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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在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利润操纵行为也逐渐显现。企业管理层通过选择最有利的会计政策,控制会计项目,使会计利润达到某种期望的水准,那么失准的会计信息将会向外传递,因此而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后果,本文就此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进行研究,从会计和上市公司治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及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形式和产生利润操纵的动因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研究
为了让我国的资本市场能够更加健康地发展下去,重点要放在对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力度上。治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应该对上市公司及其它市场主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时采用的手段要以行政管制、道德教化、法律管制并举,以法律管制为主;治理的方式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以事前预防为主。
1会计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角度的分析研究
1.1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从生成虚假会计信息到对社会公告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环环相接,其中上市公司是产生虚假信息的根本,这是治理的重点。在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我们要从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开始进行。
首先,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长期坚持富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地使他们建立起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从根本上治理虚假会计信息。
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这就需要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治理结构中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分离的不是很彻底、上市公司决策权过多集中于控股股东,致使容易发生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转移资产等问题,因此,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
同时,建立健全独立的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约机制。二是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会计的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1.2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现在我国有很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很多问题,如责任感不强、对工作粗糙等,因此,如果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就要对广大的投资者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其次,主管部门(如财政部门、证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一个公司的上市,申请过程主要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证券公司担负着总策划、总负责、总把关的作用。因此,对证券公司的承销项目要实行跟踪检查制度,凡是骗取上市资格,或上市后与原来的公告信息出现重大差异者,证券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3进一步明确利润操纵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现存的问题不是制度的不完善而是执行的效果不好,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必须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其次,目前针对那些蓄意造假的人,惩罚力度不强,导致人们仍然敢于冒犯。因此,对于藐视法律,恶意造假并产生严重后果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警示后来者不敢再重蹈覆辙。
2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手段
公司应当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利润,我们将超越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的利润调节行为称为利润操纵。大家都知道,上市的公司一旦进行利润操纵,便会使得很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因此,这备受关注,下面我就会计程序发生的各个阶段进行利润操纵的分析。经济业务发生阶段中的手段。
2.1利用非货币性交易。以往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并不能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情况。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非货币性交易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产生的差额,我们可以将之计入当期的收益,从而增加企业收益,同时将之体现在当期的利润表中,这无疑为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提供了新的途径。
2.2利用债务重组。新会计准则中对债务重组的界定是当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是通过法院的裁定所做出的让步事项。与旧准则进行比较,我们发现,新的会计准则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尤为突出。而且也对会计处理方面进行了相对应的修改和完善[1]。
①对债务重组的计量基础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不再使用账面价值,全部使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②不再将债务重组中的利得记入资本公积,允许确认债务重组中的相关损益。
这样,依据新的规定,一些欠债较多的公司,只要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它的收益就能在当期利润表中反映出来,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的水平。
2.3虚构利润。某些企业,每当年末的时候,为了让企业达到某种利润水平,便采取一些措施如虚假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的措施,目的是让企业表面上达到既定的利润目标。这就是虚构利润的表现。目前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
3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动因
3.1利润操纵的外在动因。
3.1.1带有计划经济成份的上市制度。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成份,导致了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了争取新股额度,在总资产的盈利能力上竭尽其能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税收而大开方便之门。 3.1.2不利的经营环境及应付股东的压力。
由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内外市场经济及金融的变化使我国的经济过热迅速降温,银行存款利率下降,股市也随之快速回落,上市公司经受了巨大的压力。
3.1.3配股的政策约束。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简称“配股”),是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主要动因,但是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却受到了较为严厉的政策约束。例如政府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才能按上年末股本为基数以不超过30%的比例配股。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虽然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只要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就会前功尽弃,因此有人称净资产收益率10%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2]。
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许多上市公司在编制年报前进行反复测算,如果达不到资格线但又相差不多的话就通过利润操纵来达到。
3.2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这是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3.2.1资金扩容的利益趋动。上市公司要想募集更多资金唯有提高发行价格,于是许多股份公司在每股收益上大做文章。在以历史收益为计算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或是通过关联交易获取巨额收益;或是虚增剥离资产收益。在以预测收益为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提供虚假预测,任意拔高预测盈利水平,最终都要以绩优股的形象出现在投资者面前。
3.2.2为获取配股资格。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如果失去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特别是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10%的测算,如果测算相差甚远则上市公司往往采用资产重组办法进行关联交易。
3.2.3扩大其融资能力。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直接影响其在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方面的实力,并关系其融资。因此,为获得信贷和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3.2.4避免股票被摘牌。根据《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摘牌”。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进而在审核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参考文献
[1]王福英,陈敬珍.试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方法[j].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04
[2]jennifer.w.tucker.doesincomesmoothingimproveearningsinformative-ness,theaccountingreview.2006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研究
为了让我国的资本市场能够更加健康地发展下去,重点要放在对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力度上。治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应该对上市公司及其它市场主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时采用的手段要以行政管制、道德教化、法律管制并举,以法律管制为主;治理的方式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以事前预防为主。
1会计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角度的分析研究
1.1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从生成虚假会计信息到对社会公告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环环相接,其中上市公司是产生虚假信息的根本,这是治理的重点。在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我们要从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开始进行。
首先,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长期坚持富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地使他们建立起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从根本上治理虚假会计信息。
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这就需要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治理结构中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分离的不是很彻底、上市公司决策权过多集中于控股股东,致使容易发生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转移资产等问题,因此,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
同时,建立健全独立的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约机制。二是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会计的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1.2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现在我国有很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很多问题,如责任感不强、对工作粗糙等,因此,如果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就要对广大的投资者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其次,主管部门(如财政部门、证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一个公司的上市,申请过程主要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证券公司担负着总策划、总负责、总把关的作用。因此,对证券公司的承销项目要实行跟踪检查制度,凡是骗取上市资格,或上市后与原来的公告信息出现重大差异者,证券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3进一步明确利润操纵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现存的问题不是制度的不完善而是执行的效果不好,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必须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其次,目前针对那些蓄意造假的人,惩罚力度不强,导致人们仍然敢于冒犯。因此,对于藐视法律,恶意造假并产生严重后果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警示后来者不敢再重蹈覆辙。
2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手段
公司应当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利润,我们将超越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的利润调节行为称为利润操纵。大家都知道,上市的公司一旦进行利润操纵,便会使得很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因此,这备受关注,下面我就会计程序发生的各个阶段进行利润操纵的分析。经济业务发生阶段中的手段。
2.1利用非货币性交易。以往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并不能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情况。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非货币性交易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产生的差额,我们可以将之计入当期的收益,从而增加企业收益,同时将之体现在当期的利润表中,这无疑为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提供了新的途径。
2.2利用债务重组。新会计准则中对债务重组的界定是当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是通过法院的裁定所做出的让步事项。与旧准则进行比较,我们发现,新的会计准则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尤为突出。而且也对会计处理方面进行了相对应的修改和完善[1]。
①对债务重组的计量基础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不再使用账面价值,全部使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②不再将债务重组中的利得记入资本公积,允许确认债务重组中的相关损益。
这样,依据新的规定,一些欠债较多的公司,只要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它的收益就能在当期利润表中反映出来,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的水平。
2.3虚构利润。某些企业,每当年末的时候,为了让企业达到某种利润水平,便采取一些措施如虚假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的措施,目的是让企业表面上达到既定的利润目标。这就是虚构利润的表现。目前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
3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动因
3.1利润操纵的外在动因。
3.1.1带有计划经济成份的上市制度。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成份,导致了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了争取新股额度,在总资产的盈利能力上竭尽其能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税收而大开方便之门。 3.1.2不利的经营环境及应付股东的压力。
由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内外市场经济及金融的变化使我国的经济过热迅速降温,银行存款利率下降,股市也随之快速回落,上市公司经受了巨大的压力。
3.1.3配股的政策约束。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简称“配股”),是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主要动因,但是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却受到了较为严厉的政策约束。例如政府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才能按上年末股本为基数以不超过30%的比例配股。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虽然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只要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就会前功尽弃,因此有人称净资产收益率10%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2]。
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许多上市公司在编制年报前进行反复测算,如果达不到资格线但又相差不多的话就通过利润操纵来达到。
3.2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这是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3.2.1资金扩容的利益趋动。上市公司要想募集更多资金唯有提高发行价格,于是许多股份公司在每股收益上大做文章。在以历史收益为计算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或是通过关联交易获取巨额收益;或是虚增剥离资产收益。在以预测收益为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提供虚假预测,任意拔高预测盈利水平,最终都要以绩优股的形象出现在投资者面前。
3.2.2为获取配股资格。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如果失去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特别是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10%的测算,如果测算相差甚远则上市公司往往采用资产重组办法进行关联交易。
3.2.3扩大其融资能力。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直接影响其在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方面的实力,并关系其融资。因此,为获得信贷和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3.2.4避免股票被摘牌。根据《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摘牌”。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进而在审核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参考文献
[1]王福英,陈敬珍.试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方法[j].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04
[2]jennifer.w.tucker.doesincomesmoothingimproveearningsinformative-ness,theaccountingreview.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