渠道,做好对预征运力的管理工作。调整民用运力建设布局,完善民用运力动员预案[3]。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疏通交通运输动员经费渠道,建立交通保障力量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对交通运输动员经费的投入力度,满足交通战备物资器材储备、动员准备等需要;对担负交通保障任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2.4加强交通运输系统与法规协调发展
交通运输系统与军交运输法规协调发展,是发挥综合交通体系总体功能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交通运输的客观需要,对军交运输法规能否很好的实施有重要的影响。"十一五"期间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将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放在综合交通体系中进行综合考虑,统筹规划,逐步实现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科技的研发与应用,逐步实现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引进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和加强人员培训,逐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水平并使现代化的人才与现代化的交通基础和装备相适应。
参考文献:
[1]王庆云、郑剑: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综合运输,2007,(9):5-8。
[2]张玉笛编译:美国国防运输协会第57届年会情况综述. 国防交通,2004,(2):15-20。
[3]崔毅:扎实做好民用运力动员准备工作.国防,2007(7):42-43。
关键词:军交运输法规;应急输送;对策。
今年以来,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连续发生。面对突发事件,急需向灾区输送大量的救灾物资、装备和人员。因此,提高部队应急输送能力势在必行。探讨新形势下完善军交运输法规,提高军交运输法律法规效力,对于部队应急输送能力的提高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影响部队应急输送军交运输法规效力的因素
1.1机制体制
军事运输是一种公益性的运输,要求高、投入大、运费低、经济效益不明显,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同时,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监控机制不健全,使得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以及运输工具的制造和改装贯彻国防要求难度加大。铁路企业也将出台新的改革举措,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格局,现行的驻铁路沿线军代表机构的隶属关系将发生很大变化,对现行的军事交通运输应急输送能力、组织指挥方式将带来一定的影响。深化改革是制度安排的需要,是规范军队职能的需要,是建立统一运输的需要。
1.2科技创新
由于科研体系、人才以及投入等方面的众多原因,军交运输领域总体科技含量不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与军交运输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军交运输法规与应急输送能力提高不相适应,整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如时速300公里及以上速度的高速动车组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磁悬浮铁路的成套技术还需要消化吸收;内河船舶散、乱、小,尚未实现标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交通运输综合能力的提高和跨越式发展。
1.3运力动员
运力动员是军事斗争军交运输准备中一个最重要、最复杂的问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级交通战备部门努力工作,使战区军交保障动员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但是,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力动员,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富才能强军,但是富国并不等于军强。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使运力动员机制相当薄弱,还存在着关系不顺、任务不清、职责不明、落实不够的现象,"多头"征用、专业分离、用管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
1.4交通运输系统自身不协调
交通体系自身的不协调。目前,交通运输体系自身缺乏协调性,主要体现在单一交通方式网络尚不完善,各种交通网络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交通基础设施与交通运输工具和装备之间的互不协调,交通管理水平与现代交通运输的发展之间的适应性不够,应急输送与军交运输的发展不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与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发展不相适应。
2、完善军交运输法规在部队应急输送中的对策措施
2.1深化体制改革,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
体制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敏感的外部条件,合理的先进的体制将能极大地释放生产力,并促进其快速发展。面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需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应做到:首先,面对一种新的挑战,必须建立一种"以网络为中心"的保障体制。其次,改革运输配送体制,总后勤部军交运输部应成为运输配送过程中的唯一主管。第三,在运输与保障中人的因素依然起着最重要的作用。第四,为应对不断发展的挑战,必须改革运输防护、警戒手段。第五,充分发挥商业伙伴作用,必须做到信息与安全共享。
2.2加强科技理论、法规创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安全、便捷和快速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针对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的技术水平,"十一五"期间,需要加强高技术、新型材料和先进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有所创新,利用高技术、新型材料和先进工艺建设现代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并改造现有设施、装备科技含量高的运输装备、配套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和指挥控制系统。更需要与现有设施、装备科技含量高的运输装备、配套先导化的信息管理和指挥控制系统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调配现有的资源,最大程度的提高面对突发事件应急输送的能力。
2.3完备动员运力立法,完善运力动员法规,规范动员秩序
要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动员机构和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落实人员编制,强化政府在交通运输动员中的职能,将交通运输动员由部门行为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为,确保动员体制的有效运转。建立规范的民用运力资源的统计渠道,做好对预征运力的管理工作。调整民用运力建设布局,完善民用运力动员预案[3]。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疏通交通运输动员经费渠道,建立交通保障力量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对交通运输动员经费的投入力度,满足交通战备物资器材储备、动员准备等需要;对担负交通保障任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2.4加强交通运输系统与法规协调发展
交通运输系统与军交运输法规协调发展,是发挥综合交通体系总体功能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交通运输的客观需要,对军交运输法规能否很好的实施有重要的影响。"十一五"期间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将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放在综合交通体系中进行综合考虑,统筹规划,逐步实现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科技的研发与应用,逐步实现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引进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和加强人员培训,逐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水平并使现代化的人才与现代化的交通基础和装备相适应。
参考文献:
[1]王庆云、郑剑: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综合运输,2007,(9):5-8。
[2]张玉笛编译:美国国防运输协会第57届年会情况综述. 国防交通,2004,(2):15-20。
[3]崔毅:扎实做好民用运力动员准备工作.国防,2007(7):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