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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涉港立法及其制裁不仅不具有正当性,而且在美国宪法上存在合宪性问题。从2019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到2020年“香港自治法”,美国对香港事务的干预加剧、制裁渐强。根据美国宪法和国内法,受制裁主体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寻求救济:向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程序法》提起司法审查;根据美国宪法提起宪法审查。尽管这些救济手段实际效果有限,但由于美国涉港立法有关条款可能侵犯其总统外交权,涉港制裁可能违反其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相应受制裁主体仍可在美国对涉港立法和制裁的合宪性进行挑战。这种挑战并不意味着对美国涉港立法和制裁合法性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