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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是政府自身建设的最高目标。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实践中,必须善于处理各种关系,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这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人民对政府自身建设的期望。
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的关系,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要符合一定的情理,不合情理的法律法规是难以实施的。依法行政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是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来都不是矛盾的。我们要打造的法治政府是讲感情的、温暖的法治政府,而不是一个生硬的、缺乏人文关怀的法治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懂法、守法、会用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遵循行政行为和服务规定,通过法律来化解困难和矛盾,把法律变成工作手段,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法律是用来帮群众解决问题的,而不是用来把群众拒之门外的。所以,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带着感情下基层接地气,带着感情去接访处访,带着感情为群众办实事。
正确处理多办实事与节约公共财政资金的关系,努力建设节约政府。建设节约型政府,既要尽量多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又要尽量考虑节约财政资金。尽量多办实事,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最大的努力完成各项政务事务,不遗余力地抓好落实;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努力办,积极回应群众;主动认真排查,急群众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节约财政资金办实事,就是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张纸、一度电,都节约使用。学会控制财政工程成本,对所有建设工程都算好账、摸好底,动工前都进行可行性研究。严控“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削减支出,提升效率。
正确处理尽责与问责的关系,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政府肩负着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的责任,必须尽责;政府也承担着迅速、有效地回应民众诉求的责任,履责不到位时,要敢于问责。首先是做到尽力尽责。力戒一个“混”字。坚决不能混日子,明确全年、每月乃至每天的目标责任以及当前所经办具体事情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循序渐进。力戒一个“躲”字。坚守岗位责任,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遇事不躲。对不胜任现职的同志要坚决撤换。力戒一个“推”字。群众找上门来,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往“外”推或向“上”推,必须尽快找准矛盾焦点,承担责任,积极化解。其次严格问责。凡是遇到因为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问责。问责不仅是处罚,更多时候是一种鞭策。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工作排序、通报批评等形式问责,从而让政府工作人员产生紧迫感,抓好落实。
正确处理言与行的关系,努力建设诚信政府。“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做人讲究知行合一、言行合一,政府也要做到言出必行、少言多行、行胜于言。政府向民众承诺过的事情就要抓紧推进,坚决落实,决不能坐而论道。因为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暂时做不到的事情不能盲目承诺,因为承诺了又无法兑现,就会失信于人,从而降低政府公信力。所以,政府要言行一致,把承诺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过程中,做到言行一致,取信于民。
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努力建设廉洁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职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权力就必须受到约束,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种约束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律。政府公职人员必须提高个人的自律能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财经、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各方面的内部审察制度;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内部行政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防控,对掌握人事、执法、司法、审批、监督等权力的关键岗位和个人加强防控,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另一方面是他律。包括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的关系,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要符合一定的情理,不合情理的法律法规是难以实施的。依法行政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是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来都不是矛盾的。我们要打造的法治政府是讲感情的、温暖的法治政府,而不是一个生硬的、缺乏人文关怀的法治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懂法、守法、会用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遵循行政行为和服务规定,通过法律来化解困难和矛盾,把法律变成工作手段,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法律是用来帮群众解决问题的,而不是用来把群众拒之门外的。所以,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带着感情下基层接地气,带着感情去接访处访,带着感情为群众办实事。
正确处理多办实事与节约公共财政资金的关系,努力建设节约政府。建设节约型政府,既要尽量多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又要尽量考虑节约财政资金。尽量多办实事,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最大的努力完成各项政务事务,不遗余力地抓好落实;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努力办,积极回应群众;主动认真排查,急群众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节约财政资金办实事,就是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张纸、一度电,都节约使用。学会控制财政工程成本,对所有建设工程都算好账、摸好底,动工前都进行可行性研究。严控“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削减支出,提升效率。
正确处理尽责与问责的关系,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政府肩负着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的责任,必须尽责;政府也承担着迅速、有效地回应民众诉求的责任,履责不到位时,要敢于问责。首先是做到尽力尽责。力戒一个“混”字。坚决不能混日子,明确全年、每月乃至每天的目标责任以及当前所经办具体事情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循序渐进。力戒一个“躲”字。坚守岗位责任,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遇事不躲。对不胜任现职的同志要坚决撤换。力戒一个“推”字。群众找上门来,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往“外”推或向“上”推,必须尽快找准矛盾焦点,承担责任,积极化解。其次严格问责。凡是遇到因为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问责。问责不仅是处罚,更多时候是一种鞭策。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工作排序、通报批评等形式问责,从而让政府工作人员产生紧迫感,抓好落实。
正确处理言与行的关系,努力建设诚信政府。“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做人讲究知行合一、言行合一,政府也要做到言出必行、少言多行、行胜于言。政府向民众承诺过的事情就要抓紧推进,坚决落实,决不能坐而论道。因为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暂时做不到的事情不能盲目承诺,因为承诺了又无法兑现,就会失信于人,从而降低政府公信力。所以,政府要言行一致,把承诺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过程中,做到言行一致,取信于民。
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努力建设廉洁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职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权力就必须受到约束,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种约束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律。政府公职人员必须提高个人的自律能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财经、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各方面的内部审察制度;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内部行政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防控,对掌握人事、执法、司法、审批、监督等权力的关键岗位和个人加强防控,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另一方面是他律。包括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