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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师专业化对于教师面对社会的要求是必要的,教师德性的养成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助力。教师德性是个体教师在内在天性的基础上逐步培养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符合教师专业需要和本质要求的精神品质。教师德性的修养过程既是道德规范内化的过程,也是道德实践的过程。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个人道德;教师德性
一、教师专业化——教师角色的转变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在整个教师专业化过程中,通过终身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并逐步提高自身素质,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教师承担着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能—培养人才,教师通过自己的深奥知识和复杂技能提供着高质量的的服务,向社会表明,他们是承担这一社会职能的唯一人选。而社会则会根据这一职业所提供的被证明为有效的服务而赋予这一职业垄断地位。专业化的提出使得教师这一职业不再是人人可以为之的,只有有专业素质的从业者才能胜任。这种逻辑显然继承了西方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的思想。a
二、教师德性的现代涵义
中国已经置身于全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之中。与此同时,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的推进,急需要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匹配的教师专业伦理范畴。
对于教育任何一个构成要素,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是不宜于用确定的规范和实证的效果来衡量的。教师职业实践的过程是建立在教师根据个人对教育真谛的理解和对教育情景的把握所做出的理性判断的基础上的,这是不能用预先设定的确定性规范来限制和衡量的,而不是由教师个人的专业素质高低决定的。与教师这一职业相匹配的的教师职业道德或者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来限定教师行为的道德底线是不足的也是无力的,在面对复杂教育情境中的无限可能。教师仍需进行适时、适地的专业伦理判断。而且专业伦理规范中的种种戒律有时如同“法律”一般,往往只代表专业行为的“最低标准”,它无法穷尽规范所有的专业行为,也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印象:法无禁止即可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中更需要一种可以和教师自主的、理性的决策相符合的伦理基础。在这里,我想可以称之为教师德性伦理,教师专业化进程赋予传统的教师德性伦理新的内涵,教师德性伦理的建设能够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增砖添瓦。越来越多学者倡导“德性伦理”,德性伦理系亚里士多德所创,它是出自个体德性的伦理,追求个体在伦理实践中的反思和判断,从某种意义上它可算是某种实践智慧,因此也符合教师专业化与教师角色的道德属性和情境复杂性的特征。
教师德性在教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教师在道德教育中扮演着道德代言人和道德教育家的角色,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的:第一,他们可以非常直接地进行道德教育,这种指导形式被称为说教式指导;第二,教师可以向学生传授与道德有关的内容;第三,教师以身作则,以自己的道德行动来感染学生,让学生从教师身上看到诸如诚实、公平竞争、替他人着想、宽容和共享等品质。而要想教师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其本身必须具备这样的品质。
三、教师德性的特征
教师德性是个人道德,教师道德是团体道德。个人道德和团体道德是传统伦理学与现代伦理学关注视域的分野。传统伦理学关注个人的道德完善,更多地思考关于个人的道德规范问题,它虽然也依据社会发展规律来研究道德的起源、道德本质,归纳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但其所指为个人;虽然也强调道德的社会性,强调人与人的关系,但关系中的人还主要是个人。而现代伦理学更多地关注社会和组织所应担负的道德责任,更多地将一个团体、一个共同体作为道德考量的对象,探讨一个团体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团体中的人的相互依存性,这与现实社会中要求行业规范和集团规范的趋向相吻合。但是现代伦理学取向团体道德,团体道德规范的指定反而取向于底线价值,团体组织的道德责任规范到个人就会出现盲区与死角,而取向个人道德的传统伦理学能弥补它的不足。
教师要通过教育实践养成教师德性,就要接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加以内化,同时还要身体力行,展现出鲜活的道德人格。教育实践是教师德性形成的基础。冯契曾说,德行乃“德性自证”。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道德行为是修炼德性的必然过程。教师是在教育实践中完成“德性自证”的过程的,并且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断推进德性的完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必须适应教育实践的客观要求,也必须在教师实际履行教师职责时,才能使价值得到实现。
教师德性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教师德性具有自律性。个体教师自身具有什么样的内在德性,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外在行为。有德性的个体是自己为自己立法,并且自己按照自己所立之法行事,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自律和自由。因为出白德性的自律行为就是一种自觉与自愿的行为。没有自觉与自愿,就不是德性主导的自律行为,而只可能是偶然的或被强制的行为,就是没有严格的道德意义的行为。这种发自内心的“自律”是任何道德行为构成的根本条件。
第二,获得性。教师德性不是指教师先天就具有的某种与生俱来的素质,而是一种后天的、获得性的职业角色品质。其生长的过程,苟子将其描述为“化性起伪”、“积善成德”和“继善成性”。教师德性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教师德性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自主建构的过程。它是在价值引导下,在精心创设的教育情境中自觉形成的。既不是天性的自然成长,也不单纯是外在环境的模塑结果,而具有在内外因素 共同作用下,建构生成的特点。
第三,能动性。教师德性作为个体教师的内在品质,能够使个体自主地选择“应当的”行为,从而克服或避免道德规范的僵化性。而且,在道德规范不足的情况下,教师德性仍能保障个体教师做出恰当的行为选择,甚至促使教师制定出新的道德规范。
教师德性养成的过程,是道德内化的过程,也是道德实践的过程。这样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可以说是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层面,也是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助力。重视教师德性的养成是教师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教师工作的需要。
作者简介:刘璐(1989-),女,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学院教育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基本理论。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个人道德;教师德性
一、教师专业化——教师角色的转变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在整个教师专业化过程中,通过终身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并逐步提高自身素质,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教师承担着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能—培养人才,教师通过自己的深奥知识和复杂技能提供着高质量的的服务,向社会表明,他们是承担这一社会职能的唯一人选。而社会则会根据这一职业所提供的被证明为有效的服务而赋予这一职业垄断地位。专业化的提出使得教师这一职业不再是人人可以为之的,只有有专业素质的从业者才能胜任。这种逻辑显然继承了西方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的思想。a
二、教师德性的现代涵义
中国已经置身于全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之中。与此同时,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的推进,急需要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匹配的教师专业伦理范畴。
对于教育任何一个构成要素,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是不宜于用确定的规范和实证的效果来衡量的。教师职业实践的过程是建立在教师根据个人对教育真谛的理解和对教育情景的把握所做出的理性判断的基础上的,这是不能用预先设定的确定性规范来限制和衡量的,而不是由教师个人的专业素质高低决定的。与教师这一职业相匹配的的教师职业道德或者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来限定教师行为的道德底线是不足的也是无力的,在面对复杂教育情境中的无限可能。教师仍需进行适时、适地的专业伦理判断。而且专业伦理规范中的种种戒律有时如同“法律”一般,往往只代表专业行为的“最低标准”,它无法穷尽规范所有的专业行为,也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印象:法无禁止即可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中更需要一种可以和教师自主的、理性的决策相符合的伦理基础。在这里,我想可以称之为教师德性伦理,教师专业化进程赋予传统的教师德性伦理新的内涵,教师德性伦理的建设能够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增砖添瓦。越来越多学者倡导“德性伦理”,德性伦理系亚里士多德所创,它是出自个体德性的伦理,追求个体在伦理实践中的反思和判断,从某种意义上它可算是某种实践智慧,因此也符合教师专业化与教师角色的道德属性和情境复杂性的特征。
教师德性在教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教师在道德教育中扮演着道德代言人和道德教育家的角色,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的:第一,他们可以非常直接地进行道德教育,这种指导形式被称为说教式指导;第二,教师可以向学生传授与道德有关的内容;第三,教师以身作则,以自己的道德行动来感染学生,让学生从教师身上看到诸如诚实、公平竞争、替他人着想、宽容和共享等品质。而要想教师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其本身必须具备这样的品质。
三、教师德性的特征
教师德性是个人道德,教师道德是团体道德。个人道德和团体道德是传统伦理学与现代伦理学关注视域的分野。传统伦理学关注个人的道德完善,更多地思考关于个人的道德规范问题,它虽然也依据社会发展规律来研究道德的起源、道德本质,归纳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但其所指为个人;虽然也强调道德的社会性,强调人与人的关系,但关系中的人还主要是个人。而现代伦理学更多地关注社会和组织所应担负的道德责任,更多地将一个团体、一个共同体作为道德考量的对象,探讨一个团体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团体中的人的相互依存性,这与现实社会中要求行业规范和集团规范的趋向相吻合。但是现代伦理学取向团体道德,团体道德规范的指定反而取向于底线价值,团体组织的道德责任规范到个人就会出现盲区与死角,而取向个人道德的传统伦理学能弥补它的不足。
教师要通过教育实践养成教师德性,就要接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加以内化,同时还要身体力行,展现出鲜活的道德人格。教育实践是教师德性形成的基础。冯契曾说,德行乃“德性自证”。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道德行为是修炼德性的必然过程。教师是在教育实践中完成“德性自证”的过程的,并且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断推进德性的完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必须适应教育实践的客观要求,也必须在教师实际履行教师职责时,才能使价值得到实现。
教师德性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教师德性具有自律性。个体教师自身具有什么样的内在德性,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外在行为。有德性的个体是自己为自己立法,并且自己按照自己所立之法行事,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自律和自由。因为出白德性的自律行为就是一种自觉与自愿的行为。没有自觉与自愿,就不是德性主导的自律行为,而只可能是偶然的或被强制的行为,就是没有严格的道德意义的行为。这种发自内心的“自律”是任何道德行为构成的根本条件。
第二,获得性。教师德性不是指教师先天就具有的某种与生俱来的素质,而是一种后天的、获得性的职业角色品质。其生长的过程,苟子将其描述为“化性起伪”、“积善成德”和“继善成性”。教师德性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教师德性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自主建构的过程。它是在价值引导下,在精心创设的教育情境中自觉形成的。既不是天性的自然成长,也不单纯是外在环境的模塑结果,而具有在内外因素 共同作用下,建构生成的特点。
第三,能动性。教师德性作为个体教师的内在品质,能够使个体自主地选择“应当的”行为,从而克服或避免道德规范的僵化性。而且,在道德规范不足的情况下,教师德性仍能保障个体教师做出恰当的行为选择,甚至促使教师制定出新的道德规范。
教师德性养成的过程,是道德内化的过程,也是道德实践的过程。这样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可以说是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层面,也是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助力。重视教师德性的养成是教师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教师工作的需要。
作者简介:刘璐(1989-),女,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学院教育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