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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比较了海峡两岸六所研究型大学,包括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以及台湾大学、政治大学、成功大学的导师制度文本,分析他们在导师制目标定位、组织管理体制、导师工作职责以及外部保障等方面的异同.在此基础上,提出导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导师制的目标定位要从学生着眼;组织管理体制要完备,程序要规范健全;导师工作职责要明晰,内容要具可操作性;外部保障要多元.