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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文是翻译的一个重要标准和追求。《道德经》的英译本多迭上百种,这些翻译中,翻译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特别突出的所谓权威版本。在美国的翻译版本中,斯蒂芬·米切尔的译本算得上是比较流行的一种。所谓“流行”,指的是其在翻译文学接受过程中受到大量普通翻译文学爱好者的欢迎。米切尔的翻译,在很大程度上对原著的忠实度并不高,且有相当程度的意译、改译、错译情况存在。他的最重要的翻译手法是将《道德经》通俗化和简化处理,这种翻译方法体现的是美国文化环境中的读者对中国这种东方“异域文化”的想象理解和自主阐释的尝试,在本民族、本土文化语境中对他者经典的重构。这一翻译作品为重新认识跨文化交流和典籍翻译,以及由此反观中国本土文化及文化传播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经验,具有一定的思考价值。
关键词:《道德经》英译本通俗化翻译斯蒂芬·米切尔
近代著名的翻译家严复曾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信”指意义不违背原著,就是指译文要准确到位,不偏不倚,不随意增减;“达”指不拘形式,而译文却通顺流畅;“雅”则指翻译要得体而古雅,简明优雅。此说既指三种不同的翻译风格,更指翻译的三种不同水准,三种不同境界或层次,“信”为最基本的要求层次,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忠实于原文,这种论调自近现代以降为诸翻译家所遵奉。古代翻译家在翻译印度梵文的《(法句经)序》中讲:“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意为翻译需要明白晓畅,但前提是不能增损原著本意。而当代学者林语堂的“忠实、通顺、美”则继承古代长期以来的翻译传统,成为中国翻译的现代标准的总结。诚然,这是中国古代乃至近现代翻译家对于“外译中”时所倡导的一种翻译追求或标准,不能一律实用于对外翻译。但无论中外,大多数翻译者仍然认为起码应该做到“信”,要“忠实”,即要忠实于原著,准确传达出原著的本意。然而,米切尔在“信”的基础上未能做到,而是添加了诸多自己领悟的禅宗思想,并融汇西方现代思想,很大程度上偏离甚至违背了《道德经》的原文原意,他在翻译中主要采用了通俗化的手段。
所谓通俗化,简言之,即为了迎合大众中的大多数人而对文本进行的更易于理解和方便阅读的处理。斯蒂尔·米切尔翻译《道德经》时的通俗化处理,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采用美国文化中的流行因素如佛教思想,甚至直接采用佛教用语对《道德经》文、意进行比附;二是在翻译时将古奥、生涩、玄妙的中国古代文言文进行简化、省略甚至口语化处理,让使用现代英语的读者易于阅读理解:三是“归化”处理,所谓归化,即是指本土化,《道德经》所蕴涵中国文化内涵直接采用英语世界的概念进行替换,或者进行一种本土文化的阐释和重构。
一方面,他将《道德经》与美国流行的佛教文化、禅宗文化相结合,将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相比附、融合,或者说借用佛家阐释道家,阐释《道德经》,达到让读者更容易接受这部经典的目的。例如第十二章“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一句,米切尔译为:“The Master observes the world,but trusts his inner vision.He allows things to come and go.His heart is open asthe sky.”此句中,“innervision”即“内视”、“内省”,也即佛家所讲的“内省法”(也指心理学上的“内省法”)。而“He allows things to come and go,Hisheartis ooen asthe sky.”则意为“明心见性,见性成佛”。王弼注本对于“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一句注日:“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王孺童《(道德经)讲义》则认为“腹”指“内德”,“目”指“外物”,所以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圣人(应该)重视内在的修养,而不盲目无度地向外求取,内外之间,应知取舍,善辨主次”。“明心见性,见性成佛”出自宋代释惟白的《续传灯录》卷五:“久参泐潭,潭因问:‘禅师西来单传心印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子作么生会?’师日:‘某甲不会。”’佛家禅宗认为,人若“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就能成佛,讲的是成佛的条件或途径。对比王弼等人对《道德经》这句话的注解,米切尔的翻译更多偏离原著本意,不够忠实于原文。其他以汉语为母语的译者译文,多采用直译法,如:“Hence the sage is/For the belly/Not for the eye,/Therefore he discards the one and takes the other.”又如:“Thus the sage does not sarisfy/his eyes with eolours but/Sat isfy his belly with enough food./He discards the former and takestelatter.”这些翻译不借用禅宗思想,意义虽明,却也缺失了生动灵活性。从某种角度甚至可以认为这些是米切尔的误读误译,严重地混淆了道家与佛家文化思想相似之处,对佛道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了解,是对《道德经》的过度解读。
另一方面,米切尔译本的通俗化在于语言简单化、口语化。例如对人物、专有名词等翻译时,尽量采用通俗词汇或者美国文化中已经存在并常见的词汇。同在第十二章中,对“圣人”一词的称谓,米切尔直接用master一词,而其他译本特别是中国学者译本如辜正坤本、刘殿爵本和陈路林本等多采用sage一词。很显然,maste一词要比sage更常用和口语化、生活化。又如《道德经》开篇第一章,对于“天”、“地”,其他译本直接翻译为“Heaven”,“Earth”或“heaven”,“earth”。米切尔译本却不直译,而是会意上下文,连贯翻译为:“The unnamable is the eternallv real./Naming is the origin/of all particular things.”直接省掉了天、地的英文翻译命名。凡此种种,在米氏的翻译中俯拾皆是。
米切尔译文的通俗化有另外一种实用的方式,那就是文化“归化”,即本土化,也包括现代化。这种做法缩小了异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距离,拉近了古代与现代的距离。本土的、现代化的、大众的文化通常是通俗的、接近生活的、实用的文化。在对异文化古代典籍的翻译时,为了让大众更易于接受,米切尔在翻译时有意将中国文化中的事物的意象替换成西方文化意象,如用“上帝(god)”、“魔鬼(devil)”等词取代原著的“帝”、“天”等意象,将古代的“戎马”替换成“卡车(truck)”、“拖拉机(tractor)”、“工厂(factary)”等物。原文所含内容或丰富或古老,皆与上述现代英语词汇所含内容不尽相同。另外,米切尔的翻译中,亦不乏错讹之处,但鉴于没有翻译游离于原文多少算错讹的准确标准,且错讹之处虽然客观上是其翻译不忠实于原文的重要原因,但错讹不属于本文关于通俗化的讨论范畴,故不再赘述。
总之,在多达四十余种英译本中,自斯蒂芬·米切尔的英译本于1988在美国出版以来,其译本就受到了为数众多的美国普通大众的欢迎,被广泛接受,成为《道德经》英译版本中的流行版本,这不能不说跟米切尔翻译的通俗化处理有密切关系。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米切尔的翻译不可谓不成功,其通俗化的处理方式不可谓不可取。翻译文学在追求翻译忠实于原著的同时,译介中不同文化的碰撞融合不可避免,译介的变异与必然发生。在此语境下,在可控的范围内,适当变通,适当取舍,不失为一种艺术变通,为异文化的交际提供了一种尝试的实践和新视角,具有一定的思考价值。
关键词:《道德经》英译本通俗化翻译斯蒂芬·米切尔
近代著名的翻译家严复曾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信”指意义不违背原著,就是指译文要准确到位,不偏不倚,不随意增减;“达”指不拘形式,而译文却通顺流畅;“雅”则指翻译要得体而古雅,简明优雅。此说既指三种不同的翻译风格,更指翻译的三种不同水准,三种不同境界或层次,“信”为最基本的要求层次,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忠实于原文,这种论调自近现代以降为诸翻译家所遵奉。古代翻译家在翻译印度梵文的《(法句经)序》中讲:“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意为翻译需要明白晓畅,但前提是不能增损原著本意。而当代学者林语堂的“忠实、通顺、美”则继承古代长期以来的翻译传统,成为中国翻译的现代标准的总结。诚然,这是中国古代乃至近现代翻译家对于“外译中”时所倡导的一种翻译追求或标准,不能一律实用于对外翻译。但无论中外,大多数翻译者仍然认为起码应该做到“信”,要“忠实”,即要忠实于原著,准确传达出原著的本意。然而,米切尔在“信”的基础上未能做到,而是添加了诸多自己领悟的禅宗思想,并融汇西方现代思想,很大程度上偏离甚至违背了《道德经》的原文原意,他在翻译中主要采用了通俗化的手段。
所谓通俗化,简言之,即为了迎合大众中的大多数人而对文本进行的更易于理解和方便阅读的处理。斯蒂尔·米切尔翻译《道德经》时的通俗化处理,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采用美国文化中的流行因素如佛教思想,甚至直接采用佛教用语对《道德经》文、意进行比附;二是在翻译时将古奥、生涩、玄妙的中国古代文言文进行简化、省略甚至口语化处理,让使用现代英语的读者易于阅读理解:三是“归化”处理,所谓归化,即是指本土化,《道德经》所蕴涵中国文化内涵直接采用英语世界的概念进行替换,或者进行一种本土文化的阐释和重构。
一方面,他将《道德经》与美国流行的佛教文化、禅宗文化相结合,将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相比附、融合,或者说借用佛家阐释道家,阐释《道德经》,达到让读者更容易接受这部经典的目的。例如第十二章“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一句,米切尔译为:“The Master observes the world,but trusts his inner vision.He allows things to come and go.His heart is open asthe sky.”此句中,“innervision”即“内视”、“内省”,也即佛家所讲的“内省法”(也指心理学上的“内省法”)。而“He allows things to come and go,Hisheartis ooen asthe sky.”则意为“明心见性,见性成佛”。王弼注本对于“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一句注日:“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王孺童《(道德经)讲义》则认为“腹”指“内德”,“目”指“外物”,所以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圣人(应该)重视内在的修养,而不盲目无度地向外求取,内外之间,应知取舍,善辨主次”。“明心见性,见性成佛”出自宋代释惟白的《续传灯录》卷五:“久参泐潭,潭因问:‘禅师西来单传心印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子作么生会?’师日:‘某甲不会。”’佛家禅宗认为,人若“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就能成佛,讲的是成佛的条件或途径。对比王弼等人对《道德经》这句话的注解,米切尔的翻译更多偏离原著本意,不够忠实于原文。其他以汉语为母语的译者译文,多采用直译法,如:“Hence the sage is/For the belly/Not for the eye,/Therefore he discards the one and takes the other.”又如:“Thus the sage does not sarisfy/his eyes with eolours but/Sat isfy his belly with enough food./He discards the former and takestelatter.”这些翻译不借用禅宗思想,意义虽明,却也缺失了生动灵活性。从某种角度甚至可以认为这些是米切尔的误读误译,严重地混淆了道家与佛家文化思想相似之处,对佛道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了解,是对《道德经》的过度解读。
另一方面,米切尔译本的通俗化在于语言简单化、口语化。例如对人物、专有名词等翻译时,尽量采用通俗词汇或者美国文化中已经存在并常见的词汇。同在第十二章中,对“圣人”一词的称谓,米切尔直接用master一词,而其他译本特别是中国学者译本如辜正坤本、刘殿爵本和陈路林本等多采用sage一词。很显然,maste一词要比sage更常用和口语化、生活化。又如《道德经》开篇第一章,对于“天”、“地”,其他译本直接翻译为“Heaven”,“Earth”或“heaven”,“earth”。米切尔译本却不直译,而是会意上下文,连贯翻译为:“The unnamable is the eternallv real./Naming is the origin/of all particular things.”直接省掉了天、地的英文翻译命名。凡此种种,在米氏的翻译中俯拾皆是。
米切尔译文的通俗化有另外一种实用的方式,那就是文化“归化”,即本土化,也包括现代化。这种做法缩小了异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距离,拉近了古代与现代的距离。本土的、现代化的、大众的文化通常是通俗的、接近生活的、实用的文化。在对异文化古代典籍的翻译时,为了让大众更易于接受,米切尔在翻译时有意将中国文化中的事物的意象替换成西方文化意象,如用“上帝(god)”、“魔鬼(devil)”等词取代原著的“帝”、“天”等意象,将古代的“戎马”替换成“卡车(truck)”、“拖拉机(tractor)”、“工厂(factary)”等物。原文所含内容或丰富或古老,皆与上述现代英语词汇所含内容不尽相同。另外,米切尔的翻译中,亦不乏错讹之处,但鉴于没有翻译游离于原文多少算错讹的准确标准,且错讹之处虽然客观上是其翻译不忠实于原文的重要原因,但错讹不属于本文关于通俗化的讨论范畴,故不再赘述。
总之,在多达四十余种英译本中,自斯蒂芬·米切尔的英译本于1988在美国出版以来,其译本就受到了为数众多的美国普通大众的欢迎,被广泛接受,成为《道德经》英译版本中的流行版本,这不能不说跟米切尔翻译的通俗化处理有密切关系。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米切尔的翻译不可谓不成功,其通俗化的处理方式不可谓不可取。翻译文学在追求翻译忠实于原著的同时,译介中不同文化的碰撞融合不可避免,译介的变异与必然发生。在此语境下,在可控的范围内,适当变通,适当取舍,不失为一种艺术变通,为异文化的交际提供了一种尝试的实践和新视角,具有一定的思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